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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书引出大丰农商行“蹊跷”往事 违规建立信托关系规避监管?

王俊仙 2018-6-29 21:31:09

■本报记者 王俊仙 南京报道

针对证监会反馈意见进行招股书更新后,大丰农商行离上会又近了一步。

截至6月21日,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处于预披露更新状态,根据IPO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其拟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在10%-25%之间(含25%),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资本金,以提高大丰农商行资本充足水平。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与江苏已上市以及正排队的7家农商行比,大丰农商行虽然净利润规模较小,但增速较快。除此之外,一件大丰农商行“蹊跷”受让自家银行股权事件,掀开了大丰农商行不合规的往事。

招股书引出规避监管往事

根据招股书,2015年9月7日,大丰市人民法院宣告江苏能博旺钢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能博旺”)破产,裁定将被申请人能博旺持有大丰农商行1700.7万股股权(股权占比为3.06%)作价4449.54万元归大丰农商行所有;一年后(2016年9月30日),大丰农商行将所持上述股权按每股2.8元的价格转让给辉丰股份。

大丰农商行受让自身股权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股权受让和转让是否合法合规呢?

对此,大丰农商行IPO的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大丰农商行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受让自身股份并处置的情形系根据司法机关的裁定所为,且已经过盐城银监分局予以确认,上述情形不会对大丰农商行本次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不过记者获得的一份裁判文书显示,能博旺公司这部分股权经司法裁定程序落入大丰农商行手中之前,还暴露出大丰农商行一段违规操作的往事。

根据裁判书,大丰农商行2011年11月24日改制为股份制银行,其中能博旺以每股2.6元的价格持有1480万股的股权。在2011年7月29日至2012年1月17日期间,经能博旺介绍,能博旺市场内经营的37家商户向大丰农商行贷款,金额合计2.14亿元,还款时间在2012年7月18日-2012年11月12日期间。

随后的2012年5月8日,大丰农商行、能博旺公司及江苏华融担保有限公司3家签署了《协议书》,约定由能博旺与华融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担保,大丰农商行同日派员去工商主管部门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但工商主管部门做出了股权出质登记不予受理通知书。

为此,大丰农商行当日向能博旺负责人提出由能博旺设立信托,随后能博旺向大丰农商行出具《确认书》一份,约定:“由于贵行《章程》规定不能接受贵行股份作为质押权标的,并规定贵行股份自成立一年内不得转让……经贵我双方协商一致,我公司确认:于本确认书签署之日,向贵行设立信托,将本公司在贵行的股权资产(《股金证》)交付贵行,委托贵行为借款资金安全的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若37户客商任何一户不能在还款期限内归还借款,则贵行有权处分该股权……”能博旺公司同日将1480万股权的《股金证》交付大丰农商行。

然而这些债务人陆续出现逾期未付款情况,到2013年6月30日,共计有1.51亿元欠款未归还大丰农商行。因此,大丰农商行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上述信托合同关系行为有效,以便其能依法处置能博旺公司所持有的1480万股权资产。

而最终,南京市雨花台法院判决认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相关规定,大丰农商行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信托投资业务,且未签订书面信托合同,《确认书》未作承诺,故双方之间信托合同关系不成立。

大丰农商行是试图通过建立信托合同关系的方式,规避不能将自身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的限制吗?大丰农商行将原能博旺持有的股权转让给辉丰股份,但该转让金额与上述裁判书中的欠款1.51亿元相差超过1亿元,这部分欠款最终已收回还是另行处理?

对此,《华夏时报》记者致电并发送采访提纲至大丰农商行,但其董秘张兵回复记者称“尚不便接受采访”。

净利润“垫底”但增速快

大丰农商行是江苏盐城市大丰区的一家区县级农村商业银行,业务主要包含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及国际业务,贷款主要集中在大丰区,在大丰地区设有总行营业部1家,支行37个。

记者注意到,大丰农商行的资产规模和业绩与江苏已上市的5家农商银行以及正在排队的两家江苏农村商业银行(已过会的紫金农村商业银行和刚招股书预披露的海安农村商业银行)相比,存在不小差距。

根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2017年末,紫金农商行的资产规模最大,为1709.49亿元;其次是常熟银行,为1458.25亿元;接着是无锡银行和江阴银行,分别为1371.25亿元和1094.03亿元;紧随其后的是张家港行和吴江银行,资产总额数据分别为1031.73亿元和952.71亿元;海安农商行的资产总计为665.28亿元,高于大丰农商行(431.19亿元)。

而从业绩上来看,2017年,常熟银行营收最高,为49.97亿元,其后依次是紫金农商行、无锡银行、吴江银行、张家港行和海安农商行,海安农商行的营收为14.08亿元,高于大丰农商行的9.78亿元;这几家农商行2017年的净利润排名与营收排名相同,常熟银行最高(净利润13.22亿元),海安农商行实现净利润5.07亿元,大丰农商行“垫底”,为4.31亿元。

从业绩增速上来看,大丰农商行2017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下滑3.1%,在上述几家农商行中“垫底”,但其净利润同比增长18.31%,在上述几家农商行中的增速仅次于常熟银行(25.34%),2016年其净利润增速更是高达43.19%,超过上述所有农商行。

其招股书数据显示,2017年大丰农商行的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减少,这也是造成其营收和净利润变动不匹配的主要原因之一。

根据招股书,2015年-2017年,大丰农商行的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2.07亿元、1.76亿元和8095.7万元,其中,贷款减值损失逐年大幅下降,2015年-2017年分别为1.44亿元、5349.6万元和-130.8万元。

对此,一位银行业人士认为,大丰农商行的净利润基数较小,因此增长空间大,而资产减值损失被业内称为是银行会计的“利润调节器”,资产减值损失在利润表中作为营业成本,“吞噬”利润,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直接反映到净利润上,就是导致净利润同比上升。

“在金融强监管、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上市融资补充资本金成为中小银行缓解流动性压力的重要手段之一。”经济学者、清晖智库创始人宋清辉表示。

责任编辑:吴丽华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