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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问询一拖再拖 东方银星背后的股权持久战

葛爱峰 宋楠 2018-7-13 21:48:57

本报记者 葛爱峰 见习记者 宋楠 郑州报道

监管机构的问询函被视为排查上市公司的有效途径之一,伴随资本市场趋严的监管环境,河南的A股上市公司也无法置身事外。2018年以来,在河南78家上市公司中,共有30家企业收到了监管机构下发的监管函和问询函,其内容多涉及年报问询及资产重组,共计约47份。

7月12日,原本是东方银星(600753.SH)延期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日子,而最终摆在受众面前的,却又是一份该公司的延期回复进展公告。

作为河南省老牌上市公司,东方银星自5月21 日收到监管机构关于该公司重大重组相关问题问询函后,始终延期回复、“金口难开”。截至目前,东方银星距离上交所规定的回复期限已延迟一个半月,而就延期原因是否如其公告所言,不免令业界质疑。

拖延回复问询函

东方银星的关于延期回复问询函进展公告称,由于本次重大重组相关报备文件正在进行盖章审批流程中,公司暂无法在7月12日前完成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及重大资产重组修订预案,公司股票也无法在7月13日复牌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目前,东方银星距离上交所要求回复的最后期限5月29日已过去了一个半月。

“该公司延期回复时间过长,或证明其存在较多较大的问题,需要时间去解决。但这样延期的情况对于该公司而言‘百害而无一利’,随后可能会引起监管机构的重点关注。”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2018年2月,东方银星发布停牌重组公告,在拟收购宁波中凯润贸易有限公司60%的股权无果后,于5月5日变更重组标的,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香港瑞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瑞闽投资”)持有的起帆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收购标的”或“起帆投资”)40%股权,收购标的估值为1.39亿元。

5月21日,上交所下发《关于对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下称“《问询函》”),就东方银星长期存在的股权之争以及此次股权收购合理性等相关问题对该公司进行问询。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银星成立于1996年,主营业务为焦炭及煤炭等煤化工产品的大宗商品贸易,主要产品是精煤、焦炭及附属品;起帆投资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在香港注册成立,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该公司2017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0.25 万元,净资产为-1119.47 万元。

从上述资料数据分析看,东方银星不仅与起帆投资在业务上没有协同效应,对其1.39亿的估值价格更是让受众产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之感。对此,《问询函》要求东方银星说明,在该公司与收购标的主业无明显协同效应的背景下,以1.39亿元收购一家净利润和净资产均为负的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然而《华夏时报》记者获悉,东方银星此次股权收购或与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庚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庚集团”)“关系密切”。

相关信息显示,东方银星控股股东中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起帆投资下属主要子公司福州城开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城开实业”)49%的股权,中庚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瑞闽投资可以施加重大影响的起帆投资共同投资城开实业,构成关联关系。

“流水”的大股东

涉及关联交易的资产收购只要按规定披露,本是无可厚非,但收购方若是长期存在控制权之争,或许就“另当别论”。《华夏时报》记者统计发现,东方银星控股股东自2013年便频繁更换,但“双股东”的“股权争夺战”却始终在“上演”。

相关信息显示,2013年至2015年间,时任东方银星控股股东的重庆银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银星集团”)与豫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豫商集团”)就控制权的争夺进行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2013年5月至8月,豫商集团通过举牌及二级市场增持方式共计拿下东方银星20%的股份,2014年10月14日,豫商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80%,即将成为彼时东方银星第一大股东。

眼看地位被夺,银星集团自是“不甘示弱”。就在豫商集团欲成为东方银星第一大股东之时,银星集团分别于2014年10月14日、16日通过其一致行动人许翠芹增持东方银星股份。截至2014年10月16日,上述两大股东均持有东方银星29.9999%的股份,互不相让,可谓“股市奇观”。

进入2015年,东方银星的部分股东“易了主”,但股权“争夺战”却没有停止的征兆。

相关信息显示,2015年8月,晋中东鑫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东鑫建材”)先后通过股权及协议收购方式受让了银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东方银星全部股权。彼时,东鑫建材和豫商集团共列东方银星第一大股东之位。

东鑫建材于2016年1月16日至20日间,通过连续3次增持将其持股比例提升至32%,以高出豫商集团1%的持股比例“坐上”了东方银星第一大股东的位置。然而好景不长,东方银星控股股东再次“易主”。

相关信息显示,2017年3月至6月,中庚集团先后通过受让中庚集团股权及二级市场增持的方式,累计持有东方银星32%的股份,超过东方银星彼时第二大股东豫商集团31%的持股比例,“跃居”成为东方银星控股股东。截至目前,东方银星控股股东为中庚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中庚集团法人梁衍锋。

在成功入主东方银星并“站稳脚跟”后,中庚集团欲在业务方面将东方银星与自身进行整合,这或许就不难解释东方银星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由来。但面对前述收购标的2017年“耀眼”的业绩表现以及“强势”的二股东豫商集团,中庚集团的借壳目的能否达到,不禁要画上一个问号。

对于东方银星存在的上述问题,记者曾向该公司董秘处发送采访提纲进行采访了解,但截至发稿时,并未收到该公司的任何回复。

编辑:严晖  主编: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