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葛爱峰 见习记者 夏高琴 南京报道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近日,在江苏省召开的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下称《条例》)。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作为本届人大首次在省人代会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共11章90条,包括政策支持、创业扶持、就业调控、公平就业、就业服务、职业教育与培训、就业援助、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将在今年5月1日劳动节正式实施。
“这部法规的实施,将更好地保障、引导、推动我省就业促进工作,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推进共同富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江苏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腊生表示。
新时代下个性化立法
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江苏全省以8.6%的增速,实现了生产总值116364.2亿元,全国排名第二。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经济转型升级给就业带来新变化,数字经济等新经济新商业模式发展也催生很多新就业形态,这意味着单一的就业政策已不足以应对新情况新趋势。
对此王腊生表示,《条例》坚持经济发展导向,强化产业、财税、外贸、金融、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对就业的支持,实现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条例规定,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开发更多制造业领域技能型就业岗位;促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和更多选择;推动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吸纳带动更多就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乡村休闲旅游等;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引导和规范平台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
《条例》还明确了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措施。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宏伟介绍,为更大力度地支持创新创业,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条例设立创业扶持专章,明确了10条政策措施。首先是全方位开放,各级政府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创业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其次是全链条扶持,创业前、初、后均给予政策支持。最后是全流程服务,建立创新创业公共平台,组建创业项目资源库,培育服务就业创业的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为创业者提供创业信息推介、创业培训等服务。
另外,《条例》还设有就业调控一章,主要对制定就业规划计划、实现人力资源高效配置、加强就业失业风险监测预警与应对处置等作出规定。
帮扶重点群众公平就业
就业,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基石,更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不同的就业群体也存在不同的需求。江苏省政府官网数据显示,2020年全省人口8477万人,就业人数达4893万人,《条例》在常委会审议、立法调研、咨询论证、民意征集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提出了2400多条意见和建议。
近些年,在就业市场中出现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比如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三孩女性就业遇到了一些问题,上海市委党校现代人力资源测评研究中心副教授杨国庆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用人单位在雇佣女性员工时,有时会考虑很多工作不适合女性,更经常的是顾虑女性结婚生育导致工作中断带来单位人力损失。”另外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也遇到了一些就业问题。而这些问题,在《条例》中都有提及。
江苏人大代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戴元湖介绍:“《条例》中有不少突破性政策和创新性举措,可能引起社会和群众的广泛关注。”
比如,鼓励老龄人口再就业的相关内容,明确将超龄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等政策,可以有效解决企业招用老龄人口的后顾之忧,保障老龄人口的劳动权益;比如,支持生育女性就业的规定,《条例》中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的女性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建立女职工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对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补贴。对招用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的女性劳动者达到一定比例并实现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政策支持。”
此外,《条例》还对完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校企合作及产教融合等方面作出规定。据了解,“十四五”时期江苏要打造全国高质量就业先行区,《条例》就是一个重要的法治基础。后续,江苏省将在《条例》的基础下,出台配套政策。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