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齐萌 葛爱峰 广州报道
12月5日,因为客户及他人之间的融资活动提供便利,五矿证券、中天证券分支机构及相关人员被深圳证监局点名。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等行为,直接侵害的是客户的权益,尤其是中小客户。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可能会伤害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同时,证券公司因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而需要承担巨大的合规风险,并且证券从业人员无视相关的监管制度,已经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12月6日,《华夏时报》记者就相关问题致函五矿证券、中天证券,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同时,据《华夏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因违规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年内至少有6家券商收到了10张罚单,包括广发证券、华福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五矿证券和中天证券。
两券商及当事人领罚
12月5日,五矿证券及员工连收两张深圳证监局罚单,包括《关于对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关于对陈夏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深圳证监局发现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存在从业人员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及其他便利等问题,反映出该营业部客户异常交易监控机制不完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理不足,合规管理不到位。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下称《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经证监会公告〔2020〕20号修正)第十七条、《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号,下称《经纪业务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经纪业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在员工违规方面,深圳证监局直指分支机构从业人员陈夏珊。在五矿证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陈夏珊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及其他便利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陈夏珊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以上情形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经证监会公告〔2020〕20号修正,下称《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第六项的规定。根据《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陈夏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日,中天证券也因类似原因被深圳证监局点名。深圳证监局罚单显示,陈萍在任中天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违规参与客户证券账户出借,并为客户与他人之间的融资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深圳证监局据此决定对陈萍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深圳证监局早在今年9月就已就上述情况给中天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营业部及陈萍双双开出过警示函。深圳证监局在此决定书中表示,该营业部负责人在知悉客户证券账户交由他人使用的情况下未予制止,并多次在账户所有人、账户实际使用人之间传递账户相关信息,在客户回访时提前告知客户提供不实信息应对回访。
从业人员屡碰合规“红线”
违规操作、出借客户证券账户的情况在证券经纪业由来已久,虽然根据《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经纪人应当在证券公司授权的范围内执业,不得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相关监管法规不断完善、执法力度持续提升,但近年来仍有部分从业者铤而走险。
“目前证券公司存在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管理不足,缺乏对合规的风险防控,证券从业人员合规意识薄弱、职业操守缺失等问题,从而导致违规行为层出不穷。”付建表示。
同时,财经评论员张雪峰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主要是由于贪欲,当相关人员在衡量了潜在收益和违规成本之后,就会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据《华夏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因违规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便利,年内至少有6家券商收到了10张罚单,包括广发证券、华福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五矿证券和中天证券。
今年1月,华福证券宁波钱湖北路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叶永青被宁波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指出叶永青存在组织客户出借证券账户并为他人融资提供中介和其他便利的违规行为。
今年4月,广发证券泉州温陵路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廖黄凡及其所在分支机构均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指出廖黄凡存在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便利的行为。
同月,华西证券福州分公司及当事人李家兴被福建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指出李家兴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从业期间存在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等便利的行为。
今年10月,华鑫证券宁波保税区一营业部及当事人张涛被宁波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指出张涛在任职期间存在组织客户出借证券账户并为他人融资提供中介和其他便利的违规行为。
“证券公司应重视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在合规管理、合规人员等方面进行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同时国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和严格执法对证券市场进行有效地监管。”付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