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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ploads.chinatimes.net.cn/article/201504/20081213215249247

航企获60亿国家注资

见惊雷 2008-12-13 21:52:00

 

本报记者 见惊雷 上海报道

    12月10日,国家对航空业首次注资,处于严重亏损中的东航和南航各获30亿资金的注入。与此同时,熟悉场外结构性衍生品交易,也就是柜台交易的圈内人锐衍(笔名)向本报揭开了场外结构性衍生品交易的面纱。由于签订结构性衍生品合约,东航已公告的亏损部分达18.3亿元,且目前亏损远超这一数字。


浮动亏损将转化为实际亏损
    尽管东航和国航一直没有对外界详细解释其购买结构性产品的详细内容,但这并没有妨碍国家对其实施救助。
    12月10日,东航和南航分别公告了国家的注资计划。各获注资约30亿元,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到记者发稿时,中国国航尚未接到中航集团的注资通知。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中国国航获得中央财政注资的可能性也很大。
    国家财政部的紧急救助与整个航空业全面亏损有关,今年10月,国内航空业出现全行业亏损。通行的说法是,今年上半年国际原油价格的飙升,给航空业带来了重创。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航空企业亏损固然与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紧密相关,但其自身经营不善、投资失误也是重要原因。根据此前的公告,国航已公布浮亏部分为31亿元,东航为18.3亿元。
    截至目前,根据业内专家的粗略估计,仅在结构性衍生品上,国航、东航、上航三家企业已经亏损近百亿元,且目前没有一个说法。显然,如果仅是套期保值,亏损不会如此巨大。若果真如东方航空解释的那样,“公司航油现货采购成本的节省部分将远远大于套期保值合约带来的损失”,东航也不至于落到向国家伸手求助的尴尬局面。
    需要注意的是,东航获得的30亿元注资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中国对冲基金研究中心研究部主管锐衍(笔名)表示,鉴于东航和国航购买的是挂钩原油的结构性衍生产品,其亏损部分的结算方式,很可能是按月结算或者是更短的时间。“原油价格波动剧烈,投资银行与原油挂钩的结构性衍生产品的结算时间一般很短,有的甚至是以日为结算。”
    如果确如锐衍所描述的那样,浮动亏损将逐渐转化成实际亏损,且对东方航空的现金流产生巨大压力。业内人士呼吁,东方航空在接受国家注资以后,应尽快披露资金的具体用途。


场外交易内幕
    锐衍还向本报透露了投资银行与国有企业签订结构性衍生产品,也就是“对赌合约”的行业潜规则。
    在当今世界,各种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债券、原油等大宗商品都有期权和远期合同在交易。其中一些是在世界各地有组织有监管的正规交易所内交易,而另外一些则是通过场外私下谈判来进行,这也叫柜台交易。东航、国航、上航目前不被国家允许参与国际正规期货交易,现在公告的远期合同就属于场外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远期合同也不是期权。虽然两者都是约定在未来一定时间以固定价格买入和卖出的权利,但期权最多只损失期权费,而远期合同必须按合约规定履行合约,亏损上不封顶。
    “这些远期合同的发明者是国际投资银行,它们将外汇、原油与债券等低风险品种绑定在一起,出售给企业和有实力的人。”锐衍说,从表面上看,这些产品的风险很低,但仔细研究其计算公式以后就会发现,这些结构性产品的价值与汇率、原油价格紧密相关,波动很大。
    他分析,企业购买这些衍生产品,可以达到间接投资原油、外汇等国际市场的目的。“一般来说,都是企业主要领导人对市场预先有个判断,断定接下来会涨或者会跌,再授意下属参与这种对赌。”
    而出售这些产品的大本营在香港,锐衍说,在香港至少有50家著名国际投资银行总部从事这种业务,其主要对象就是内地的国有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为了便于开展业务,这些投资银行招聘的衍生品经纪人,大多是具有华尔街背景的内地人,30岁到40岁之间,他们在内地有重要的人际背景。与投资银行其他部门缺少女士不同,衍生品经纪人队伍中,女性比例也比较高,且“个个都很漂亮”。据说,有的男性经纪人为了更好地与客户沟通,还会特意请女同事一起出席与客户的约见会。
    由于结构性衍生品的金额巨大,且佣金超过1%,这些年经纪人的收益相当不菲。“个人收入与业绩直接挂钩,通常年收入在100万以上。”
    在远期合同中,投资银行处于不败的境地。“与航空企业签订了对赌协议以后,他们还可以与产油企业签订一个反向的协议,或者直接在国外原油期货市场中,做一个方向操作。”这方面,投资银行有严格的风控管理,他们的目的不是赌博,而是赚取交易佣金。
   “一份典型的远期衍生品合约是这样的,文件都很长,最少也要十几页。”在每一页的下面都会有大量的小字,这是用大量法律词汇构成的免责条款。据说主要是给交易者两个警告,一是文件里的所有信息都可能是错的;二是投资银行方可能与交易的其他方有秘密关系,客户有可能被欺诈。因此在国内外衍生品巨亏的案例中,很少有投资银行最终在诉讼中失败的。
    此外,合约中,投资银行往往是以子公司或者孙公司的形式出现。这是为了避免法律责任和规避税收常用的“潜规则”。
    这些交易由于不在交易所内进行,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的监管机构都显得无能为力。在投资银行内部,中国这样的国家被称为新兴市场,其本质上是说,这里的企业钱多经验少,正是出售这种产品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