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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贷未来走向哪里?监管的态度尚待观察

冉学东 徐晓梅 2019-9-20 19:15:09

本报记者 冉学东 见习记者 徐晓梅 北京报道

随着P2P网贷行业多条重磅监管落地,持续高压的政策让行业差点喘不过气,助贷业务则成为通风口也是一根救命稻草。

前一段时间,多家上市金融科技公司公布了2019年上半年度报告,“机构资金占比”这一项数据受到业内众多关注。360金融的机构资金占比在业内最高,已超过85%,未来全量业务或将都来源于机构资金。趣店、乐信、拍拍贷、小赢科技的机构资金占比也在大幅增加。

一时间,“助贷”成为互金圈内的主要话题之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助贷的核心只是一个外包的金融服务,目前主要遵守向银行提供外包服务的监管规定。

但同时尹振涛也给出了自己的疑虑,随着金融科技和助贷模式的发展,这个规定能否适应发展以及有效的防控风险,同时又可以更好的支持助贷,包括商业银行服务于小微企业及实现普惠金融还存在不确定性,他认为还需要进一步调整。

助贷是什么?

说到助贷最早要追溯到2007年,其模式也开始初现。12年前,国开行与深圳中安信业、建行深圳分行共同开创了“贷款银行+助贷机构”的微贷款业务模式,也即助贷模式。

这是商业银行以小额贷款公司为助贷机构开展微贷款业务的首次实践探索。但由于当时小额贷款行业以及互联网技术尚处于早期发展阶段,该模式并没有在商业银行间扩散开来。

2013年成为转折点,助贷行业全面崛起。原因主要是余额宝的横空出世,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

伴随着P2P网贷行业的高压政策,很多小平台选择清退,大平台则更多的转型助贷业务。

对于助贷,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但是从多家金融科技公司的财报来看,所谓助贷,是指该类机构并不直接发放贷款,而是为借款人撮合匹配资金方,以实现资金的融通。

助贷是响应普惠金融的号召,服务实体经济的一种体现,为微小业务和低收入人群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融资服务。另外,助贷机构服务于某一细分领域,可通过特定场景获得相当数量有借款需求的借款人,如电商平台通过内部流量转化出的优质借款人。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相关函件指出,助贷是指平台通过自有系统或渠道筛选目标客群,在完成自有风控流程后,将较为优质的客户输送给持牌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经持牌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风控终审后,完成发放贷款的一种业务。

整合各方的观点,虽然关于助贷没有标准的定义,但却有着共性,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车宁将其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助贷机构向放贷机构(也即资金方)提供获客和风控技术;二是放贷机构多为银行、小贷公司、互联网机构、担保公司等;三是放贷机构不能因为助贷机构提供的服务而削弱风控要求;四是助贷机构暂时没有牌照、准入等相关要求,还处于轻资产、宽监管的阶段。

谁在做?为谁做?

目前,做助贷业务的多是一些P2P网贷平台,且多为转型而来。

过去,P2P网贷红极一时,但由于监管的层层压力,被动转型助贷业务成为大势。《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国内几家上市金融科技公司均已涉足助贷业务,包括360金融、趣店、宜人贷、拍拍贷等。

从已经公布的财报来看,助贷业务的猛涨让贷款撮合量持续上升,也给上市金融科技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

机构资金占比是助贷业务的直接体现。今年第二季度,360金融的机构资金占比最高,累计促成贷款总额近500亿元,机构资金占比达85%,比上一个季度增长6个百分点。而来自网贷机构的资金以及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5%。预计未来360金融会全量接入机构资金。

就连一直做纯信息中介的拍拍贷也逐渐开始提升机构资金的占比,今年第二季度这一数字已增至44.8%,比上年第二季度增加34.8个百分点,且预计今年底将达到70%以上。趣店和乐信的机构资金占比分别提升至65.7%和78%,上年同期分别为29.1%和48%。小赢科技已获得金融机构正式授信264亿元,机构资金占比达26.7%,较今年第一季度的10.4%增长了16.3%。

