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于娜 北京报道
医药反腐力度升级引发行业连锁反应。
近日,纪检监查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喻红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以来,医药卫生领域反腐明显加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中旬,全国已有150位以上的医院院长、书记、科主任被各地纪委监委通报,涉及通过在药品采购、医疗器械及耗材采购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等问题。
引发业界关注的是,此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动员会指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
就在7月份的一个月内,两大A股医药企业卫宁健康和赛伦生物的董事长接连被留置并立案调查。7月31日,A股医药板块全线下跌,赛伦生物跌超10%。
医药行业人士普遍认为,今年下半年,更多的医药腐败问题将浮出水面,药企和医院的“关键人物”一起成为反腐重点关注的对象。
释放大力度反腐信号
全国药品耗材领域监管和反腐力度释放出越来越强的信号。
5月10日,国家卫健委等十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今年成为过去5年来,医疗纠风参与部门最多的一年。同时,文件将涉及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监管的相关部门全部纳入了机制,真正实现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治理的全领域覆盖。
更大的动作还在后面。7月21日,国家卫健委会同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强调针对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较真碰硬、宽严相济,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周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就召开了动员会,部署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会议提出,要以监督的外部推力激发履行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
医药市场战略分析师赵伟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由中纪委牵头部署配合医药腐败集中整治,意味着对本次多部门联合反腐行动力度的一次定调。
此前,广东、广西、浙江等省市的医疗机构已相继印发通知称,加强医疗反腐自查力度。除直接收受经营企业或人员的红包回扣外,还重点提出医生为企业展台讲课属违规行为。同时,医务人员须主动清退2018年-2023年5月以来所收受的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等不合理报酬。
这意味着,这一轮全国范围内的医药反腐风暴,至少要倒查五年。事实上,今年以来,国内已经有多起已退休的原医院院长、书记被纪检监察部门调查通报的消息。
在今年医药反腐的“风暴眼”广东,医药腐败已经倒查五年,将已经在家颐养天年的“贪官”揪出。5月23日,广东省汕尾市纪委监委接连发布两则医院院长被查的消息,通报显示,陆丰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洪永洲、汕尾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林少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林少东在58岁时已申请了提前退休,并于2017年底正式离开医院。五年后,林少东仍然因为任职期间的贪污受贿行为被查处。同样自以为退休后“安全落地”却被查的医院“一把手”,还有广东省揭阳市人民医院原院长翁建东、广东省清远市中医院原院长冯伟勋。可见,医药反腐行动对“关键人物”的查处不会因其退休而漏网。
“行贿受贿一起查”席卷上市公司
对行贿查处力度加大,令医药上市公司感受到了“敲山震虎”。
7月3日,A股医疗健康信息化龙头卫宁健康一则公告震惊业界,公告中称工作人员于2日收到广东省茂名市监察委员会的电话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炜被实施留置措施。
卫宁健康于1994年在上海成立,2011年登陆深交所,业务覆盖智慧医院、区域卫生、基层卫生、公共卫生、医疗保险、健康服务等领域。周炜被实施留置地点在广东省的茂名市,广东省恰好是这一轮医疗反腐风暴的中心。彼时,业界猜测纷纷指向其与医药反腐有关。
隔日,业界猜测就被公司公告实证。7月5日,卫宁健康发公告称,公司于7月5日收到茂名市监察委员会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炜因涉嫌行贿罪被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
就在7月即将过去的时候,另一家医药上市公司又曝出实控人被留置并立案调查的消息。
7月30日,赛伦生物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范志和家属的通知,范志和家属于7月29日收到上海市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范志和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实施留置并立案调查。
赛伦生物于2022年3月在科创板上市,是A股唯一一家专注于抗血清抗毒素领域的生物医药上市企业。目前,赛伦生物作为国内抗蛇毒血清、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的唯一生产企业,具有行业垄断地位,同时也是国内四家抗狂犬病血清生产厂商之一。
“职务犯罪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法犯罪行为。”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怀宇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贪污贿赂类、滥用职权类、玩忽职守类、徇私舞弊类、重大责任事故类、公职人员其他犯罪类是由监察委管辖的职务犯罪分类。
行贿是腐败蔓延的重要推手,医药经销商向医院整个科室、一二把手行贿诱发“塌方式”腐败的案例并不少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在7月25日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提请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拟对行贿犯罪和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规定作进一步完善。
草案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修改完善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将党中央确定要重点查处的行贿行为在立法上进一步加强惩治,增加一款规定:对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六类情形从重处罚。
实际上,一些医药经销商以单位名义行贿,规避处罚。草案调整、提高了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的刑罚,将原来最高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一档刑罚,修改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档刑罚。
另外,按照国家医保局于2020年推行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对于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药企,将面临涉案品种撤网、取消企业中选资格、限制或中止该企业全部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等处罚。
截至目前,国家医保局已经公开5期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特别严重”和“严重”失信评定结果,其中涉及华北制药、人福药业、誉衡药业等上市公司子公司。
“医药上市公司涉及带金销售、商业贿赂的代价会越来越大。”赵伟认为,行贿丑闻不仅仅会带来上市公司股价下跌、市值缩水,还有来自集采和法律的制裁。
编辑:颜源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