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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启动! 长生生物最先被“开刀” 17亿“博傻资金”慌了

杨柳 陈锋 2018-11-17 21:30:52

本报记者 杨柳 陈锋 上海报道

11月16日夜间,上交所和深交所共同出炉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将 “社会公众安全类重大违法”情形纳入强制退市新规。新规发布后,长生生物(002680.SZ)退市在即。

“从严收紧”信号

此次新规发布,传递出极其强烈的“从严”信号。

上交所规定,以今年7月27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为界,此项决定施行后,上市公司被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生效司法裁判认定存在违法行为的,无论其违法行为发生时点,上市公司因其该等违法行为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均适用新规。

新规明确了证券重大违法和社会公众安全重大违法两类强制退市情形,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社会公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专门作为一类退市情形进行规范。

除此之外,上交所表示,在原来的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两大领域的基础上,交易所还进行了类型化规定,明确了4种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即首发上市欺诈发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年报造假规避退市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交易所认为,这4种情形集中围绕违法行为是否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进行规范,相关标准更加明确、客观、细化,为后续执行提供了充分可靠的依据。

退市改革方案对重新上市条件也作了修改。对于在市场入口即违法的欺诈发行公司,违法行为恶性较大、反响强烈,新规不再给予其重新上市的机会;其他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需要在股转公司挂牌转让满5个完整会计年度方可申请重新上市。

同时,对于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后进入退市程序的公司,除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司法裁决被依法撤销、确认无效或者依法变更等情形外,将不再允许其恢复上市,以传递从严实施重大违法退市的信号,进一步明确市场预期,避免退市过程出现不必要的反复,引发市场投机炒作。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强监管形成,也有利于加速优胜劣汰的市场形成,如果能够通过加强监管的措施来清除风险企业,将有利于股市的健康发展。”

长生生物退市启动

当日晚间,深交所宣布启动对长生生物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机制。

深交所表示,长生生物主要子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依据证监会决定和深交所退市新规有关规定,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6日,长生生物也发布公告称: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19日 (周一)上午开市起停牌。

值得注意的是,11月5日,长生生物复牌,股票简称由“ST长生”改为“*ST长生”。11月8日,长生生物开始涨停,紧接着一连七个涨停板,累计成交额超过17亿元。

投资者表示:“随着退市新规落地,七连板疯涨后的长生生物,被深交所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机制。也就意味着,17亿元入场资金或将出逃。”

2017年,深交所依法依规对欣泰电气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并顺利实施先行赔付工作,欣泰电气成为我国首家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2018年以来,先后对涉嫌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金亚科技、*ST百特依法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并进一步落实明确已暂停上市的*ST华泽因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后续安排。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严把退市制度执行关,对应当退市的公司,坚决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形成‘有序进退、优胜劣汰’的市场格局,促进深市多层次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编辑:严晖  主编: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