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宏观 金融 证券 产业 公益财经 地产 能源 健康 汽车 评论 人道慈善

https://uploads.chinatimes.net.cn/article/20190521183924pvgcq3llYM.JPG

违法放贷1092万、冒名贷款并侵吞60万 淮安农商行支行原行长获刑7年半

辜海燕 孟俊莲 2019-5-21 18:36:29

本报见习记者 辜海燕 记者 孟俊莲 北京报道

5月20日,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关于邵小刚犯职务侵占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披露了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农商行”)宋集支行原行长邵小刚违法放贷1092万、冒用他人名贷款60万并予以侵吞一案,邵小刚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对此,《华夏时报》记者致电淮安农商行多个部门,但均未取得有效联系。

根据判决书,邵小刚,男,1975年7月31日出生,原任淮安市农村商业银行宋集支行行长。2011年9月,被告人邵小刚任淮安市楚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宋集信用社(以下简称宋集信用社)主任。2011年12月14日,淮安农商行及其支行开业,邵小刚任宋集支行行长,主持宋集支行全面工作,包括信贷管理岗(包片负责宋集乡大董村的贷款发放与管理)。2014年6月,邵小刚被调离农商行宋集支行。

经审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4年2月期间,被告人邵小刚利用其担任淮安农商行宋集支行行长负责该支行全面工作,并负责发放贷款的职务便利,编造贷款资料,先后冒用他人名义获取贷款计人民币60万元并予以侵吞。

此外,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被告人邵小刚在担任淮安农商行宋集支行行长期间,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未按照贷款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放贷调查、组织会办,对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偿还能力和担保人资信等情况未严格审查,在明知存在贷款用途不实、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不一致的情况下,通过签订空白借据和合同等方式,违法向谷二林、李某壬、汪某等116人发放贷款共计人民币1092万元。截至2015年12月,尚有1035万余元贷款未予挽回。

法院认为,邵小刚作为淮安农商行支行行长,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冒用他人名义骗取贷款,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作为贷款责任人,在发放贷款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和贷款管理制度,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邵小刚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邵小刚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退出职务侵占犯罪所得人民币60万元,发还给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淮安农商行官网资料显示,该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也是淮安市第一家本土农村商业银行。其前身是具有60多年历史的农村信用社。2011年,在淮安市区农村金融改革中,淮安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楚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进行合并组建,于2011年12月15日正式成立淮安农村商业银行。

作为淮安市区规模最大的一级法人金融机构,淮安农商行具有无可比拟的体制、机制优势,经营范围广、服务群体广、社会影响广,具有灵活、高效、快捷的经营特点。“本土化、特色化、差异化”是新时期淮安农商行的发展定位。

截至2018年末,淮安农商行共有员工1163人,下辖银业网点9个,设有1个营业部、84个支行、8个分理处,服务区域覆盖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2018年财报,该行2018年营收为12.35亿元,净利润为1.51亿元。截止2018年末,该行资产总额372.17亿元,增幅5.39%。各项存款余额为326.95亿元,比年初增加22.61亿元,增幅为7.43%。各项贷款余额余额为241.62亿元,比年初增加25.09亿元,增幅为11.59%。

2018年12月末,该行资本充足率为13.37%,不良率为1.69%,拨备覆盖率为353.24%。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