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诗萌 北京报道
9月1日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开始实施,到现在已经将近3个月了。这部号称“史上最严”的固废法修订后从6章91条增至9章126条,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是此前的10倍,因而甫一发布就受到舆论的广泛关注。
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020年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在回答《华夏时报》记者提问时指出,新修订的“固废法”颁布以来,生态环境部加大宣贯力度,着力推动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他介绍,为落实“固废法”,生态环境部编写法律条文释义,进行权威解读,组织专家撰写系列解读文章。举办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培训班,7200余人在线参加培训;完成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焚烧、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填埋等污染控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正在抓紧修订危险废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转移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法律新要求,针对重点条款细化落实要求:大力推进禁止洋垃圾进口改革,扎实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强化“白色污染”综合整治,指导督促各地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医疗废物两个100%工作要求。
邱启文指出,新修订的“固废法”通篇贯穿了新发展理念,我认为新法的“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确立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等“三化”原则;二是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禁止固体废物进口等中央改革任务有关规定;三是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四是回应了群众关于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塑料污染治理、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环境问题的关切;五是完善了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六是强化了经济技术等政策保障措施;七是突出了严惩重罚,让“固废法”真正成为一部“长牙齿”的法律。
记者注意到,近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多个省市都已依据新版《固废法》开出了10万元以上的罚单。例如,9月初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新店镇的南通某木业有限公司未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网上申报等两个问题被罚款24万元;浙江省台州市某固体废物收集公司在车间里堆放了大概60吨左右多种危废,均未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志,被罚款14.5万元。近期,合肥市庐阳某汽车4S店也因未按照环境保护法律的相关要求建立危废库被罚款10万元;福建晋江某涂层织物有限公司将废导热油露天存放在锅炉房边上,也被罚款10万。
“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邱启文表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 “三个治污”,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固废法”,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一定会不断取得新成效。
责任编辑:方凤娇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