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诗萌 北京报道
从雾炮车对着环境监测点喷水到使用COD去除剂在水质检测中玩“障眼法”,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责任逐步压实,为应对环境监测而采取诸多手段造假的新闻也屡见报端。
4月28日,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2021年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指出,近年来,各地在日常监督执法中,依法查处了一批监测数据造假案件。环境执法的目的就是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环境违法问题在现阶段是客观存在的。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抓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对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
过去五年间,生态环境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环境监管真正“长了牙齿”。曹立平介绍,“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国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83.3万件,罚款金额536.1亿元,分别较“十二五”期间增长1.4倍和3.1倍。全国适用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达到14.7万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2021年的环境执法工作,他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在国家层面组织四项专项执法活动:一是联合公安部和最高检开展危险废物环境违法专项,重点打击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联合公安部和最高检开展针对监测数据造假的专项,严厉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环境违法犯罪;三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针对问题突出的行业开展专业化监督,针对问题严重的区域进行机动化帮扶;四是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即“绿盾”行动。
其中,大气监督帮扶专项中将加大对钢铁行业在内的重点行业帮扶力度,组织专业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此外,还将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专项,会涉及到一些VOCs排放企业。对于涉及氮氧化物的重点排放行业和企业,也会纳入相关的专项监督帮扶之中。
曹立平强调,各地要针对突出的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生态环境问题,充分发挥交叉检查、监督、帮扶等方式的优势,统筹调用区域内精锐力量,破解地方保护,保障执法行动效果。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