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敬 张智 深圳报道
12月28日晚间,招商银行(600036.SH)发布公告称,监事会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2022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
今年3月,招商银行曾在2022年年报中披露,为缓释各类经营和管理风险,该行根据监管要求及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薪酬延期支付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相关机制。2022年,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2876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5824万元。
然而,如3月数据披露时一样,议案再次引发市场关注。
一位接近招商银行的不具名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是属于正常的一项管理工作,并非一些舆论所谓的‘讨薪’‘退工资’,更不涉及影响银行保险机构的经营状况。”
那么,作为银行保险机构根据监管要求执行的一个常态化政策,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有利于促使薪酬激励与经营成本和风险暴露相一致,但为什么却被误读?
对此,财经作家、传播星球APP联合创始人由曦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方面是因为银行在经济增速放缓时,会暴露出一些不良,银行追索奖金的行动,容易让公众联想到其可能存在不良。但其实没有必然联系,建立该制度是财政部2022年的一个要求,相关金融企业是必须建立的;其次是银行员工的工资在各行各业中属于偏高水平,他们已经发放的工资被追索退回,公众对此有一种心理层面的特别关注。
“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是正常管理工作”
根据公告,招商银行于2023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12月28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2022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
往前追溯,在2022年年报中,招商银行曾披露,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为执行董事、监事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报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并按监管要求执行延期支付,同时,建立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
招商银行表示,为缓释各类经营和管理风险,根据监管要求及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薪酬延期支付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相关机制。报告期内,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员工2876人,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5824万元。
此外,招商银行还从应分配给本行员工的年度薪酬中,预留了薪酬风险准备金,作为未来根据风险管理情况延迟发放而形成的专项资金。该准备金的分配兼顾长短期利益,以业绩与风险管理情况为依据,通过考核进行分配。如出现资产质量大幅下降、风险状况和盈利状况明显恶化、较大案件发生、监管部门查出严重违规问题等情况,其相关人员的薪酬风险准备金将被限制分配。
上述接近招行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是银行保险机构根据监管要求执行的一个常态化政策,属于正常的一项管理工作,并非一些舆论所谓的“讨薪”“退工资”,更不涉及影响银行保险机构的经营状况。
“招行只是根据监管的最新要求,由银行保险机构董监事会每年对本公司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审核,相应地予以公告而已。”该人士称。
记者注意到,多家银行2022年报中都明确公开了“追索扣回机制”。而除了招商银行,今年同样有其他上市银行曾披露年度薪酬绩效追索扣回情况议案。今年3月24日,光大银行披露该行《2022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执行情况的议案》;11月20日,厦门银行曾公告该行监事会通过《2022年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报告的议案》。
95%以上银保机构已制定
“延期支付是指银行员工的部分绩效薪酬会在一定期限后支付,以约束员工的行为和激励长期绩效;而追索扣回则是针对员工过去已经获得的绩效薪酬,在发现员工存在违规行为或业绩不佳时,银行有权追回已发放的部分薪酬。”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振辉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这一机制最早可追溯到2010年,原银监会曾印发《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明确商业银行应制定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规定。
2018年3月,原银监会又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明确银行机构应针对高管及关键岗位人员制定与其行为挂钩的绩效薪酬延期追索、扣回制度。
2021年2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在8种情况下,银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性报酬要被追回,包括追回已支付的绩效薪酬和止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根据今年3月原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信息,截至当时,就有95%以上机构已制定并实施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特别是在一些高风险机构,相关制度为追究违规高管责任、挽回资产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那么,作为银行保险机构根据监管要求执行的一个常态化政策,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为何引发热议?
对此,陈振辉表示,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银行员工的绩效进行了约束和规范,可能会引发一些争议;此外,公众对于银行薪酬制度透明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正是这一要求的体现;同时,这一制度与我国银行业的公司治理改革和监管要求密切相关,反映了银行业改革的进展和成果。
对于建立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的必要性,陈振辉指出:“随着金融行业的风险防范和公司治理要求不断提高,建立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有助于规范银行员工的行为,降低金融风险。”
由曦也表示,金融的风险具有延期性滞后性隐藏性,业务规模和风险偏好之间是相反的关系。所以建立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很必要,有利于制约冲规模不顾风险的冲动,保证银行风险质量的长期稳定。
在陈振辉看来,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的建立有助于银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降低金融风险。同时,这一制度也需要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确保公平、合理地对待员工,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