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冯樱子 北京报道
在“一省一策”分类推进的背景下,各省改革的模式选择一直备受关注。
5月8日,新三板公司琼中农信发布《公告》透露,琼中农信作为海南农信系统其中一员,与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其他18家农合机构拟采取新设合并的方式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
这也意味着,后续海南省联社将改制为海南农商行。继辽宁省农商银行后,又一省级农商行要来了。
海南省联社改革方案披露
省联社改革是近些年银行业改革的重点之一。
5月8日,新三板公司琼中农信发布《公告》显示,根据银保监会关于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有关意见的复函,海南省农信社深化改革工作已启动。
相关《公告》披露,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19家农合机构,采取新设合并的方式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其成立后,注销20家机构的法人资格,20家机构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人员等均由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承接。
海南省农村商业银行呼之欲出。厚雪研究首席研究员于百程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省级农商银行具有规模效应,通过统一法人主体来进行资产业务整合,有利于形成集中优势和竞争力,改革方式也比较彻底。
与此同时,为确保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组建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海南省政府成立了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明确了筹建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和筹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年生担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调整按照工作变动由继任者接替。王年生现为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既符合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也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符合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将有利于海南农信社实现高质量发展,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时机成熟,条件具备,切实可行。”琼中农信公告中表述。
2007年8月10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海南省联社挂牌成立,隶属省政府管理,受省政府委托,承担对全省农信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目前,全辖8家农商银行,11家市县联社,合计资产规模超过3200亿元。
近两年,省联社改革加速推进,海南省是第二个提出将筹建省级农商行的省份。去年11月26日,辽宁省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发布的信息显示,沈阳农商行与辽宁省内30家农信联社组建辽宁省农商行。
近期,辽宁省农商银行资本补充工作也有了新进展。今年4月19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公告称,辽宁省决定发行总规模为346亿元的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将以辽宁金控入股、地方财政通过委托辽宁金控入股及可转股协议存款方式注入新组建的省级农商行,用于补充其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这也是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发行以来,最大一笔补充单家银行资本金的中小银行专项债。
此外,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四川省也提出要“深化农信系统改革,完成省级农商行组建”。四川省政府在贯彻《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实施方案中曾提到,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以转变省农信联社职能为重点,积极申请组建省级农商银行,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地区组建市级统一法人农商银行。
农村信用社改革“殊途同归”
作为体量达50万亿元的农村中小银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信社是我国县域金融的主力军。在上一轮改革中,农信合机构已经极大提高了经营能力,但随着自身的发展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农信合机构风险问题凸显。
由于股权自下而上,而管理自上而下,省联社自身结构设计与实际工作需要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尤其近些年随着越来越多的省份农信社全面改制成农商行,省联社改革正在成为农信社下一轮改革的重中之重。
“省联社履行的管理职能,行政色彩较浓,这与农商行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配置金融资源的公司治理模式之间存在矛盾。”于百程对《华夏时报》记者说道。
2022年4月,浙江省拉开了省联社改革的大幕。去年4月,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开业,意味着全国省联社改革“第一单”落地。
“将省联社改制成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在保持两级法人地位不变的同时,申请业务资质和牌照,可以增强服务内容和能力。”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获批开业,表明省级农商联合银行模式获得认可。
截至今年5月,浙江省、河南省、辽宁省、甘肃省、四川省、山西省、海南省等7个省提出了省联社改革方案。其中3地选择组建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银行”,4地选择筹建“农商联合银行”。
其中,海南省、辽宁省、四川省组建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行外,浙江省、河南省、甘肃省、山西省则已经筹建或表示将筹建农商联合银行。
于百程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由于各地经济状况和农信社系统发展并不均衡,因此各地省联社的改革模式也并不相同,按照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的原则在推进。
“省级农商银行”和“农商联合银行”两种方案中,省级农商行模式是通过吸收合并或者新设主体,组建省级农商银行,来承接原来省内各农信社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和人员,原有的各农信机构法人主体注销,变为省级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
董希淼认为,统一法人模式的省级农商行,更适用于经济发展程度高、管理半径小、一体化建设完善区域。
农商联合银行模式,是将省联社改制为独立法人的农商联合银行,通过注资控股参股省内的农信机构(河南模式),或者由省内农信机构入股(浙江模式),农商联合银行对省内农信机构进行出资人责任或者进行管理和服务。同时,省内的农信机构继续维持法人地位,开展独立经营。
于百程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如果本省农信机构的业务发展较为健康成熟,可能采用联合银行的方式更合适,利于发挥每家农信机构的已有发展优势,改革成本也更低。”
“将省联社改制成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在保持两级法人地位不变的同时,申请业务资质和牌照,增强服务内容和能力,是相对优化的一种模式。”董希淼提到。
除了上述两种模式,金融服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也被认为是重要改革方案。华安证券研报曾指出,金融服务公司模式改革更为彻底,本质是省联社剥离行政管理职能,转型成为咨询、技术、研发的服务类公司,但对各地农信系统发展水平要求较高。
尽管改革方案各有不同,但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及,“改革的方向都是一样,就是要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张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