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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启动,外商发现在中国的业务一下子丰富起来

张智 2019-7-12 22:20:08

张智

7月初的大连达沃斯会场,美世中国区CEO李兆琦匆匆走出采访间,前往会场。不远之外的分会场内,施耐德电气全球执行副总裁、中国区总裁尹正也忙着参加一场接一场的会议。

从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开始,中国释放出“更加开放”的信号之后,在华的外企发现,在中国的业务一下子丰富起来。

“一年半以前,中国实行了更大规模的开放,这为我们外资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目前,我们新增了投资业务,正在申请相关业务牌照,比如PFM(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牌照。”李兆琦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几天之前的大阪G20峰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再次宣布,中国将在近期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出若干重大举措,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局面,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这给在华的外资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想象。

事实上,尽管今年刚刚过半,但外商在华的布局,已随着政策的不断放开而不断变化。

比如,两张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鼓励清单即将落地,将进一步扩大农业、采矿业、制造业、服务业开放;新设的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将揭牌,为外商打开了新的大门。此外,《外商投资法》将于明年1月正式实施,一系列与之相关的规章制度将会陆续出台。

“我们很高兴看到中国为进一步扩大开放所做出的一系列努力,相信进一步开放不仅能为中国经济带来更多的活力,更能让中国经济更好地融入全球、点亮全球经济。”尹正说。

外商在华投资逻辑已改变

7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确定要进一步稳外贸措施,以扩大开放助力稳增长稳就业。

在此之前的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两条负面清单共放开16个领域,包括船舶代理、城市燃气、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增值电信、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的外资限制进一步放宽或取消。

“中国投资环境的自由度越来越高,各个领域都在吸引外商投资,政府采购等机会也在向外商开放。”金杜律师事务所全球管理合伙人阚思思表示。

事实上,随着中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外商投资环境也在不断变化。

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总裁赤星康还记得,以往日本在中国的投资,大多仅是借助中国进行生产;然而,随着中国国内市场不断扩大,日本企业的经营目标也发生了变化。日本企业希望能有更多机会参与到中国国内市场中。

“如今在中国的外商非常关注与外商投资息息相关的法律,是因为他们在这里的投资方式已经完全改变了。现在他们留在中国,并在此建立一个完整的价值链,包括研发、品牌的建设和销售的搭建等完整的价值链,而不单单是制造。”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副院长兼教务长丁远表示。

商务部外贸司副司长朱咏也表示,现在已经有很多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加工制造和生产服务环节的新产业正在向我国转移,包括航空维修、船舶维修、医疗器械维修,还包括风电维修,这有利于下一步要推动制造业和服务业高度融合发展,坚持更高水平的开放,推动外贸供给侧改革,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

“中国已经成为海外投资的重要目的地。在此背景下,外商在中国获得和中国企业同等的条件非常重要。”丁远表示。

而在《外商投资法》倒计时下,更多的外企对此表示期待。

更加开放

“中国市场将更加开放,也更加包容。纵观全世界,中国仍然是为企业提供增长机遇最多的国家。”麦肯锡全球研究院院长华强森表示。

按照计划,下半年将是我国继续扩大改革开放政策密集出台的关键时期,也将是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启动期。

按照《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我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取消逐案审批制管理模式;对于禁止和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的领域,将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清单之外充分开放,中外投资将享有同等待遇。

“目前,关于《外商投资法》相关配套法规,已经列入国务院的2019年立法计划,我们正在积极配合司法部,做好相关的配套法规的制定工作,细化《外商投资法》确定的主要法律制度,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规则。”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说。

7月2日,李克强再次强调,《外商投资法》的配套法规规章正在抓紧制定,预计今年年底会完成,明年1月1日要和《外商投资法》同步实施。按照计划,年底之前,明确要出的几个政策文件包括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信息报告制度等。

而自贸区也在不断为更加开放的政策添砖加瓦。

7月1日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正式施行。四川省商务厅厅长刘欣表示,新规从管理体制、政务服务、投资促进、贸易便利、金融创新、法治环境、协同发展等七个方面进行规范。

紧接着,7月8日,深圳市政府发布了《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工作方案》,其中,允许自贸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衍生产品等业务,允许开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支持自贸区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向境外发放人民币贷款,满足“走出去”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等融资需求。

“我们在不断扩大开放领域的同时,将继续致力于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营造更好的环境,分享更多的中国发展机遇。”高峰说。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