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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金融科技并未改变金融本质 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

吴敏 2020-11-11 19:44:33

本报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11月11日,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第十五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表示,经济数字化转型离不开与之相适应的数字金融生态,银保监会始终坚持审慎包容的监管导向,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妥开展金融科技应用和模式探索。疫情爆发后,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运用好科技手段,提高线上金融服务效率,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

经过多年的发展,银行保险机构数字化转型迈出坚实步伐,先后历经了金融电子化、金融移动化发展阶段,目前已经开启金融数字化发展历程,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优势,构建新生态、服务新领域、展现新特色、带动新增长,金融科技成果百花齐放,数字化应用百家争鸣,成为我国数字化转型的实践者、改革者和推动者。

不过,梁涛也提醒,金融数字化转型充满艰辛和挑战,是一场“持久战”。总体来看,我国金融数字化转型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部分机构顶层战略和落地执行有待加强,数据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客户体验有待改善,金融科技与金融机构自身系统的兼容程度、产品业务的融合程度还有待挖掘,数字化转型带来的风险也需引起高度关注。下一步,既要坚定不移地支持金融科技发展,加快金融数字化进程,优化客户体验,提升服务效率。同时,也要密切关注金融科技带来的影响,做好前瞻性部署安排,确保市场公平和金融稳定。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行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数字化转型提升金融服务的科技内涵,更好地赋能实体经济,打通实体经济融资的难点和堵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完善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梁涛说道。

他还强调,金融科技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因此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只要从事同类金融业务,都应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接受一致的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遵循同等的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要求。同时,必须处理好金融发展、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关系,要高度关注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新型风险,特别是网络安全、数据保护、市场垄断等风险挑战,建立健全覆盖业务、网络、技术、数据等各领域,更加适应数字化时代要求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当前,金融行业对数字化转型的必要性、紧迫性已经有充分认识,但数字化转型不仅是技术的转变,更重要的是金融业务及商业模式的转型,梁涛认为,金融机构对金融数字化转型应明确三方面认知。

首先是要认知用户,更好的服务金融消费者。近年来,人们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多元化、个性化、便利化要求越来越高,不再喜欢被动接受千篇一律或千人一面的服务。金融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要充分了解用户行为与偏好,更加精准地判断用户的“痛点”需求,向金融消费者提供功能明确、期限和利率定价合理、风险评价和贷后管理完善的金融产品。

其次是认知自身,走符合自身特点的数字化转型道路。数字化转型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要与自身业务特点相适应。只有在回答好“我的定位是什么,要采取什么服务模式,提供什么产品,数字化需求是什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披露信息,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和能力禀赋积极稳妥推进,才能走出一条适合自身特点的数字化转型道路。

另外,是要认知合作伙伴,加强与第三方合作的风险管控。在充分运用金融科技的过程中,金融机构正在越来越多的与科技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金融机构要做好对合作方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名单管理和持续监测,切实做好风险管控。一方面要落实好主体责任,金融机构是自身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不得将信息科技管理责任外包,不得将涉及战略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及其他有关信息科技核心竞争力的职能外包;另一方面要坚持风险判断的独立性,严格落实自主风控原则,自主开展客户准入、风险评估、贷款审批、贷后管理等工作。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