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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亿政府引导基金管理趋严 VC/PE募资或雪上加霜

冯樱子 2020-2-25 15:42:30

本报记者 冯樱子 北京报道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 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表示加强对设立基金或注资的预算约束,提高财政出资效益。

《通知》一出,立马引起创投圈的热议。众多VC投资人们认为,今后GP想要拿政府引导基金的钱就更难了,这也让处在寒冬中的VC们感觉雪上加霜。

但也有北京地区投资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近些年,大量的基金扎堆成立,都做差不多的事情,给市场带来了同质化的竞争。实际上,中国不需要这么多的基金。《通知》对GP自身管理水平和能力的评估都进一步趋严,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清理不合格的基金管理机构,实现优胜劣汰。

政府引导基金转向“精耕细作”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旗下私募通数据显示,截至2019上半年,国内共设立1686支政府引导基金,基金目标规模总额为10.12万亿元,已到位资金规模为4.13万亿元。

实际上,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处于经济结构调整、传统产业升级的重要发展阶段,政府引导基金是这一历史发展时期促进“新经济”快速发展、转变财政投入方式的重要工具。《通知》中也对政府引导基金表示认可,其中提到:“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已经形成较大规模,对创新财政资金使用、引导新兴产业发展、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通知》直言,一些基金也存在政策目标重复、资金闲置和碎片化等问题。为此,《通知》首先指出,要强化政府预算对财政出资的约束。

具体而言,对财政出资设立基金或注资须严格审核,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数额较大的,应根据基金投资进度分年安排。

同时,设立基金要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金规模和投资范围。年度预算中,未足额保障“三保”、债务付息等必保支出的,不得安排资金新设基金。预算执行中收回的沉淀资金,按照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和盘活存量资金的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后,可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的基金注资。

在投资方面,有VC机构投资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前几年,由于政府产业基金快速发展,出现政策目标重复、雷同,以至出现资金闲置的情况。与此同时,由于政府投资基金有诸多要求,有些基金可能最后就是想尽各种办法,为了“完成作业”,这样投资效果一定不好。

对此,《通知》提出,要着力提升政府投资基金使用效能。完善基金内部治理结构,加快基金投资进度,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减少资金闲置,从严控制管理费用。

支持地方政府推进基金布局适度集中,聚焦需要政府调节的关键性、创新型行业领域,防止对民间投资形成挤出效应。鼓励上下级政府按照市场化原则互相参股基金,形成财政出资合力。同一行业领域设立多支目标雷同基金的,要在尊重出资人意愿的基础上,推动整合或调整投资定位。

此外,在基金管理上,《通知》提到,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基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事前绩效评估,制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开展绩效监控,每年末基金实施绩效自评。自评结果报财政部门和其他主要出资人审核。财政部门可组织对基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主要评价政策目标实现程度、财务效益和管理水平。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基金存续、计提管理费的重要依据。

在退出方面,《通知》要求健全政府投资基金退出机制。设立基金要规定存续期限和提前终止条款,并设置明确的量化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基金投资项目偏离目标领域的,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纠正;问题严重的,报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可中止财政出资或收回资金。

基金绩效达不到预期效果、投资进度缓慢或资金长期闲置的,财政出资应按照章程(协议)择机退出。基金未按约定时间完成设立、开展业务,或募集社会资本低于约定下限的,财政出资可提前退出。

这意味着,如果基金绩效不达标,可能会面临出资人中途退出的危险。

另外,《通知》还明确提出,禁止通过政府投资基金变相举债、完善政府投资基金报告制度等。

业内普遍认为,《通知》的发布会让募资变得更加艰难。但有北京地区投资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国内很多VC机构小而分散,品牌的影响力有限,很难做到精准投资和投后服务,《通知》的发布有利于行业优胜劣汰。

同样,对于政府引导基金而言,其发展也产生了变化。私募通研究显示,现阶段,引导基金发展重心已由“遍地开花”的增量发展逐渐转向“精耕细作”的存量基金高质量发展,其运营管理、绩效考核等机制的规范化调整已成为各省市乃至国家级引导基金的关注重点。

政府引导基金LP的钱不好拿

长时间以来,VC/PE一直感叹,政府引导基金的钱并不好拿。特别是在资本寒冬下,政府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的难度越来越大。

一般而言,在单个基金中,政府引导基金的出资比例平均约占20%至30%,其余的70%到80%的规模,仍需要靠GP在社会上募资。目前,社会化募资压力较大,导致一些基金因此达不到要求而夭折。

同时,政府引导基金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就业率、促进GDP增长、实现产业动能的转换。几乎所有政府引导基金在设立之初都强调“不以盈利为目的”,但社会资本是逐利的,基金的其它LP都需要投资回报。因此有投资人曾说,双方的目标根本不一致。

而返投比例和基金回报率之间也存在天然的矛盾。近些年,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城市的股权投资市场比例占超70%。其它地区股权投资项目较少,多以传统制造业企业为主,而这类企业很难做到指数级增长,缺少股权投资的价值。在此基础上,大比例要求反投,很难吸引头部基金参与。

“有的政府引导基金利用得非常好,但有些地方缺乏相关产业基础,导致一只基金既没做出什么政绩,也没获得好的基金回报,GP对双方都没法交代。一些社会资本起初可能希望与地方政府搞好关系,甚至为了拿到一些资源而加入,但基金持续亏钱或者看不到挣钱的希望,社会资本就不会愿意持续参与。”上述北京地区投资人表示。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