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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我:我认为文学最重要的是精神境界

吴小曼 2017-10-21 00:10:36

本报记者 吴小曼 北京报道

陈希我被喻为中国近年来少有的“精神性叙述”作家,在于他一直在用小说探索个人内心生活的亮光,尽管用了现实黑暗这把手术刀,但他一直想寻找中国人的“救赎之路”,从《抓痒》《冒犯书》《我疼》到最新出版的《命》,他从爱情、婚姻、亲情、生死,来关照个人生命处境,在《命》的引言中,他不得不坦承这条探索之路很难推演下去,因为中国文化缺少自省与超验性,自然会更看重俗世生活的价值,记者就《命》中的亲情伦理与个人性精神困境进行了对话。

亲情是无法逃避的存在

《华夏时报》:《命》是你最新出版的小说集,写了不同的亲情关系,有单亲家庭受伤害的母女、父子,这些由爱生恨的故事几乎像是诅咒又像是一种特殊的爱的模式,也可以说是一种中国式的亲情伦理困境?

陈希我:我记得几年前网上流行一句话:亲戚到底是怎样神奇的存在?因为很多青年害怕回家过年时被亲戚过问婚姻问题。如果说亲戚的存在还可以质疑,亲戚还只是个神奇的存在,至亲,特别是父母,那就是个无论如何都无法逃脱的存在了。不仅因为血缘因素,还有付出,所谓的“爱”。只要占领“爱”这个制高点,就没有道理可说了。哪怕是以不可理喻的方式,比如不是以理解为前提的爱,是强迫的爱,虐恋,虐恋也是恋。《命》里的“爱”几乎都是“虐恋”。十年前我的博士学位论文就是研究“虐恋”,大概是中国大陆从文学领域研究“虐恋”的最早专著。有评论家论到我当年的《抓痒》,说我是中国最早写虐恋小说的。虐恋不只是指男女关系上的,在亲情关系上也是。也许有的人不能接受,总觉得亲情是崇高的,而“虐恋”是变态的,但其实虐恋往往就是以崇高为平台的,这是一种魔性的纠缠。

《华夏时报》:造成书中人物悲剧的可能是我们不懂爱,也可能是滥用爱,而深层的原因还是人性中难以克服的控制欲,往往外在的权力结构容易在家庭模式中显现?

陈希我:我前面一直用“爱”这个说法,但其实父母给子女的“爱”应该称为“恩”。“爱”是无私的,但“恩”不是。多年来一直进行“感恩教育”,不知道有人意识到这点没有?“恩”是功利性的,当然也可以不接受“恩”,但问题在于父母给予子女的“恩”是在子女有意志之前就施予的,那么你就只有偿还的义务。所以有的子女反问“你们生我时又没有和我商量”,就显得没有良心。父母强加给子女的“恩”生出“孝”的要求,这“孝”的功利性就更强了。如果在给予过程中产生了苦难,比如父母离婚一方独立养育孩子,父母生病,或子女遭受困厄(父母就会倾家荡产去救治),那债务就更重了。子女这边,无论如何都无法反抗,无论如何都无法占理,那么就采取非法反抗。《命》里那些对父母反抗和逃避的,都会被看成是负面的行为,不感恩、不孝、没有良心,父母永远占领在道德制高点。

《华夏时报》:小说中有父母倾家荡产送孩子留学,这既是社会现实问题,也是我们的家庭把孩子高举为一个家族的希望的结果,但家庭关系的错位也是夫妻关系失衡、孩子教育失序的原因,目前触及这方面的小说还不是很多?

陈希我:说到孩子教育的家庭因素,很多时候只是谈对孩子的溺爱,少谈父母对孩子溺爱的原因。溺爱很多时候是父母自己关系失衡导致的,比如我小说里的单亲母亲对女儿的期待,及你提到的倾家荡产送孩子留学,望子成龙。望子成龙看上去无私,其实内里仍然是父母自己利益的考量。现在更多的是子女“啃老”了,光宗耀祖的心理也显得落后,但让孩子实现自己没有实现的理想、为自己长面子,应该还很普遍。总之是把孩子当作工具。当然我不排除社会竞争给父母造成压力,所以要培养孩子成才。

面向自身黑暗的写作

《华夏时报》:有批评家说你是黑暗写作或者精神性写作,不过你一直是在触及现实,尤其是面对中国家庭伦理困境这一现实?

陈希我:我的写作确实触及到现实,但现实的问题很多还是可以面对的,比如社会不公与权力压迫。而且除了个别“搅浑水”的,大家会有共识。那些对社会问题负有责任者,也会谴责社会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确实也是受害者。这就出现问题了:究竟谁是受害者?究竟什么才是罪魁祸首?从社会学角度看,这是狡猾的推诿。但从文学角度,并不这么简单。我曾经在中山大学做了个演讲,我认为文学有四个境界:一是描摩现实生活,二是进行艺术升华,三是思想批判,思想批判是有锋芒所向的,但这还不够,我觉得还有更高的境界,就是精神境界,这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境界。在这个境界里,锋芒乱了,最终转向了自己。与现实无关,与孰是孰非无关,它是超价值取向的。我觉得中国文学差就差在没有进入这个境界,而沦为社会学化或哲学化的文学。

《华夏时报》:从你的《抓痒》《冒犯书》到《我疼》,爱情、亲情、病痛、生死,构成了欲望深渊和痛苦根源,它有外在的压力,也有我们内在的黑暗,这种自省式的人性批判可能会让很多读者觉得冒犯。

陈希我:当年我提出一个命题:文学就是冒犯。当时不少人觉得被冒犯,不仅被我作品所冒犯,也被我这个观点所冒犯。当时被觉得我冒犯人的是写性,这是人性黑暗领域,但我要说,这仍不是最黑暗领域。最黑暗领域是伦常,因为它是以常态站在崇高的光环里,并且它以理所当然的伦理辐射整个人类社会。这样巨大的光,造成的灯下黑面积也是巨大的。冒犯伦理是更大的冒犯。

《华夏时报》:在《命》中的《母》里,你写到中国式的孝,为了维持年迈父母生命所忽视的老人尊严,由此触发关于“安乐死”的思考,你是不是有过这方面的经历。对于死亡的自主权依然是我们文化中的禁忌,但对生命终极的思考往往又是严肃文学无法回避的?

陈希我:不作终极思考的文学是低级文学。活不简单,死更不简单,特别是至亲的死。把死放在“爱”与“孝”的砧板上来考验,一边是爱,一边是孝,爱为刀,孝为俎,你的选择是鱼肉,我本人就切身经历过几场这样的考验,简直不能选择。将死的亲人自己也做不了主,因为他的选择也会回过来考验我。我曾说期待“安乐死”在中国合法化,但回头想:即使如此,将死的亲人自己提出“安乐死”了,亲人会容许他去吗?亲人自己能感觉安乐吗?尤其在中国人的精神世界里,死就是“万事都休了”,中国人对死亡是极其忌惮的,并不存在对人世外世界的想象,没有内心安顿之所。死就是死,让亲人死,就是让亲人掉进万劫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