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洪武北路16号汇金大厦7楼
本报记者 夏高琴 张智 南京摄影报道
作为永悦科技(603879.SH)开展无人机业务以来的首个订单——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下称“永悦智能”)与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传华夏”)的1.14亿采购合同,因中传华夏迟迟未付款一直备受关注,如今永悦智能在催款未果后将其告上法庭,而最新披露的公告中则透露出更多的细节。
公告显示,去年6月公司向中传华夏交货无人机2620台,但中传华夏答复没有场地存放,也不支付货款,该批货物就暂存在永悦科技位于南京汇金大厦的办公场所。
4月12日,在联络永悦科技采访未果的情况下,为了了解该批货物的具体情况,《华夏时报》记者来到南京市玄武区洪武北路16号汇金大厦,见到了永悦科技董秘姚俊宾的助理,该助理面对记者询问无人机存放情况时表示:“不太清楚,这边是行政办公的地方。”
值得关注的是,从公告中提及的货款价值来看,中传华夏采购的MX450航拍飞行器单价在1万多元,如果全部采购的是该款无人机的话,整体采购数量或在近9千台,如此大批量的无人机又是作何用途?
2620台无人机在哪里?
根据披露的起诉内容,2022年8月1日,永悦智能与中传华夏签订《采购合同》,采购总价为114156949元。在约定最晚交货时间2022年11月30日未交付后,最晚交货日期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
合同签订后,永悦智能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向中传华夏交付了部分货物,合计货款6863.73万元,中传华夏至今仅支付货款1000万元,其中2620台无人机中传华夏未接收。永悦智能起诉要求解除双方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中传华夏支付货款及违约金以及接收2620台航拍多功能无人机。
从上述情况来看,中传华夏在拒付货款的同时,对后续送至的无人机“拒收”。
公司在回复监管工作函中对相关的情况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表述。2023年6月29日公司向中传华夏交货的2620台MX450航拍飞行器,从盐城永悦工厂送货到中传华夏南京鼓楼区苏宁慧谷E06号楼27楼,但中传华夏答复没有场地存放,交货的3000台MX450航拍无人机都暂存在永悦科技方的办公楼。这意味着,除了中传华夏除了这批无人机未接收外,2022年12月28日签收的380台无人机或许也没有拿货。
根据公司披露的信息,存放地点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汇金大厦,为永悦智能关联公司,查询工商信息系统显示,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注册地址就在南京市玄武区洪武北路16号汇金大厦18楼。
为了了解该批货物目前的情况,4月12日下午《华夏时报》记者来到了汇金大厦18层,出电梯后记者未看到永悦科技相关公司的标识。记者随即询问两位从1801室门内出来的女士,对方否认这边是永悦智能分公司,但对于记者的到访对方表现较为警惕,主动询问记者找谁,有什么事情。记者注意到其中一名女士胸前的挂牌显示公司名称为“华英股份”,在记者表明采访意图后,对方遮住了胸前的名牌,其中一位女士向记者说道:“你跟谁联系的就找谁吧。”
随即记者拨打永悦智能南京分公司的联系方式,在得知对方在该栋大厦7层办公后,记者辗转来到了7层。前台工作人员在询问记者来意后,将记者引入前台一侧的等待厅等待,记者在等待期间注意到该办公室虽然门厅挂着“永悦科技”的名牌,但企业简介及部分标识是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据了解,该公司正是持永悦科技17.23%股权的控股股东,那么这批无人机到底是谁在管理?值得一提的是,天眼查显示,4月9日该公司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209.04万元,执行法院为大丰市人民法院,相关情况公司并未公告。此前控股股东因债务问题被盐城市大丰区诚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起诉,涉案金额达5.4亿元,上述被执行案件是否与此相关尚需确认。
防火门上的“贴条”
等待片刻后,一位自称董秘的秘书、助理接待了记者,他对记者表示董秘姚俊宾这周并不在南京,平时姚俊宾有一部分时间会在此办公,但对于董秘什么时候在并不清楚。记者询问中传华夏采购的这批无人机是否存放在此处时,该人员表示并不清楚:“我们这边不是仓库,是行政中心,18楼也是一个行政的类似接待中心,机子放在哪里我不太清楚。”而提到公司的无人机业务,他说:“我只能说订单我们只是正常地推进,我们相当于做平台的。”对于记者的其他问题,该工作人员大多以“不太清楚”“不了解”回应,最后该工作人员表示,会将记者的采访诉求向董秘汇报,并交换了社交账号,但当天晚间,记者再联系该工作人员时已被拉黑。
采购方未按时付款也发货
事实上,梳理永悦智能及中传华夏的这次合作,疑点重重。
2022年2月16日,永悦科技发布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为解决公司面临的发展空间不足、产业单一等问题,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致力无人机、无人车、智能机器人等技术的研发与生产。
