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宏观 金融 证券 产业 公益财经 地产 能源 健康 汽车 评论 人道慈善

https://uploads.chinatimes.net.cn/article/20211116142003K1NWJ2RBeB.jpg

企业首次发债和ABS可获百万补助!河北发文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

王永菲 冉学东 2021-11-16 15:36:45

本报记者 王永菲 冉学东 北京报道

“引导金融系统积极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是今年国家发改委多次强调的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近日河北省政府发布《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下称《十条措施》)。要求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合力,综合运用贴息、奖补、分险、增信“组合拳”,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多项补助措施意义重大,其中“融资”成为高额补助关键词。其中包括实施上市挂牌补助,最高200万补贴、实施首发债券补助,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发行费用补助、实施资产证券化补助,最高200万元补助等10条措施。多项措施均为支持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风险。《十条措施》自2021年起实施,有效期3年,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压年兑现,同一企业同一事项不享受重复奖补。

《十条措施》政策解读指出,助推挂牌上市、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直接融资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担保增信等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将进一步发挥财政投入“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撬动金融资源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在支持引导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方面,实施首发债券补助。鼓励企业抢抓债券发行注册制改革机遇,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优化债务融资结构。引导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可转债等方式多渠道融资。对首次成功发行首次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的企业,按融资金额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发行费用补助。对首次通过河北股权交易所发行可转债融资且债券期限达到2年以上的企业,也给予一次性发行费用补助。

在支持引导企业盘活资产融资方面,实施资产证券化补助。引导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沪深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成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企业,按发行金额1‰的比例对发生的中介服务费用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年度内不超过200万元。

河北省政府此次发文支持力度重大,对企业首次发债与发行资产证券化(ABS)的补助,让企业有更大的积极性发债融资,优化债务、资产融资结构。但是在积极“放水”支持的同时,要严格监管把控债务风险。

此外,《十条措施》还提到在支持引导企业开展股权融资方面,实施上市挂牌补助。主要为引导企业抢抓“新三板”改革、北交所设立等政策机遇,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如上市企业在“境内和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IPO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200万元。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实施定向贷款贴息。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贴息标准上浮10%、“独角兽”企业或“潜在独角兽”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贴息。

在协助企业间接融资方面,实施供应链融资奖励、股权投资基金奖励、融资担保奖补和再担保风险补偿、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保费补贴、银行等金融机构金融业务绩效奖励、通过“政银保”奖补,调动市县政府和银行、保险机构之间的协同创新,聚力支持实体经济融资发展。

在《十条措施》的政策解读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发力,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能够实现“1+1>2”的政策效果。聚焦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靶向施策、精准发力。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