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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法拟修订: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 对金融违法行为罚款上限提至两千万

刘佳 2020-10-24 13:39:37

本报记者 刘佳 北京报道

10月23日,据央行网站发布消息,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人民币、业务、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措施、财务会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9章73条。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强调将“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明确写入立法目的,引导金融体系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定位。

同时,建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征求意见稿》完善了货币政策工具箱,适度增加货币政策工具的灵活性,保证货币政策调控科学合理有效。

为填补宏观审慎政策的制度空白,《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明确宏观审慎政策目标,以加强逆周期调节和穿透式监管为重点,健全金融机构逆周期资本缓冲、风险准备金、压力测试等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

“健全金融机构逆周期资本缓冲、风险准备金、压力测试等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既体现出完善监管框架的历史使命,也体现出后疫情时代加强金融稳定工作的现实需求。”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当前,我国的货币政策需要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需要在稳增长与防风险保持适度平衡,这就对宏观调控框架提出了‘两条腿走路’的要求,以宏观审慎政策的建立与完善,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顺周期积累,进而为维护金融体系的健康与稳定发挥底盘作用。”

在货币政策方面,继续坚持中国人民银行不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不向地方政府提供贷款的原则。

对于市场普遍关注的数字货币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防范虚拟货币风险,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

针对金融市场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加重处罚,罚款上限提高至2000万元人民币;对取得人民银行许可的机构增加责令暂停业务、吊销许可证、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

就此项修改内容,苏筱芮认为,修订内容与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基本目标相适应。“从历史经验来看,一些‘小打小闹’式的处罚措施不能动摇违法机构的根本,甚至还有一些机构在黑灰产获取的收入与监管罚单金额之间打起了‘小算盘’,做起了‘选择题’,此次修订能够加大金融机构的违法成本,从源头上根除金融机构从事黑灰产的侥幸之心,有利于金融业务回归本源,长远来看有利于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修改完善了人民银行的职责,明确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三个“统筹”、组织实施国家金融安全审查等职责;落实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加强监管协调与信息共享。健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制度。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审批和监管规定。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的必要性,央行在关于《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指出,一是落实中央金融改革部署,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需要;二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需要;三是符合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趋势。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