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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机构学者:比特币只是一种网络游戏,是庞氏骗局、郁金香泡沫的升级版

熊鹭 2019-6-26 13:46:45

熊鹭

近期,比特币的炒作之风又有卷土重来的迹象,笔者认识一个文科背景的研究生到处推销比特币,他的理由很简单:比特币九年升值100万倍,所以从分散投资理财的角度,可以投资比特币。此外,前几天,笔者还接到一个电话,是来自于国内曾经一家非常著名的比特币交易网站的营销员,她试图向笔者介绍如何投资比特币,经笔者了解,此营销员属于文化程度偏低,兼职从事比特币的推销工作的。比特币实质上不是币,而是一种网络游戏,有鉴于比特币具有的欺骗性,笔者认为持续加强对比特币骗局的宣传,防止比特币在中国泛滥,对防范比特币的市场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比特币是如何产生

比特币从本质上是一种网络游戏,它的英文名称是Bitcoin。2008年11月1日,中本聪在metzdowd.com网站上发表了一篇论文,首次提出比特币的概念,2009年1月3日中本聪开发出首个实现比特币算法的客户端程度并进行了首次采矿(Mining),获得了首批50个比特币,从而标志着比特币的诞生。

比特币这种网络游戏的玩法规则是做数学题,由挖矿者计算最优散列值,只要有一台能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从比特币网站上下载比特币程序,首次运行会产生一个数字账号,然后保持运行,这个程序就会不停的计算破解一道与记账相关的数学题,矿机24小时不停的进行哈希碰撞,争夺区块链的记账权,谁记账,就能得到一定数量的比特币作为奖励。早期,比特币主要是在个人计算机上运行,也较容易获得,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个人单独找到比特币越来越不容易,有些人甚至连续用计算机运行三年都没有任何的收获,这三年中,任由计算机设备不停的开着,不停的运算,不停的挖矿,耗费的计算机资源的成本有可能远远大于最后获得的比特币价值。

由于中本聪游戏规则的设定,导致比特币的获得越来越不容易,预计在2140年将达到2100万个的极限。因此,比特币这种网络游戏对计算机的性能要求不断提高,个人计算机挖矿已经很难,现在一般都是集体挖矿,加入一些矿池团队(例如BTC Guild)一起挖矿,矿场负责计算,矿池负责打包,个人按照在团队中做的贡献率,得到一定比例的比特币。这一过程相当于一个大型的网络在线协作游戏,而分布式记账原理也是很多大型网络在线协作游戏运行的机制。

我国对比特币的态度

我国对比特币存在的市场风险是有清醒的认识的,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在通知中,提出了比特币虽然在名字中有币的字眼,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并明确提出,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应加强对比特币互联网站的管理,防范比特币可能产生的洗钱风险,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及投资风险提示等。2017年九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在公告中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的“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末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并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加强对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社会公众应该高度警惕发行融资与交易的风险隐患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比特币为什么具有巨大的风险

为什么中央三令五申,比特币仍然有死灰复燃的迹象?因为比特币欺骗性、危害性是非常隐蔽的。我们先看看历史上二个经典炒作骗局的特点。

首先是郁金香泡沫,泡沫产生的背景是荷兰原本不产郁金香,1593年经土耳其、奥地利传入荷兰,由于开始时非常稀少,只有达官显贵才买得起,因此,供给稀缺、拥有郁金香传递出的贵族背景,以及荷兰当时是欧洲金融发达的国家这三个因素,促成了其后郁金香的炒作,1637年炒作到高峰时,一株郁金香售价高达6700荷兰盾(约为45年的荷兰人的均年收入)或一幢阿姆斯特丹运河边的豪宅。1637年2月郁金香的价格突然崩盘,一个星期后平均价格下跌了90%。同年4月,荷兰政府禁止郁金香投机交易,泡沫闹剧收场。

其次是庞氏骗局,庞氏骗局是对金融领域投资诈骗的称呼,是一个名叫查尔斯•庞氏(Charles Ponzi)的投机商人发明的,这种骗局的实质是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单的说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投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查尔斯•庞氏的精明之处是故意把投资计划写得非常复杂,让普通人难以辨别。

比特币是庞氏骗局、郁金香泡沫的升级版,它比这两种历史上经典的骗局更隐蔽、更顽强,因此,也更应该引起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

比特币和庞氏骗局的相似之处在于,都需要后面的资金推高标的价格让前面的资金获利。但它比庞氏骗局的高明之处在于,庞氏骗局的操纵者吸引的资金有高利成本,且成本往往几何级数的增长,最后导致崩溃。而比特币宣称去中心化,没有操纵者,也就无所谓操纵者的资金成本,只要投资者信,就会去购买,而购买的一些比特币又在一些国家或地下经济中可以使用,因此,具有更大的欺骗性。

