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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家P2P网贷合规 四川省宣布全部取缔

刘陈希婷 2019-12-5 16:23:17

本报记者 刘陈希婷 北京报道

又一省份宣布取缔所有P2P网贷。

12月4日,四川省网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下称《提示》)。

《提示》指出,四川省对纳入整治范围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P2P网贷)机构开展了合规检查,经省网贷应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审,目前没有一家机构业务完全合规。

《提示》表示,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网贷风险专项整治部署要求,按照“一个办法、三个指引”以及网贷合规“108”条标准,按照整治要求,即日起,四川对业务不合规网贷机构及省外未经许可的网贷机构在川开展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事实上,四川省对P2P网贷的整治早有预兆。今年4月,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前期开展P2P网贷业务的38家机构发布拟退出P2P网贷业务的通告。

四川省网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调,P2P网贷业务的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借贷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可通过自行和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出借人、借款人、P2P网贷机构如发现涉嫌犯罪行为,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自今年四季度以来,第五个取缔全部不合规网贷机构的省份及直辖市。

10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该省整治名单内纳入行政核查的24家网贷机构P2P业务均不符合“一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现予以取缔。其他开展P2P业务的机构及外省在湘从事P2P业务的分支机构均未纳入行政核查,对其开展的P2P业务一并予以取缔。

10月18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称,当前,P2P网贷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未来该省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

11月8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告称,截至目前,重庆市没有一家机构完全合规并通过验收,所有P2P网贷业务也未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重庆其他机构开展的P2P网贷业务一并予以取缔,任何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开展P2P网贷业务。

11月15日,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了该省第一批拟注销的12家P2P网贷机构。公告还称,2016年以来,河南省网络借贷行业一直在进行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外省在豫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分支机构也均未在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

随着各地加速清退,P2P网贷业务也持续“三降”。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末,全国纳入实时监测的在运营机构数量已降至427家,比2018年末下降59%;借贷余额比2018年末下降49%,出借人次比2018年末下降55%;行业机构数量、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已连续16个月下降。大部分机构选择退出停业,今年已停业1200多家。

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此前曾在媒体沟通会上表示,网贷平台整治以出清为目标,以退出为主要方向,以依法合规的分类处置为主要手段,争取一段时间内完成阶段性整治任务。

同时,监管也为机构转型明确了更加具体的条件。具体来看,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良好金融科技基础和一定股东实力的机构可转型为小贷公司。极少数具有较强资本实力、满足监管要求的机构,可以申请改制为消费金融公司或其他持牌金融机构。

责任编辑:冯樱子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