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宏观 金融 证券 产业 公益财经 地产 能源 健康 汽车 评论 人道慈善

https://uploads.chinatimes.net.cn/article/202308/20230827184311n38KDruy8s.jpg

证监会:破发、破净或三年未分红,实控人不得减持股份 | 快讯

邱利 陈锋 2023-8-27 18:45:52

文/邱利

据证监会网站8月27日消息,通过充分考虑市场关切,认真研究评估股份减持制度,证监会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

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同时,证监会表示,从严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总量,引导其根据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减持节奏;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或者延长股份锁定期。

证监会还表示,正在抓紧修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提升规则效力层级,细化相关责任条款,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


编辑:帅可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