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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圈哀嚎中基协沟通 税总态度坚定高税可能严格执行

吕方锐 陈锋 2018-8-31 17:31:05

本报记者 吕方锐 陈锋 北京报道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叫停了地方税务部门对创投基金的税收优惠,创投圈哀鸿遍野。

最新消息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已经和税务总局进行了沟通。接近税务总局的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核实了这一消息。但他认为,基金业协会出面也很难改变税务总局的态度,除非财政部或发改委出面。

他同时表示,创投基金按照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的政策,目前来看可能会严格执行,但补缴的可能不大。中汇税务集团税务经理陈冉也认为,虽然以往有补缴案例,但政策的调整一般不溯及既往。据其了解,目前各地税务部门并没有补征、追征的动作。

8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在2018年第三季度政策解读会议上对有限合伙创投基金中的自然人LP(有限合伙)的征税予以明确,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陈冉介绍,创投基金涉及的税收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合伙型基金层面可能涉及增值税,有限合伙层面涉及所得税。

此前多地税务部门出于招商引资考虑,针对创投基金采取优惠税率。陈冉表示,部分地方政府比照了个人直接投资的情况,允许投资人按取得收益的20%申报个税。考虑到创投涉及交税的金额一般比较大,如果按照最高累进税率35%来交,税负增长幅度很大。

他和前述人士都认为,本来按照政策规定就应该这样,所以税务总局的表态无可厚非。但陈冉认为,客观来说35%的税率肯定是较高的。

此前有媒体引用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2018年股权转让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称,在检查中发现有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引进投资类企业,自行规定投资类合伙企业的自然人LP,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20%。

另有消息称,税务总局还要对基金过去几年的营收补征税收,一些业绩较好、退出金额较大的基金,可能面临高达数亿元的补缴税收金额。

税务总局表态一出,不少基金从业人士哀嚎创投市场迎来“至暗时刻”。有从业人士提出,现行针对创投基金的税务政策存在诸多不当之处。前述人士也基本赞同这一观点,但他认为,税率调整尚不足以对创投基金行业造成致命打击。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