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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规划权出现悬空,谁才是公共空间的主人?

王晓慧 2018-5-16 11:48:56

本报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随着近30年快速发展的城镇化建设,社区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的一个基础,加强和创新社区规划和社区治理也成为了社会经济发展必须要面对的一个迫切问题。

“种种的变化考验着我们这些城市治理者、社区管理者的智慧,也决定了在新时代基层社区的发展必须是融合治理、共同治理,不仅需要我们城乡规划学的学者,也需要社会学的学者,不仅需要理论知识,也需要实践,不仅需要学界也需要业界、政界,还有广泛的居民、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近日,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张悦在首届清华“社区规划与社区治理”高端论坛上表示。

本次论坛的核心宗旨,是围绕社区规划和社区治理搭建跨学科交流和协作平台,并发出建立社区规划协同工作共同体的倡议,基于中国特色国情积极开展“在地实践”的探索,在社区规划和社区治理方面创新“中国方案”,发出“中国声音”。

在今天的城市规划和社区治理的实践过程中,研究者们提出要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同时不断调动当地民众的主体性作用,建议自下而上去推动城市更新,但只有穿鞋的人才知道鞋子舒服不舒服,政府以及空间规划设计师有必要参考当地人的所思所想,尽可能避免独断与臆断。

就此,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陶传进教授就“社区规划实施中的‘天花板效应’”指出了未来社区治理发展可能面对的问题,认为现在公共空间的规划权出现悬空,社区居民的真正需求难以回应,并提出“谁是公共空间的主人”的疑问,认为社区主人的位置、规划的主导权都处于空档期。

在陶传进看来,老百姓自己是需求方,自己也是主人。

经过城市化的发展,城市里面的社区堆积了很多问题,随着参与到中国城市更新或者社区营造中的主体越来越多,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以及学术界都在尝试解决问题。譬如,对于老旧的住区而言,如果伴随着拆迁改造,那么就需要包括地方政府、居民在内的不同主体之间达成共识。

其实,对于公共资源的处置权或者“谁是公共空间的主人”这样的问题其实已经不言自明,最终是要平衡政府与社区居民对于空间再造和表达的权力。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