比特币和郁金香泡沫的相似之处在于,都是由资金在推动,都没有什么真正的使用价值,上涨的赚钱效应容易导致后续炒作资金源源不断涌入。不同之处在于,比特币的游戏制度设计使得获取它的成本会越来越高,当个人计算机日以继夜的计算运行数年仍一无所获时,理论上比特币的获取成本甚至有可能是趋向于无穷大,这为一些人炒作并抬高比特币的价格提供一个标杆。而郁金香一旦价格炒高,供给相对容易增加,这个区别也使得比特币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因此,荷兰中央银行前行长Nout Wellink认为“这比郁金香狂热还糟糕,那时你至少(最终)还能得到一株郁金香”。

比特币炒作带来的巨大风险

比特币的炒作带来的风险是巨大的。首先,比特币及之后以比特币设计理念为模仿的各种所谓“虚拟货币”的网络游戏强调的是所谓绝对去中心化的理念,而实际上比特币这类的网络游戏是有中心的,它的中心就掌握在创始人或者掌握全网算力超过50%的人的手里。例如,据称,代号中本聪的创始人由于早期介入该游戏,因此个人至少拥有100万个比特币。据笔者了解,一些公司和个人模仿比特币开发所谓“虚拟货币”的网络游戏时,负责程序开发的人员由于巨大的物质诱惑,往往会在创造所谓的“虚拟货币”时留下技术后门,并在“虚拟货币”价格炒高之时抛出“虚拟货币”,造成“虚拟货币”价格的崩盘,然后卷款潜逃。从技术角度看,由于比特币这种网络“虚拟货币”采用的是区块链的分布式记账原理,每记一笔账都要全部的网络游戏参与者投票确认,因此,当有人掌握全网算力超过50%时,就拥有对比特币网络操纵和篡改的能力。2018年5月,“51%攻击”已经在比特币的分叉币之一BTG(比特币黄金)中爆发。在此次攻击中,攻击者由于掌握了BTG网络大比例算力,造成破坏是巨大的,攻击成功后,攻击者可以修改自己的交易记录,进行双重支付,或者阻止区块确认部分或者全部交易,也可以阻止部分或全部矿工开采到任何有效的区块,在极端情况下,攻击者可以将所有的BTG发送给自己,并得到全网认可,此时通过“虚拟货币”交易所或者点对点产生任何交易将不再被认可。

其次,由比特币这种网络游戏衍生出来的相关产业对社会也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效应。以比特币挖矿产业为例,一些报告显示,截止2018年末,整个比特币挖矿造成每年排放2200-2290万吨的二氧化碳,与整个斯里兰卡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或德国汉堡市这样的西方大型城市的排放量几乎是一样。在国内,由于比特币挖矿需要耗费大量的电力,因此一些比特币挖矿业者通过外接窃电等非法方式挖矿从而被抓的案例时有发生。

第三、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的安全性没有保证。比特币这种类型的网络游戏强调的去中心化,使得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的持有者一旦丢失或忘记比特币的密钥,将再也不可能找回比特币。与此相反的是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交易所却往往存在着高度中心化的特征。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自问世以来,一直强调自己是“绝对安全”,而“绝对安全”的前提是记住比特币的密钥。2018年12月,加拿大Quadriga CX的创始人Gerald Cotton在印度突然去世后,该交易平台当时总价约1.8亿加元的数字货币资产由于是Gerald Cotton本人全权负责处理,因此,在他去世后,绝大部分数字货币资产都如石沉大海一样消失了。讽刺的是该交易平台一直强调自己的安全性,并且强调通过采用冷钱包的技术使比特币线下储存以躲避网络的黑客攻击。

如何进一步防范比特币炒作的风险

如上所示,防范比特币及与之相关的“虚拟货币”所带来的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首先应加大宣传,强化比特币是网络游戏的虚拟属性,非常有必要开展一次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为主题的防范比特币骗局的宣传活动,使全民认识到比特币的风险。对耗能巨大且没有任何正外部效应的比特币挖矿应坚绝杜绝产业化。

其次应对与比特币相关的交易所平台以及仿比特币的其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进行进一步清理,防止这些交易平台死灰复燃。郁金香泡沫的产生表明交易平台的成立对相似骗局是能起到很大的推波助澜作用。比特币交易量小,筹码少,比特币的市场价格特别容易受到庄家的控制,出现暴涨暴跌,同时,现有的比特币的交易平台24小时开放,没有涨跌限制,这使得交易平台的风险更加突出,强化对比特币交易平台尤其是曾经在国内的几家大型交易平台的实时监控非常有必要,同时应加强对为比特币交易平台提供清算服务的监管。

第三,由于比特币的特性可能会引发的诸如购买非法商品和洗钱之类的犯罪活动,因此监管当局应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监测。比特币技术具备去中心化和匿名化的特征,使得比特币交易者的身份看似难以识别,为不法行为提供隐匿的空间,但实际上现有的技术是支持发起针对比特币交易的溯源机制并且能够追踪交易信息在网络层的传播途径。(作者为经济学博士 ,著名金融机构研究员)

见习编辑:李茜楠 主编:商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