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于娜 北京报道
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日发文指出,高压震慑下,医药行业“风腐”问题不断变异升级,文章点名了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医院原院长贺宪伟、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孙志龙等四位“一把手”,披露了他们收受药品回扣等隐形腐败的细节。
有人精心伪装掩盖身份,背后扮演医药回扣“操盘手”;有人在人前“清廉朴素”,私下却大肆收受药品回扣。受贿人和行贿方勾结,通过 “定制式”招投标、“规避式”委托采购、“供股式”入股分红等利益输送方式隐形变异,为贿赂行为披上“合法外衣”。
据业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四川、江西、山东等地已至少有7名医院“一把手”和重点岗位负责人陆续落马,涉及通过在药品采购、医疗器械及耗材采购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等问题。
医药产业战略顾问周树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在近年国家对医疗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持续高压打击之下,医疗领域新型腐败、隐形腐败逐渐成为新动向,对于各方隐蔽输送灰色利益方式,将成为接下来医疗反腐的重中之重。
院长成为隐形腐败的“操盘手”
令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医院干部职工想不到的是,平日里穿戴普通、开二手车、生活节俭的院长贺宪伟,竟会在上任不久便开始大肆收受药品回扣,并且是大兴安岭地区建区以来查处的医疗领域最大的腐败案件。
2014年6月,上任院长半年多的贺宪伟,就找到黑龙江省某医药公司董事长何某某要药品回扣,最终何某某同意自当年8月起,按呼中医院在该公司采购药品总额的15%给贺宪伟回扣。
贺宪伟收受药品回扣的方式十分隐蔽,与药商见面均选在无摄像头地点,每次联系使用不同号码,不说话不下车收钱即走,回扣均为现金,通过亲属存入外地银行。
2019年,随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推行,一些药品虚高的价格泡沫被戳破。这让何某某觉得给贺宪伟15%回扣后,几乎就无利润可言了。有一次,何某某趁着与贺宪伟见面交易的机会,想与其商谈降低回扣比例,但他刚一开口,就被贺宪伟“嘘”的一声打断,随后摆摆手就开车走了。
据专案组介绍,由于受贿行贿双方均有较强防范意识,犯罪行为隐蔽性强,增加了查处难度。然而,2021年7月,当地纪委监委在查办另一起案件时,一名行贿人主动交代了向贺宪伟行贿的问题线索,由此,其精心编织的受贿网络被捅破。
经查,贺宪伟任医院院长期间,私自决定采购药商,收受药品回扣款308万余元;违规干预医院改扩建工程等项目,收受好处费67万余元,共计收受钱款375万余元。贺宪伟被“双开”,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随着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医疗领域“风腐”问题不断隐形变异、迭代升级,医院副院长孙志龙就是一个站在幕后的医药回扣利益链“操盘手”。
在与医药公司、医药代表联系时,孙志龙以其表弟费某名义出面;在向医生发放药品回扣时,由其亲属出面、中间人作过渡;赃款走账时,账户皆以亲朋名义开具……通过精心伪装,孙志龙先后196次非法收受药品回扣,共计1600余万元,其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中纪委网站文章指出,医药回扣已经形成四大隐形利益输送链条,包括“定制式”招投标、“规避式”委托采购、“供股式”入股分红、“福利式”研讨培训。如受贿人利用医学专业性强的壁垒,在医药用品、医疗仪器等招投标上,巧设“技术参数”“药效参数”等特定条件,打着“科技”“药效”幌子,加码“定制”招投标筛选规则,变相达到与“指定”医药公司长期合作、双向受益的目的。
不过,贪腐手段再隐蔽,也会留下蛛丝马迹。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近期通报的5起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其中2起是发生在医疗卫生行业的以科研赞助、支付回扣形式进行的商业贿赂事件。
医保监察多管齐下反腐
从近期被曝光的多起医疗卫生系统腐败案来看,“一把手”、科主任等“关键少数”仍是防止医疗腐败的重要一环,如何监督打击他们的隐形腐败是今后的重点之一。
2022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多次通报医疗反腐、药品回扣等问题,医药代表、药企等相关人员被拎出的同时,2022年被查的卫生系统人员已经破百位,其中包括多位院长和党委书记。
2023年,各地的医疗反腐也已经打响。1月9日,四川省监察委员会接连发布两则通知,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谢某某,党委委员、副院长杨某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成为今年以来,医疗领域中首个院长、副院长同日被查的案件,其中,院长谢明均已于2020年2月退休,副院长杨利被查时仍在任上。
1月10日,山东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发布消息,对滨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侯月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及医疗设备采购违规等问题。
1月20日,“廉洁江西”发布消息,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对赣南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廖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通报称廖敏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将医院管理权异化为攫取私利和谋求升迁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药品、耗材采购和工程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面对医疗腐败的新动向,今年年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题为《多部门加大联合惩处力度 形成强监管震慑力综合施治遏制商业贿赂》的文章,其中指出由于商业贿赂行为高度隐秘、复杂,单纯依靠某一单位、部门的力量难以形成系统性效果,需要多方联动,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商业贿赂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破解发现难、取证难、执法难等问题,形成强监管的社会震慑力。
行贿受贿一起查,将医疗反腐与招采信用评价结合对药企产生约束力。1月1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第五期《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对于失信的医药企业进行了通报。11家被通报医药企业的失信问题均为“回扣或不正当利益”,且主要集中在高值耗材领域,总涉案金额已近千万元。
其中四川润泽远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被评定企业“特别严重”失信,该公司销售人员夏某向原宁南县人民医院骨科主任张廷海、副院长廖宪明给予回扣或不正当利益,以使其经营的10多种顾客耗材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累计折合人民币290.7万元。
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特别严重”的医药企业,除提醒告诫、提示风险外,应限制或中止该企业全部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
“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对参与企业招采信用评价的力度还要再加大。”周树认为,对于药企的商业贿赂,多数还是由销售代表“背锅”,而招采信用评价与集采挂钩,直接扼住了药企的“命脉”,同时也是鼓励合规经营药企,打击商业贿赂。
编辑:颜源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