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樱子
10月20日,在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新闻发布会上,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期,有一些保险公司在落实银保渠道“报行合一”过程中,为了调整和优化业务系统,短期内没有开展银保新业务,但是这些公司通过提升内控合规管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与银行机构对接,很快就恢复了业务合作。
截至目前,通过保险公司和银行机构的充分沟通、相互协商,绝大多数开展银保业务的银行已与保险公司按照“报行合一”的要求重新签约,有的保险公司银保新业务已达往年同期水平,个别公司的业务量还有提升。
上述负责人介绍,整体来看,保险公司的银保业务运行平稳、进展良好。初步估算,银保渠道的佣金费率较之前平均水平下降了约30%左右。
近些年,人身保险业同质化竞争严重,保险公司费用管理普遍较为粗放,导致实际费用超出了产品报备时的水平,出现“报行不一”的情况。费用高企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是虚假费用、虚假投保、虚假退保等问题的根源,更是滋生“代理黑产”的土壤,影响了行业高质量发展。
因此,强化产品“报行合一”是严格监管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行业算账经营、强化管理的必然需求。
同时,开展“报行合一”也有助于治理市场乱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行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推动保险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升负债质量。
“当前,我们在银保渠道率先严格执行产品‘报行合一’工作,强化产品备案管理。”上述负责人表示,首先,要求保险公司明确产品的费用结构。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明确产品的总费用上限和给渠道佣金的上限。
此外,要求保险公司做到“三费合一”,也就是精算假设费用、预算费用和考核费用做到相统一;要求保险公司在压实主体责任的同时,特别强调要压实精算师的责任,要求精算师在产品设计、费用测算等方面负起责任。监管部门将一以贯之地抓好“报行合一”工作。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坚持金融工作的人民性,全面推行“报行合一”,抓紧启动个人代理渠道、经纪代理渠道的“报行合一”工作。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坚持抓早、抓小、抓典型,持续不断严监管、强问责,整治行业乱象,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最后,衷心希望媒体朋友们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支持人身保险监管工作,共同促进人身保险实现高质量发展。
编辑:孟俊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