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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直击新潮能源董事“内斗”:股东大会换届,“新董事会”称当前无改选权力,或再提起诉讼

苗诗雨 2023-2-28 14:59:13

(新潮能源北京办公点大厦一层情况;苗诗雨 摄)

本报记者 苗诗雨 陆肖肖 北京报道

因董事会之争闹的沸沸扬扬的新潮能源(600777.SH),在经历了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被禁开后,近日新潮能源以傅斌为代表的“新董事会”(下称“新董事会”)发布声明,称第二大股东将在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上对所有议案投反对票。突如其来的一纸声明,让新潮能源的股东大会结果颇受资本市场关注。

2月27日,新潮能源如期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当日晚间公告情况,股东大会所涉及所有议案投票结果均为通过,新潮能源产生新董事会。为进一步了解实际情况,当日(2月27日),《华夏时报》记者也前往了新潮能源所在北京地区办公地,通过实地观察间接了解到,股东大会召开顺利,公司内部经营正常。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新潮能源董事会“内斗”迎来新变化。

知名财税审专家、江苏四维咨询集团首席咨询师刘志耕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多次提醒道,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结果会影响到目前新潮能源的董事会情况,若新一届选举顺利召开,则“新董事会”失去意义。

换句话讲,公告此次投票通过,意味着“内斗”或有结果,而公告发布后,相关投资者在股吧中对于新潮能源未来的发展方向也颇为关注。对此,新潮能源方面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具体规划还请参考公司公告内容,未来公司将在深耕主业同时,也关注市场机会”。

股东大会议案全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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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公告部分投票情况;截自 相关公告)

2月27日8:30分,新潮能源召开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投票事宜。为了解实际情况,《华夏时报》记者抵达了新潮能源北京地区办公大楼,临近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办公楼大堂人流正常,办公楼大堂如记者2月初来时情况类似,戒备森严。

《华夏时报》记者辗转进入新潮能源所在楼层后发现,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公司入口处两名安保人员把守,安防森严,通过电梯间,记者能观察到内部运作正常,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并未发现有异常情况。

而根据公告显示,当日(2月27日)新潮能源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股东大会,结果显示为全部议案通过,换届选举产生了新潮能源新一届董事会。公告显示,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关于相关主体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股东同意比例约为61.29%;其他12项关于董监事选举的议案,股东同意比例大约为63.69%左右。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虽最终通过,但均有约35%左右的反对票数比例,

具体来看,产生的新董事会中,部分成员未发生变化。董事程锐敏、戴梓岍连任,刘思远、陆旭连任监事。董事会名单中出现的Linhua Guan、Bing Zhou任职新潮能源美国子公司Surge Energy;王滢则是现任中金创新(北京)国际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风控总监、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值得关注的是,这份名单中并未出现现任董事长刘珂的名字,此前成员董事徐联春、范啸川也退出董事会。

新潮能源在有关公告中写道,“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

本次新潮能源股东大会的召开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缘起与新潮能源“新董事会”及现行董事会的“内斗”。根据《华夏时报》记者此前调查报道,此次股东大会上进行的换届,在业内看来会较为关键的决定新潮能源公司的局面。需要提到的是,新潮能源现任董事会的换届应当在2023年4月份进行,此次会议为提前换届选举。

刘志耕在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曾多次强调道:“按照相关流程,若董事会在正常运营期间,在合法前提下进行的提前换届,产生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按照公示信息,这也就意味着,以傅斌为代表的“新董事会”成为过去式。

“新董事会”会前发声:将投反对票

正所谓“现实往往比电影更具有戏剧性”,在新潮能源此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新董事会”就公开表示第二大股东将对所有议案投出反对票。

此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的周末(2月26日),新潮能源“新董事会”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新潮能源第二大股东将在2月27日的股东大会上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有关换届选举提案投出反对票。并且“新董事会”方面还向记者表示,“这份文件已经同步给了上交所,山东证监局以及新潮能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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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声明文件中明确写道将投“反对票”;截自 “新董事会”提供文件)

记者在查阅对方(“新董事会”)所提供的文件时获悉,所提及的第二大股东为宁波吉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为新潮能源的第二大股东,持股占总股本5.93%。

按照“新董事会”向记者表述的观点,第二大股东5.93%的持股情况,加上其了解的持股表决情况,在散户投票低于3%的情况下,则议案会出现否决的情况。不仅如此,“新董事会”也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如果此次股东大会召开进而产生新的股东会决议,我们将依法提请撤销股东会决议诉讼,同时申请对股东会决议采取行为保全措施。”

而针对2月27日晚间公告的议案全部通过情况,记者也联系了“新董事会”方面,对方相关人士表示,“我们会去核对数据,查实第二股东投票的情况。如果出现二股东的票数以现场为准的情况,会通过法律手段处理的。”

2月28日上午,新潮能源“新董事会”方面向《华夏时报》记者回应,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初步了解数据准确。“毕竟很多不是一致行动人,所以我们也只能是了解一下,但是我们会提起诉讼,请求撤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此前我们就曾表态,现行董事会在诉讼期间不具备召开股东会改选董事会的权力。”新潮能源以傅斌为代表的“新董事会”方面向记者表示。

据2月21日新潮能源发布公告显示,因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京0105民初95806号民事判决书(简称“一审判决”)等,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将此案发回重审。对于诉讼情况《华夏时报》记者此前多篇报道已体现,此处不过多赘述。

未来发展引资本市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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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股吧讨论热烈;截自 东方财富网)

眼下,新潮能源的股东大会决议已然产生,董事会“内斗”迎来新变化。翻阅新潮能源股吧,评论多以“石头落地”“成功召开”“未来预期向好”等言论为主。

只是,上市公司的“内斗”往往伴随着极高的成本“牺牲”,新潮能源的股价在明争暗斗中已仅有2.49元(截至2月27日收盘)。而新的局面,也让投资者再度关注新潮能源的未来发展。

根据新潮能源的公示信息,公司核心业务为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当前已发展成为一家总部位于中国,业务立足北美的国际化能源企业。根据相关业绩预告,2022年新潮能源预计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31.30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同比增加757.16%。

不过,也要关注到,当下以传统化石能源为主营业务的企业也面临战略布局及业务规划的绿色转型。面对当前公司局势,针对未来发展思路,《华夏时报》记者也联系了新潮能源方面,对方向记者表示,“对于未来发展思路,请以公司公告内容为主。”

责任编辑:陆肖肖 主编:张豫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