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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围绕1000头猪的争斗 谁为它负责

宋婕 陈锋 2019-11-15 19:42:51

本报记者 宋婕 陈锋 北京报道

傲农生物(603363.SH)全资子公司四川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四川傲农”)在受托经营大竹县铭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铭泰农业”)期间,因自身原因致使对方受到行政处罚,且未办理交接,一夜之间撤离养猪场全部工作人员,致使猪场生猪死亡1000多头。

尽管法院4个多月前就已终审裁决四川傲农继续履约,铭泰农业也曾多次去函,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派出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和控制,但四川傲农一直置之不理。

奇怪的是,其母公司也并未依照信息披露的规定将本案对外公告。傲农生物董秘侯浩峰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现在养猪行情虽好,但行业复杂度高,有一种“为国养猪的悲壮”。目前四川傲农不服终审判决,已申诉至四川高院。

案件始末

2017年7月17日,铭泰农业和四川傲农签订《猪场托管合同》,约定自当年8月1日起,将其养猪场交由四川傲农托管经营5年,后者每年都应向铭泰农业支付托管收益130万元。

双方的合作在一年期届满时出现了问题。判决书显示,2018年7月10日,四川傲农向铭泰农业发去律师函,要求解除合同关系,理由为铭泰农业没有相应的环保部门审批手续、承诺的对基础设施进行修缮的工作未进行、未将环保部门的审批手续原件交给四川傲农。

7月14日,四川傲农在未征得铭泰农业同意并未办理交接的情况下,令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养猪场。

铭泰农业是在2天后才收到四川傲农的律师函,他们不认可其中的解约理由,明确表示不同意解约,并在当年7月25日一纸诉状将四川傲农告上大竹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对方发律师函解约的通知无效,要求其继续履约,并支付违约金及损失共计70万元。

纠纷发生后,涉案猪场因无人管理、无喂养饲料、无免疫程序、无兽医,每天都出现不同程度的生猪死亡现象。为避免生猪大面积死亡而产生疫情,铭泰农业暂时进场代四川傲农管理该猪场,并垫支50万元购买饲料、疫苗、药品等(该垫支约能维持1个月)。

四川傲农进行了反诉,称在双方签署合同时,铭泰农业故意隐瞒了猪场没有环评手续的事实,通过合同的方式将风险全部转移,致使自己一直处于违规生产管理状态,属于严重违约的行为。所以,公司通过律师函解除双方之间的托管合同符合法律的规定,也符合合同的约定。

同时,四川傲农还列举了铭泰农业在2018年1月15日因环保不达标受到了大竹县环保局的行政处罚。

拒绝执行判决

一审法院核实后称,涉案猪场环评手续齐全,受到环保局的行政处罚是因为四川傲农在托管经营期间未正常运行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所致,责任在四川傲农。被处罚后,铭泰农业已经及时整改,经督察后允许其继续经营。

因此,四川傲农解除合同的条件不成立,且未与铭泰农业协商一致,单方解除合同无效。法院对铭泰农业继续履约的主张予以支持。

同时,四川傲农在铭泰农业未同意解除合同、未办理移交的情况下擅自撤离猪场,构成违约。根据相关法律与合同约定,以及铭泰农业猪场的损失程度,一审法院酌情认定四川傲农支付铭泰农业违约金20万元。

四川傲农不服一审判决,随后向达州市中院提起上诉。达州中院今年7月4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尽管距本案终审结束已经过去4个多月,但《华夏时报》记者掌握的信息显示,四川傲农仍未执行判决结果,并未继续履行托管合同。截至9月中旬,涉案猪场已经有1000多头生猪死亡,死亡规模还在不断扩大。铭泰农业多次发函要求四川傲农按照合同约定派出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和控制,但一直未收到回复。

天眼查显示,四川傲农是A股上市公司傲农生物的全资子公司。傲农生物是国内大型猪用饲料生产商之一。但记者未在其对外公告中找到关于本案的信息披露。

记者致电傲农生物董秘办,其工作人员称对案件不知情。在核实后,傲农生物回复称,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规定关于诉讼事项的披露标准,该诉讼案件涉及的金额较小,未达到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信息披露标准,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该诉讼无需公告。

至于四川傲农托管铭泰农业的猪场,按照合同约定主要是派技术人员驻场提供技术服务,撤离时猪场不存在猪瘟疫情,之后铭泰农业已安排人员延续管理。

侯浩峰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和铭泰农业的合作类似于治疗服务的模式,公司派专业的技术服务人员管理猪场。“现在养猪行业都在迎难而上,行情虽好,但防控和项目的推进都要衔接好,复杂度很高,有一种为国养猪的悲壮。”

目前四川傲农已按照二审判决履行了款项支付义务,但对判决结果不服,向四川省高院申诉并获得受理。


责任编辑:吕方锐 主编: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