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邱利
4月14日,据证监会官网消息,为了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八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包括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强化独立董事任职管理,改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严格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监督管理,健全独立董事责任约束机制,完善协同高效的内外部监督体系,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意见》指出,鼓励上市公司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三分之一以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意见》要求,独立董事应当符合独立性要求,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持股、任职、重大业务往来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意见》还要求严格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监督管理,压紧压实独立董事履职责任,建立声誉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日常履职行为,明确最低工作时间,提出制作工作记录、定期述职等要求。此外,健全独立董事责任约束机制,加大对独立董事不履职不尽责的责任追究力度,独立董事不勤勉履行法定职责、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合法权益的,依法严肃追责。
编辑: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