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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点证人”叶飞被抓,律师:功过不能相抵

帅可聪 陈锋 2021-9-25 08:56:35

本报记者 帅可聪 陈锋 北京报道

曾在微博连续爆料A股市值管理黑幕的叶飞,因涉嫌市场操纵已被抓捕归案,等待他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9月24日,证监会在通报一批涉嫌操纵股价案时透露,叶某在明知刘某烨等人操纵“南岭民爆”股票价格的情况下,积极提供相关帮助及建议,为操纵市场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谋取非法利益。

据悉,叶某即指私募从业人员叶飞。今年5月,拥有百万微博粉丝的他,曾在微博公开追讨伪市值管理中介费,一度震惊市场,并由此揭开了A股伪市值管理黑幕的一角。在外界看来,叶飞既是股价操纵案的参与者,但同时也具备“污点证人”这一身份。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叶飞是否构成立功有待相关部门审查,这需要结合他的具体行为进行分析。比如,叶飞到案后向公安机关具体交代了什么,交代的事项是否属实等,立功认定也需要由法院判决来认定。即便法院判决认定叶飞构成立功,法律上的处理结果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非完全“功过相抵”。

“市场有眼睛,法律有牙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恪守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基本原则,不冤枉好人,但也不放纵坏人。特别是资本市场这几年存在熊长牛短的现象,投资信心不足,为了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证券市场行为,打造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多赢共享、包容普惠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相信这起案件一定会得到公正的处理,不管叶飞有罪无罪,都会给市场一个交待。

股价操纵嫌疑人叶飞被抓

9月24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例行发布会上通报,相关人员涉嫌操纵“南岭民爆”、“今创集团”、“昊志机电”股票价格案取得重大进展。

经查,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刘某烨团伙以股票配资、委托理财等方式控制数十个证券账户,涉嫌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等手段操纵“南岭民爆”股票,非法获利数千万元;叶某在明知刘某烨等人操纵“南岭民爆”股票价格的情况下,积极提供相关帮助及建议,为操纵市场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谋取非法利益。

2019年以来,刘某龙团伙、颜某团伙涉嫌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分别操纵 “今创集团”、“昊志机电”股票价格,涉案金额巨大。调查还发现,个别机构从业人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与操纵团伙进行利益输送的嫌疑。

高莉表示,鉴于上述人员的违法行为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证监会依法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近日,证监会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一举将3起操纵市场案件的主要涉嫌犯罪人员抓捕归案。

据权威消息披露,上述叶某即指此前在微博揭露市值管理黑幕的叶飞。公开资料显示,出生于1979年的叶飞毕业于南京大学数字多媒体专业,曾担任电视证券频道特聘讲师、财经评论员。他的微博账号“叶飞私募冠军直说”拥有逾百万粉丝。叶飞于2010年成立淮北市倚天投资有限公司,其2015年管理的倚天雅莉3号基金收益达351%,该基金也为其摘得全国阳光私募基金半年度冠军称号。

虽说曾经摘得私募冠军称号,但叶飞也曾遭遇过“一败涂地”的局面。据《华夏时报》记者获得的一份法院判决书显示,叶飞曾在2015年受杨某委托理财投资,但仅两个多月,3.05亿元的本金亏得仅剩2700万元,亏损额达27800万元,亏损比例超过90%。后杨某诉至法院,叶飞被法院判赔约2.2亿元。官司缠身的叶飞也被法院限制消费,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今年5月,叶飞在微博公开追讨接盘债曾引发广泛关注。据叶飞称,他作为中介间接参与了中源家居的市值管理,由其介绍的公募基金和券商资管为中源家居股票操盘方接盘、锁仓代持,但操盘方最后赖账。由此,一场举报门事件持续发酵,包括今创集团、昊志机电、城地香江等十余家上市公司先后卷入,被指存在伪市值管理行为。

若被认定立功可从轻处罚

作为举报门的主角,叶飞被抓捕归案,引发市场各方关注。在外界看来,叶飞既是股价操纵案的参与者,但同时也具备“污点证人”这一身份。他以“自杀式举报”的方式,揭开了A股市值管理黑幕的一角,推动了有关部门的立案调查。那么,叶飞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臧小丽律师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中国刑法对操纵市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究竟是情节严重还是情节特别严重,法律上也规定了具体的量化标准,比如违法所得数额,通过操纵市场行为形成的证券成交金额、特定时间内操纵市场累计成交量占证券总成交量的比例等违法因素来考量。

“从证监会的通报来看,叶飞已被抓捕归案,说明其至少已经达到了操纵市场犯罪的刑事追诉标准,具体的涉嫌违法事实,包括操纵市场涉案的金额等,由于案件尚在刑事侦查阶段,目前未作披露,有待司法机关的具体认定。”臧小丽表示。

而针对叶飞是否属于构成立功或者自首的问题,臧小丽指出,中国刑法总则规定的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臧小丽律师认为,从公开报道来看,叶飞系公安机关抓捕归案,而非自动投案,因此不能算是自首。从叶飞微博爆料的内容来看,是不是构成立功也有待审查。需要结合他的具体行为进行分析,比如,叶飞到案后向公安机关具体交代了什么,交代的事项是否属实等,立功认定也需要由法院判决来认定。

“如果法院判决认定叶飞构成立功,法律上的处理结果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非完全‘功过相抵’。”臧小丽表示。

刘俊海亦表示,按照法律规定,有立功表现的可以获得从轻处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历来是刑事政策的一个核心内容。他同时强调,希望其他的市场各方都能从中吸取教训,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去从事违法的、不正当的伪市值操纵行为,这种行为最后无一例外要将不法之财吐出来,希望上市公司的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都能从中吸取教训。

编辑:严晖 主编: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