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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大学教授胡继晔:观点被误读,鼓励生育并非是要惩罚不生育

王晓慧 2018-8-17 20:05:23

本报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胡继晔观点称,未来不仅可以设立生育基金制度来鼓励生育,还要对丁克家庭征收“社会抚养税”。该观点发表后,在网络上引起较大争议。

设立生育基金来鼓励生育是很多人口专家一直呼吁的制度,但是,鼓励生育的同时,就是要对不生育的家庭进行惩罚么?

就此,《华夏时报》记者采访了胡继晔,他表示,网络上对他的观点有误读。

“我建议通过设立生育基金制度来鼓励生育,但是,这个钱并非是由老百姓出,更不是建议从老百姓工资中按比例提取建立,而是由过去中国采取计划生育时向超生的家庭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原先的计生罚款,罚了好多钱,都哪儿去了?单单张艺谋就交了700多万的社会抚养费,同时,不足的部分可以由财政进行补贴。”8月17日,胡继晔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对老人有相应的财政补贴,那么,对孩子同样应该有此类划拨。

那么,针对丁克家庭征税又是怎么一回事?

“至于征税的问题,并非是要为此专门设立新的税种,而是在现有个税中加大对抚养孩子家庭的优惠力度,这样一来,没有孩子的家庭缴税自然就会相对较多,但这并非是针对丁克家庭多征收个税。”胡继晔表示,对于丁克家庭,无法设立专门的“丁克税”,但可以从个税抵扣的部分实现对其”不鼓励“。如若丁克家庭没有抚养的小孩或老人,其抵扣就少,交的个税自然就比别人多;养孩子比较多的家庭,养孩子的费用通过抵扣后其交税就少。养老人多的家庭,其交税也应该少。大家不愿生,根本原因是在成本收益方面的顾虑,减少养孩子的成本,可以鼓励多生孩子。

生育是人的基本权利,生还是不生,都是个人和家庭的自由,国家可以通过宣传鼓励生育,制定激励政策引导生育,但鼓励生育并非就要惩罚不生育。

就此,人口与生育问题学者何亚福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同样表示,鼓励生育不应该变成强制生育。鼓励生育的主要措施是在税收、教育、医疗等方面切实减轻多生孩子家庭的养育负担,但不处罚少生家庭;而强制生育的主要措施是处罚少生家庭。

同时,何亚福表示,奖励多生与惩罚不生是有区别的:奖励多生需要财政支出,惩罚不生可以获得财政收入。

除此之外,针对设立生育基金的资金来源,网上还有部分专家建议由“公民工资按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就此,何亚福表示,这一建议的初衷是为了提高生育率,这个目标是对的,但所采用的手段却是错误的。

“首先,目前我国社会保险五险费率合计为39.25%,在世界上属于较高水平。中央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如果实行工资按比例缴纳生育基金,不可避免会进一步推高社会保险费率,增加企业用工成本,这与“十三五”规划的有关建议背道而驰。其次,为提高生育率而出台的政策,应该是能够减轻所有养育家庭(包括一孩家庭)的负担,而不是加重其负担。比如对有孩子的家庭减免税收、提供育儿补贴等。而“工资按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则会加重包括一孩家庭在内的养育家庭的负担。 最后,这一建议说“40岁以下公民要缴纳生育基金,如果未生二胎,账户资金则待退休时再行取出”,由于将来不可避免要延迟退休,退休时至少60岁了,从缴纳生育基金到取出生育基金,中间至少间隔了20年,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这笔钱缩水了多少? ”何亚福表示,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公民工资按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在实际操作上也有问题,因为现在许多人是自由职业者,没有固定工资,那么是否要缴纳生育基金?

其实,针对鼓励生育的观点一直是层出不穷,无不显现出对我国人口现状的担忧。

有数据表明,我国自2000年后就已经陷入了“低生育陷阱”,当时一对夫妇的平均生育率在1.6左右,现在已经下降到1.2-1.4之间,远远低于人口正常迭代所需的平均水准(2.1)。

未来中国将面临人口断崖式下滑,提高生育率应该成为中国新时期的任务。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