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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四月仅要回5050万元 湖南信托同时将三家公司告上法庭

刘陈希婷 2019-1-24 13:22:18

本报记者 刘陈希婷 北京报道

借出去的3亿元钱无法悉数收回,湖南信托一纸诉状将海航创新、海航旅游、海航实业三家公司同时告上了法庭。1月23日,海航创新发布公告称,公司于两天前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及湖南信托递交的《民事起诉状》。

公告介绍,2016年8月30日,湖南信托与海航创新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约定海航创新作为借款人向湖南信托借款3亿元,期限24个月,借款年利率为8.3%,《贷款合同》同时对还款方式、逾期还款罚息、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同日,为担保海航创新在《贷款合同》项下各项义务的履行,湖南信托与被告海航旅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海航旅游为海航创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协议签订后,湖南信托于2016年9月8日依约向海航创新发放贷款3亿元。

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海航创新应于2018年9月8日前向湖南信托偿还全部贷款本金,但海航创新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同时, 海航旅游亦未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担保义务。以上情况发生后,湖南信托与海航创新多次沟通还款事宜,2018年9月21日,被告海航实业向湖南信托出具不可撤销的《还款保证函》,海航实业保证海航创新在2018年10月8日前偿还贷款本金2.51亿元及利息;2018年11月18日前偿还贷款本金0.49亿元及利息,并承诺自愿为海航创新在《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向湖南信托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但直至本起诉状提交之日,海航创新除向湖南信托支付了5050万元外,仍未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海航实业亦未履行担保责任,其二人均已违约,并且已给湖南信托造成重大损失。

基于上述事实,湖南信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湖南信托请求判决海航创新立即偿还借款本金256627434.88元;支付逾期还款的罚息710002.57元(暂计算至2018年11月27日,之后按年利率12.45%,从2018年11月27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判决海航创新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评估费等费用;判决海航旅游、海航实业对以上1至3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所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

海航创新表示,因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公司暂时无法对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判断。根据《民事起诉状》,如公司败诉,将向湖南信托偿还借款256,627,434.88元,并支付逾期还款的罚息710,002.57元(暂计算至2018年11月27日)。逾期还款的罚息(具体金额以法院出具的判决书为准)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据了解,湖南信托成立于2002年,目前注册资本24.5亿元,是湖南省唯一一家信托公司,目前财信投资和湖南国投分别持有湖南信托96%和4%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

银行间未经审计数据显示,湖南信托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2.6亿元,同比增长7.3%;实现净利润10亿元,同比增长13.4%。而从收入构成来看,手续费及佣金收入5.4亿元,同比下降10.4%;投资收益7.6亿元,同比增长31.9%。

责任编辑:冯樱子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