总之,金融科技的机构资金占比在逐渐提升,越来越多的公司也可以转型助贷业务。

当然除了上面说到的网贷机构,入局助贷的还有以风控技术为核心产品的纯信贷技术公司、拥有流量的互联网巨头平台、以及以增信为主的保险机构等玩家。

作为助贷的另一端资金方的参与者主要是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也有可能是保险、信托等。助贷机构可以为资金方提供导流、部分风控、定价、贷后等除了资金以外的服务,然后由持牌机构进行最后一道信审,并提供资金。

银行作放贷的主体,贷款门槛高且流程繁杂,且一些平台又是高风险、高利率,面对旺盛的额市场需求,很多持牌机构与助贷机构合作,为低收入人群提供金融服务,实现互利共赢。

监管问题?

关于助贷,目前还没有一个系统的监管。但是从其他监管文件可以看出助贷监管的一些踪迹。

2018年11月,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针对助贷业务中的客户数据,文件要求助贷机构提供足够的客户信息,银行自主做风控和授信。联合贷款也是如此,作为联合贷款的资产提供方微众银行、网商银行、新网银行需要给资金方银行提供足够的原始信息。且授信审查、风控等核心业务环节不能外包。

该文件的发布为助贷机构和商业银行划定了界限。

由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12月1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下称“175号文”)明确提出,“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从某一方面来看,监管表示了对助贷的支持。

不过,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8月印发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专门指出了“涉及金融领域的互联网平台,其金融业务的市场准入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提供金融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服务,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

这则监管文件的下发又为助贷行业蒙上了一层灰,准入的条件到底是什么。

虽然监管还尚给出一个系统的说法,不过从地方监管可以大致了解监管的思路。

今年9月,浙江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2019】213号文),并对个人消费贷款划定了红线,其中一条是“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

对此,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肖飒分析称,这才是银保监最担心的问题,如果银行将核心业务外包,就等于架空了监管体系,让监管找不到抓手。

并称,“目前,部分中小银行迫于业绩压力与擅长互联网营销的助贷机构合作,甚至有意无意给助贷机构更多‘授信’,这种把自己的脑袋栓在别人裤腰带上的做法,不符合金融人的理性和严谨;同时,结合‘倒流’‘营销宣传’归入金融业务行为,未来以倒流为名的授信也会成为众矢之的。”

长远来看,尹振涛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助贷的核心只是一个外包的金融服务,目前主要遵守向银行提供外包服务的监管规定。

但同时尹振涛也给出了自己的疑虑,随着金融科技和助贷模式的发展,这个规定能否适应发展以及有效的防控风险,同时又可以更好的支持助贷,包括商业银行服务于小微企业及普惠金融还存在不确定性,他认为还需要进一步调整。

未来怎么样?

助贷将成为未来一种重要的合作方式。

金融科技公司、金融机构作为助贷的主要参与方,本报记者从这两个角度来看助贷的发展趋势。

尹振涛对本报记者分享了一个观点:从金融行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今后的金融可能不是一个机构性的金融,用户需要的金融服务,并不是拥有持牌的金融机构所给予的,即不是看供给方,而是看需求方,如总书记提到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他认为,未来是以需求为导向的。

在以需求为导向的情况下,尹振涛表示,未来金融科技就是金融行业和科技方面的基础设施,金融机构嫁接金融科技平台是主要的用武之地,金融机构主要凭借自身的资金、牌照、产品设计等优势发挥作用,传统风控、线下获客等则都可以由金融科技平台来完成。“在这样的场景下,助贷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合作模式。”他说。

另外,某行业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分析称,未来助贷的走向有可能和P2P网贷行业一样,需要持牌、备案等,且国务院发布的文件也已经提到“提供金融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服务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

责任编辑:冯樱子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