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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曹园举报人张学成受贿事实不清,三亚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

帅可聪 陈锋 2023-5-25 17:25:45


本报记者 帅可聪 陈锋 北京报道

曹园实名举报人张学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迎来最新进展。

5月25日,《华夏时报》记者从张学成妻子刘丽颖处独家获悉,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下称“三亚城郊检察院”)认为,该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张学成不起诉。

因涉嫌盗伐林木案,张学成已被羁押近两年,目前仍在等待法院判决。2023年2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下称“爱民区法院”)举行一审庭审,本报记者曾到庭旁听并获悉,张学成对检方指控其12年前盗伐林木提出异议,辩称自己无罪。

“在三亚检察机关依法作出公正决定后,相信爱民区法院也将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丈夫被拘后,两年来四处奔波的刘丽颖向记者表示。

受贿事实不清不予起诉

张学成曾是舆论焦点人物,在他的实名举报下,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北郊森林深处的一座名为曹园的违法建筑,一步步走向了覆灭,当地70多名公职人员随之遭问责。

2019年3月19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以《牡丹江森林深处暗藏违建:毁林百亩削山挖湖建私人庄园》为题报道,这座名为曹园的私人建筑群,从2005年开始建设,总投资上亿元,气势宏伟,规模惊人,并不对外开放。牡丹江市国土部门曾三次作出拆除并罚款的行政处罚,最终都形同虚设。国有林地上建起的私人庄园,仍屹立不倒。

上述报道刊发后,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时任黑龙江省委书记张庆伟作出批示,要求严肃对待。2019年3月20日,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等9个省直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到达牡丹江市开展督查工作,牡丹江市专项调查组全面进驻曹园。经查,曹园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违法采伐、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曹园最终被依法全部拆除,并恢复植被。

受曹园事件影响,当地有74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被问责处理,其中黑龙江省管干部就有10人。曹园主人曹波则被依法审判,2020年11月9日,牡丹江市海林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曹波因犯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获有期徒刑九年。曹波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此后二审维持原判。

曹波与张学成曾是生意伙伴,二人于2012年在三亚一同成立海南天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商业项目,又在走向对立面后相互举报、控告。在曹波的控告下,2019年4月10日,三亚市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张学成立案侦查,此后罪名变更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并由三亚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三亚城郊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悉,三亚市公安局移送起诉认定,张学成和吴安林以沙土款的名义收取帮助孙帅先承揽土方工程的好处费400万,其中张学成收取300万,吴安林收取100万。而后张学成利用其工程发包方的职务便利,向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指定分包通知单,要求中国二十冶集团将总包工程中的土方工程剥离出来指定分包给孙帅先挂靠的江西省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中国二十冶集团迫于张学成甲方身份将原本需要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方的工程项目分包给了孙帅先施工。

不过,经三亚城郊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该院仍然认为,三亚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三亚城郊检察院于2023年5月22日依法作出决定,对张学成不起诉。

刘丽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亚城郊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依法决定对张学成不起诉,充分表明张学成在该案中是无罪的。

张学成的代理律师、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景峰表示,三亚城郊检察院的认定是正确的,不起诉决定是公正的。对张学成作不起诉处理,也是对有关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精神的贯彻,是甄别、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典型案例。

涉嫌盗伐林木案等待判决

在受贿案获不起诉决定后,张学成仍在等待涉嫌盗伐林木案的判决。因被指控2011年在其承包的山林中盗伐、滥伐林木,他至今已被羁押近两年时间。

张学成涉嫌盗伐林木案,同样缘起于曹波一方的举报。本报记者获得的有关资料显示,曹波在曹园覆灭后被刑拘,2019年9月于看守所内举报张学成涉嫌滥伐林木。2019年12月,牡丹江市公安局收到省政法委签发的关于曹波举报张学成违法犯罪线索,市公安局随即开展核查工作,后经审查认为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并于2020年11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通知书。

曹波本人举报未果,曹波公司员工继续举报。2021年7月,牡丹江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将此案立为盗伐林木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同月对二人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2023年2月13日,张学成及其胞弟张学功一同站上了被告席,二人涉嫌盗伐林木案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举行一审庭审。《华夏时报》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针对检方指控事实及罪名认定,张学成与张学功二人均当庭提出异议,并向合议庭提交了书面材料。其中,在侦查审讯时认罚的张学功当庭全盘翻供,并声称此前遭到逼供、诱供,表示以法庭陈述为准。

据检方起诉书及补充起诉书指控,2010年5月18日,被告人张学成在朋友曹波的介绍下,在原承租人郑茂江处购买并签订了有林地转让协议,由张学成承租经营管护位于牡丹江市爱民区的牡丹江市军马场26林班范围内1348亩有林地和林木,并报批通过军马场领导签字同意转让。2011年初,因张学成欲在承租山林地块开发建设山庄,便与其弟张学功商议在承租经营的林地内采伐林木。

张学功先找到闫日辉(原军马场场长)办理审批采伐林木业务,之后找到林业局森调队李树国办理林木的调查设计业务,最终在张学成承租的山场确定了七片采伐区域(俗称“采伐号”)。2011年10月,张学成通过曹波等人的介绍,找到当地采伐工头樊泽广,并商定按采伐根数收费,采伐一根为5元左右工钱。樊泽广等工人在采伐区域内和采伐区外使用油锯伐树,共持续伐树6天左右。

检方指控,2011年11月,张学成、张学功等人在承租区山包东侧,未经林业主管部分批准、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山林内,盗采盗伐国有林木合计174.27立方米立木蓄积的木材。此外,在批准的采伐区内,共计超出采伐许可证规定超采立木蓄积72.335立方米。

相关案卷显示,原军马场场长、证人闫日辉此前出具证言,他曾在采伐过程到现场监管抽查,并督促张学功不要超采滥伐,在验收时并未发现超采的情况。而张学功在庭上辩称,在采伐之前曾和采伐工头樊泽广签过合同,包括付款、采伐事宜。因其对采伐的事情不懂,由樊泽广全权代表采伐,且未曾授意樊泽广不按规定采伐。

被指控12年前盗伐林木能否成立?被羁押近2年为何至今仍未判决?5月25日下午,《华夏时报》记者致电张学成涉嫌盗伐林木案主审法官,其表示个人不便对此案接受采访。

本报将持续关注此案。


责任编辑:麻晓超 主编: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