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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披露医疗系统腐败窝案:县医院药剂士敛财1000多万,多家上市公司卷入行贿丑闻

于娜 2020-12-16 22:59:47

本报记者 于娜 北京报道

医疗系统惊现“塌方式腐败”,上至地方卫健系统“一把手”,下至乡镇卫生院普通医生,一一沦陷在药商的金钱诱惑中。

12月10日,中纪委网站发文披露了一起地方医疗系统的腐败窝串案,从杭州市桐庐县卫生健康局、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等机构“挖出”一串医疗系统的“蛀虫”,共有5人被判刑,4人受到降级、撤职等政务处分,11人受到警示约谈、责令检查等问责处理。

在这起“系统性窝串案”中,涉案最为惊人的是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药剂士王晓俊。法院判决书显示,光是王晓俊伙同他人或单独收受的药商“回扣”金额,就高达1037.4万元。同时,多家上市医药公司出现在法院认定的行贿企业名单里。

今年11月,国家医保局刚刚公布了医药企业信用评价的“黑名单”制度,其中包括了对药企进行医药商业贿赂行为的裁量,并与药品集采进行联动挂钩,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和“特别严重”的医药企业,将限制或中止该企业全部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

医药战略顾问周树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医院引进新药要强化监督规章制度执行,应该严格遵循“临床科室按需申请—药事管理委员会论证决定—药剂科按计划采购”流程,而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说了算。同时,医保局提高信用评价“黑名单”药企集采交易条件方面的门槛和惩戒,倒逼企业营销方式变革。

小小药剂士编织生意大网

作为医院药剂科的基层工作人员,药剂士如何做到在短短几年之内受贿上千万?

王晓俊这位来自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的基层工作人员,“能量”十分巨大。他拿利益允诺作为诱饵,以“统方”串起多家医院,编织了一张覆盖桐庐卫健系统的腐败大网,网住不少医疗系统内的医生和官员。

医疗行业内将医院处方用药数据称为统方,药商却称之为“临床维护费”,为了计算给医生回扣的金额,药商需要获得每种药的开方数量,这一“商机”成为王晓俊敛财的重要手段。

他先是从自己所在的桐庐一院信息科工作人员蒲某入手,每种药每月向药企收“统方费用”200元,所得好处两人均分。尝到甜头之后的王晓俊,贪心逐步放大,开始在桐庐二院、三院、中医院等县内其他医院“拓展业务”,拉拢生意“合伙人”。

之后,通过熟人关系,王晓俊找到了桐庐县中医院信息维修组原组长雷郑辉,轻松地将对方也拉入了自己的生意网中。

随着王晓俊旗下统方药品品种数量增多,统方总费用变得数额惊人。据雷郑辉供述:刚开始的时候,需要统方的只有4、5个药品,到2018年时,他一个月最多能拿到2万多元。每个月底,王晓俊都会把现金送到他家小区门口。

胃口越来越大的王晓俊,又把手伸到了桐庐县第二人民医院,通过药商潘某某找到了第二人民医院原药剂科主管药师王丽娟,将其也纳入了自己的“统方生意”网中。

为了将“统方生意”拓展到更多的医院,王晓俊想到了权力更大的县卫健系统官员。他找到了桐庐县卫健局信息科干部李某,由此将桐庐县里的卫生院、诊所的统方数据也收入囊中。

由于乡镇基层医疗机构开药量少,王晓俊还主动降价将抽成打了折,以每种药每月100元的价格向药商收取好处费。

为了稳固自己在桐庐医疗系统的“地盘”,2018年初,王晓俊给自己寻找了一个“保护伞”,即桐庐县县卫健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蔡忠明,先后递上6万元的购物卡,都被蔡忠明悉数收入腰包。

自此在桐庐县医疗系统内,从市级卫健局的官员到当地三甲医院院长,从科室主任到乡镇卫生院的普通医生,都已被王晓俊打通关系,直到腐败窝案开始引起当地纪委监委注意时,王晓俊的“生意网”才露出水面。

从2019 年3月起,桐庐县纪委监委先后对县卫健系统多名工作人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听到风声的王晓俊马上着手销毁证据,将载有统方数据的U盘、硬盘扔入富春江。在他换乘4辆轿车仓皇出逃时,随身还携带有25部手机和一个装满现金的行李箱。

经查,至案发时,王晓俊通过药品回扣、统方好处费、礼金礼卡织就的“生意网”覆盖了桐庐县10余家公立医院、卫生院,涵盖药品种类达数百种,回扣和统方好处费等涉案金额总计1200余万元。

据中纪委通报,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原药剂科工作人员王晓俊因受贿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腐败窝案被连根拔掉之后,杭州市桐庐县卫健系统开展了“红包、回扣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桐庐当地共有450余名医务人员一共退缴回扣达745万余元。

行贿药企会否进入集采“黑名单”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判决书显示,2012年至2019年,王晓俊与同伙潘新华在医院新药引进、药品采购的工作中,非法收受药商送予的药品回扣共计9起,其中涉及辰欣药业、振东制药、亚太药业、中新药业等多家上市药企。

辅助用药一直受到推高医疗费用的诟病,近年来的监管措施也在趋严。非诺贝特胶囊是一款辅助用药,用于高脂血症患者控制饮食基础上的辅助治疗,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是一种肠外营养药,也是典型的辅助用药,两者都不是医院临床一线用药。

但是辰欣药业的上述两款“非必需”的辅助用药却能在桐庐一院堂而皇之地被大量开出。背后原因在于王晓俊伙同潘新华,收受了代理商推销辰欣药业“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非诺贝特胶囊”的回扣,五年间就高达153.215万元。

判决书显示,王、潘二人收受亚太药业以及上市公司“长江健康”旗下的海南海灵化学的“回扣”共计325.3006万元;王晓俊收受常山药业回扣90.2275万元;收受中新药业回扣18.381万元,为上述药企的产品进入医院销售大开绿灯。

给医生回扣、带金销售已是医药市场长期存在的潜规则,制度不健全导致医疗腐败形成了一条环环相扣的利益链条,带来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居高不上、医保基金流失等一系列顽疾。

11月20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了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黑名单”制度(以下简称《裁量基准》)。明确对药企产品价格或营销行为设定统一信用等级评定,并与药品集采进行联动挂钩,旨在严打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规范中国医药市场省级采购的市场环境。

之前药企往往都对自家产品的商业贿赂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旦东窗事发则“甩锅”给药代、经销商,很难追究到药企的责任。如今,信用评价制度将医药企业与医药代表、代理商进行信用绑定,一旦药企销售或者下游的经销商出现失信行为,也都将直接追查相关企业,并给予处罚。

对此,有业内人士提出,在上述中纪委通报的杭州市桐庐县医疗腐败窝案中,涉及到的辰欣药业、亚太药业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商业贿赂金额都在10万元以上,是否会限制这些药企参加省级带量采购?

周树表示,按照医保局规定,根据法院判决或相关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认定的案件事实,医药企业近三年在本省范围内,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过给予回扣等医药商业贿赂行为,同一案件中累计行贿数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或单笔行贿数额3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应限制或中止该企业涉案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但是上述规定的适用起始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之后。

责任编辑:方凤娇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