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于娜 北京报道
短缺药市场的供应和价格监管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近日,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发布一则价格整改通知,对四川美大康华康药业的一款肿瘤用药统一省级采购限价为1586元/瓶。
资料显示,此次被限价的药物盐酸米托蒽醌氯化钠注射液(100ml:5mg)有急性白血病患者的“救命药”之称,是“国家短缺药清单”中的品种,全国仅有四川美大康华康药业一家企业生产。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此次限价是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下发的文件处理,之前盐酸米托蒽醌氯化钠注射液挂网是没有限价的,但是有采购比例。
按照目前政策,短缺药品享有允许企业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主报价、直接挂网,医疗机构自主采购的“特权”。除安徽省外,《华夏时报》记者梳理全国多个省份发布的短缺药品挂网通知发现,部分短缺药品今年的挂网价较往年均呈现不同幅度的上涨。
《华夏时报》记者以咨询者身份从四川美大康华康药业一位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该公司生产的盐酸米托蒽醌氯化钠注射液(100ml:5mg)在安徽已经实行限价的挂网价格。他表示安徽市场具有特殊性,该产品在其他地区的市场价格并没有因此受影响。
从几十元涨到上千元
公开资料显示,米托蒽醌是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其抗肿瘤谱较广,临床适用于急性白血病、淋巴瘤、乳腺癌、前列腺癌等各类适应症,有着巨大的应用需求。
米托蒽醌原料药的供应一直处于不稳定状况,为了降低国内抗癌治疗成本和保证药物供应,2018年财政部还将盐酸米托恩醌原料药的进口税率直降为零。戊戌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盐酸米托恩醌原料药企业有重庆凯林、浙江瑞新等5家。
然而生产企业对政策反应并不如预期。国内上市的相关不同剂型盐酸米托蒽醌产品曾经有16款,到2019年时有生产企业已停产,盐酸米托蒽醌氯化钠注射液的生产企业更是只有美大康华康药业一家。
为了短缺药品保供稳价,2019年起,相关生产企业可以在省级采购平台上自主报价、直接挂网,医疗机构自主采购。2020年年底,米托蒽醌注射剂被国家卫健委归为6个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的国家短缺药品之一。
与此同时,据《健康时报》报道,2017年盐酸米托蒽醌氯化钠尚未列入国家医保时,在四川的挂网价是39.28元,2019年进入国家医保后需求大增,美大康华康药业的盐酸米托蒽醌氯化钠注射液于2021年11月复产,在江苏的挂网价已达1380元,而今年此次在安徽的限价通知中,这款药物在安徽的挂网价还要1586元。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通知显示,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核查处置2022年7月短缺药品异常价格和配送情况的函》(医保价采函〔2022〕110号)及省医保局《关于2022年7月短缺药品异常价格核查处置情况的报告》要求,现对四川美大康华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米托蒽醌氯化钠注射液(100ml:5mg,流水号:149509)”进行价格整改,统一以“1586元/瓶”作为省级采购限价。相关企业在整改后须保障供应、满足临床用药需求。请各医疗机构及时调整院内采购目录及药品价格信息。
这意味着,国家医保局和安徽省医保局已经注意到了这款药品价格异常情况,并对此要求核查处置。
实际上,短缺药品价格上涨也引起了多地医保部门关注。据辽宁省在10月12日开始执行的2022年度短缺药品挂网采购结果,对比此前辽宁省历年的药品挂网采购价格,此次议价成功的51种短缺药品中,绝大部分药品的挂网价格均高于2017年时的最高中标价,其中包括的盐酸米托蒽醌、注射用尿激酶、凝血酶冻干粉等“溢价”超5倍。
此外,《华夏时报》记者梳理国内多个省份发布的短缺药品挂网通知发现,部分短缺药品今年的挂网价较往年均呈现不同幅度的上涨,允许企业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主报价、直接挂网,医疗机构自主采购。
对此,相关短缺药品生产企业对外界质询给出的解释大致相同,均为原料带来的生产成本的上涨是药价上涨的最主要原因。至于盐酸米托蒽醌氯化钠注射液价格上涨的原因是否与原料药成本有关等问题,前述四川美大康华康药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想多谈。
短缺药品监管稳价保供
既要防止短缺药无端涨价,又要激励生产企业的积极性,是摆在监管部门面前的难题。
据了解,易发生短缺的药品大部分属于低价药、急(抢)救药、妇儿专科用药以及罕见病用药等小品种药。针对近年来部分临床急需药品短缺的情况,2019年国办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要求,对于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允许企业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主报价、直接挂网,医疗机构自主采购。
2020年12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的通知》,甲氨蝶呤注射剂、垂体后叶注射液、苄星青霉素注射剂、米托蒽醌注射剂、新斯的明注射剂、硫代硫酸钠注射剂6个品种列入国家短缺药品清单,重在应对解决生产供应端短缺问题,保障药品供应。
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共有57个品种,侧重在临床必需且不可替代或不可完全替代,存在供给短缺风险的药品,通过监测掌握药品供应和使用情况,及早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短缺情况发生。
甚至,对于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和短缺药品清单中的药品,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无企业挂网或没有列入本省份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疗机构可提出采购需求,线下搜寻药品生产企业,并与药品供应企业直接议价,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自主备案,做到公开透明。
“可以说,有关部门给了短缺药品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的生产企业一定的空间,让企业保障自身利润的同时上报合理价格。”医药产业战略顾问周树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不过,自主定价也并不意味着无限制,企业自主申报的合理价格仍需相关部门的进一步成本核查和磋商。
国内药品价格已经被国家集采最大可能地挤出了“水分”,对于短缺药品的价格监管也在逐渐加强,国家医保局每月进行市场价格监测。近期,除了安徽省对国家短缺药清单中的品种盐酸米托蒽醌氯化钠注射液首次进行直接限价外,湖南、辽宁等其他省份也相继对药品价格异常情况进行核查。短缺药虽然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也不能无端涨价。
见习编辑:颜源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