同年8月1日,永悦科技就拿到了首个无人机订单,永悦智能与中传华夏签订了总金额为1.14亿元(含税)的采购合同。
根据合同,中传华夏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永悦智能支付500万元的定金,在合同生效之日起40日内向永悦智能支付5500万元,在永悦智能发货当日中传华夏应再支付4300万元,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结清全部尾款。
2022年8月17日,中传华夏支付了500万元定金,按照计划中传华夏应当在9月份支付二期款项,但并没有。公司在公告中称:在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二笔款项后,公司业务部门持续与对方沟通,对方表达了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同时,因受疫情影响,原材料采购周期长、工人稳定性弱等多种因素公司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交货,因此通过双方友好协商于2022年12月29日双方协商签署了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交货日期延至2023年3月31日前,并约定不追究永悦智能未按时交货的任何责任。
2022年12月27日,中传华夏再度支付500万元款项,截至当日中传华夏仅合计支付了1000万元的款项,而根据此前公告显示,公司已交货849.98万元。2023年3月31日,双方依旧未完成货物的交付。2022年年报显示,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未收到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三笔货款因此公司无法对该订单发货和在第一季度确认收入,该订单无法如期全面履行。
即便如此,同样在未继续付款的情况下,2023年6月29日公司向中传华夏交货MX450航拍飞行器2620台不含税货值2666.37万元;2023年7月28日,公司通过合肥麦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传华夏交货综合布线系统不含税货值296.27万元,通过安徽捷融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传华夏交货无线网络监控系统不含税货值504.49万元。
从付款流程来看,中传华夏远达不到永悦智能发货的前置“要求”,对此记者在向永悦科技发送的采访函中提出疑问,但并未得到回应。
订购的无人机作何用途?
日前,永悦智能就与中传华夏、麦冉网络、捷融数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天眼查显示,江苏中传华夏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30日,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人员规模小于50人,2022年年报数据显示参保人数仅17人,曾用名国壹实业发展企业(江苏)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企业战略咨询、品牌全案服务、广告发布代理、文创策划设计、创意活动落地、数字藏品全链服务、大数据及技术开发等, 为不同行业客户提供从创意到执行到传播的全场景、全覆盖、全路径的互联网整合营销服务。
中传华夏采购该无人机作何用途?又为何拒收?查询永悦智能官方网站,前述的这款MX450无人机并没有相关信息,当时公司公告的《采购合同》内容里,称中传华夏采购的无人机设备及智能化系统主要应用于客户自有项目上的日常航拍、培训、表演等民用领域。
一位传媒界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从描述来看,采购的应该是编程无人机类别的,主要用于无人机表演,这类型机器单价普遍是从几百到上千,对比一些测绘、植保类的无人机便宜很多。确实会批量采购,据我了解目前国内较为大型的无人机编队表演,他们动用无人机数量在两千到三千架的样子。”
从公告内容来看,永悦智能与中传华夏的这次采购中,除了永悦智能向中传华夏供货无人机以外,确实也有智能化系统采购项,并且系统网络搭建等服务永悦智能或是直接交给了第三方供应商向中传华夏提供。
具体来看,永悦智能给合肥麦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捷融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枫锦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支付了2384.62万元货款。值得一提的是,除去上述第三方供应商款项,该采购合同中无人机方面的货值大概在9031.08万元。根据永悦智能向中传华夏交付3000台MX450航拍无人机不含税货值3053.1万元计算,该款无人机均价或在1.018万元(不含税),以此推测此次采购数量或将高达8871台。
对于具体采购数量及具体用途,《华夏时报》记者分别向永悦科技及中传华夏求证,但未联系到相关人士。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