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敬 张智 深圳报道
12月8日盘后,罗普特(688619.SH)连发多个公告,披露了包括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人事变动等一系列重大事项。
根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选举了第二届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聘任新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对于此次人事调整,罗普特核心高层管理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独家回应,一方面与监管机构合规要求相关;另一方面,在会计差错事件后,公司对信披工作,尤其是财务处理问题将更加谨慎。此次人事调整后,公司聘任经验更丰富的专职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关键岗位的职务,也会进一步强化内控建设和公司治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此外,罗普特方面还对此前因虚增营收造成信息披露虚假记载事件,以及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等作出了具体回应。其中,对于出现会计差错事件的原因,前述高管表示,“主要是公司及第三方机构对于会计准则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
公司独家回应
此前,《华夏时报》记者报道了《处罚落地!罗普特财务造假、虚增营收3.26亿元,被罚1600万元后又遭纪律处分》。因2020年和2021年以发货经客户验收时点为标准,罗普特对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贵州省都匀市、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等地3个项目提前进行了收入确认。从而导致两年年报持续造假,虚增营业收入共计3.26亿元,利润总额1.67亿元。
对此,在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上交所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
前述罗普特高管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导致会计差错事件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及第三方机构对于会计准则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偏差。”该高管解释称,基于行业To G特点,公司与公安、政法等政府部门对接的信息化项目是分年确认收入的。
他进一步强调:“我们所有项目的真实性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正如监管机构所提醒的,既然公司在提供产品的同时,也为集成商提供实施技术支持等配套服务,应该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把整个项目完全交付给甲方以后才能确认收入,以避免给投资者带来误解。”
对于罗普特因会计差错造成的信息披露虚假记载事件,在厦门证监局向罗普特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上交所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根据厦门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罗普特的相关行为,构成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情形。罗普特及时任9名高管被厦门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合计1600万元罚款;12名相关责任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前述高管表示,公司认可监管部门的处罚,已按照相关要求缴纳罚款并做好整改工作,未来将对财会处理以及信披工作持更加谨慎的态度。
在此次采访中,前述高管也对外界颇为关注的“冲刺IPO期间财务造假”问题进行了回复:“我们是从2020年才正式申报材料,IPO期间使用的报表是2017年至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的财务数据,正如处罚公告中明确的,公司涉及会计差错的调整实际是在2020年第四季度、2021年、2022年,因此不涉及财务造假上市。”
记者查阅罗普特招股说明书(注册稿)核实发现,公司IPO时招股书引用的最新财务数据确实是截至2020年半年报。
随着相关处罚、纪律处分的实施,罗普特财务造假事件的后续影响逐渐落定。12月5日,作为罗普特上市保荐机构的国金证券董秘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关于罗普特事件,公司做了项目自查,罗普特的造假行为不涉及我公司在罗普特IPO上市过程中的保荐责任。预计后续对我公司的影响较小。”
对于此次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前述高管向本报记者表示,一方面,面对更加复杂的外部宏观环境以及短期不确定因素,外界的不准确理解和误读加大了公司的舆论压力;另一方面,从立案到处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格外关注公司事项的进展。“因为像我们这个行业,资金流周转是非常重要的,感谢政府部门领导以及各个合作银行领导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理解我们的难处,帮助我们平稳渡过了难关。”
罗普特方面也提到,此次事件后,公司意识到内部风险管控体系的重要性。“公司一定会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完善风险控制、内控合规、财务管理等整个体系的建设。”
董秘换新,改聘“大所”
罗普特于12月8日晚间披露的公告显示,原董事、副总经理陈碧珠及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余丽梅均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职位,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同意提名吴俊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丽雅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聘任孙龙川为公司财务总监、赵丹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杨康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对于此次人事调整,前述罗普特高管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与监管机构合规要求相关,另一方面,在会计差错事件后,公司对信披工作,尤其是财务处理问题将更加谨慎。此次人事调整后,公司聘任经验更丰富的专职人员担任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关键岗位的职务,也会进一步强化内控建设和公司治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采访中,该高管向记者透露公司高度重视此前被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件,因此采取包括进行关键岗位人事调整等一系列针对性举措进行整改。
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工程执行主任袁帅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董秘、财务总监等专职高管的任职可能会对上市公司产生积极的影响。他们可以为公司带来新的思路和经验,帮助公司改进治理结构,提高合规性和透明度,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此外,新任高管也可以帮助公司重建声誉,重新赢得投资者的信任,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每至第四季度,上市公司“换所”密集。其中,值得被关注的情况是,上一年度财报被出具非标意见、“大所”改聘为“小所”、频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
除了人事变动,罗普特还在同日披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罗普特拟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更大,是八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对于此次会计师事务所调整的原因,罗普特方面向本报记者表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2年为罗普特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考虑人员和时间安排等因素后,与公司友好协商,双方决定终止公司2023年的审计业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内规模排名靠前的八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公司此次更换排名更靠前的大所,也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内控审计、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浙大城市学院文化创意所秘书长林先平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严格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于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风险防范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以其丰富的经验、严谨的职业态度和较高的审计质量,能够更好地保障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其次,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声誉,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公信力;另外,严格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助于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也能够充分发挥风险防控作用,及时发现并督促上市公司整改潜在问题,降低上市公司风险。
应收账款4.73亿元,进一步加大现金流管控
2023年前三季度,罗普特营收约3.24亿元,同比增加212.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469.88万元,同比缩小87.96%。
资产方面,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公司期末资产总计为19.37亿元,应收账款为4.73亿元;现金流量方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5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86亿元。
对此,前述高管表示,在经营管理方面,为了进一步管控公司的现金流,现阶段只要是回款周期较长的项目,罗普特基本上都会进行非常严格的审查。“当然作为经营管理来讲,不可能完全一刀切,但基本上这几年承接的项目,我们基本上都没有这种回款周期特别长的项目,我们现在重点承接有项目资金保障的专项债项目。”
对于投资者关注的公司现金流问题,这位高管告诉记者,公司正采取各类措施加强应收账款回收,改善现金流情况:一方面,公司专门组建了由总经理督导、副总经理挂帅的高级别应收账款管理专项小组,以加快应收款项回款,目前已取得很好的效果;另一方面,公司与部分履约能力良好的供应商达成更紧密的战略合作,此外会选择性承接有专项资金匹配、预期回款较好的订单。“另外,我们使用目前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他指出。
截至12月8日收盘,罗普特报收14.40元/股,当日涨1.19%,总市值27.02亿元。自今年4月14日上摸26.45元的高点后,公司股价持续震荡走低。
不过,对于公司的估值表现,前述高管则直言:“从上市到现在,基本上我们的董监高都没有提过要减持。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长期发展具有坚定信心,我们认为公司价值一定可以跟随大环境回暖、公司持续加大的研发投入、市场的渠道有序开拓等稳健提升。”关于蹭热点事项的看法,前述高管表示,“首先,我们认为蹭热点既不合规,也对上市公司的长期稳健经营没有好处;另外,我们一定会把公司最真实的情况向投资者进行展示,争取更多投资者认可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