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高琴 张智 南京报道
一纸监管函,再将*ST越博(300742.SZ)年报编制的窘境暴露出来。
4月24日晚间,公司披露了一则监管函件,资料显示,*ST越博此前聘任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早在2024年3月25日就通知公司正式辞任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
然而,该辞任信息公司在之后的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度公告中并未主动披露,直到江苏证监局出具上述警示函才得以公开。而此时,距离公司预计的年报披露时间仅剩5天,在年审机构辞任的情况下,*ST越博还能否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4月25日,《华夏时报》记者多次联系*ST越博公司未果后,将采访函件发送给了现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李迅,但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应。
审计费用未缴,机构辞任
2024年4月24日,江苏证监局出具《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贺靖、李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76号)。
函件显示,*ST越博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这一重大事件,公司已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然而,因*ST越博未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进行付款,中审亚太于2024年3月18日通知*ST越博终止“中审亚太约(2023)3565号”审计业务约定书,并于2024年3月25日通知*ST越博正式辞任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中审亚太辞任公司会计师的事项为前述聘任信息的重大变化,*ST越博未及时予以披露。同时,公司在2024年4月11日、4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中均未披露上述信息,信息披露不完整。
针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深交所于4月24日晚向*ST越博、贺靖(原董事长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及李迅(现任董事长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下发监管函。监管函中指出,贺靖、李迅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据了解,中审亚太自2022年起就服务*ST越博,彼时因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排期等原因,预计无法在公司指定时间内完成2022年度审计工作,因此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因而聘任了中审亚太。
2022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聘任中审亚太花费了130万元,2023年续聘中审亚太时对于费用公司称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按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决定其2023年度审计费用。一位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一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话,费用不会有大幅增减。”
对于为何没有支付审计费用,记者试图向*ST越博求证,但拨打公司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在联系到现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李迅后,对方也未对记者的问题给予回应。
目前公司的财务状况并不理想,今年2月底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2023年预计营业收入17049.49万元—24549.4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20898.76元—29847.22万元,2023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3814万元—0万元。此外,天眼查数据显示,目前公司被执行总金额为2.6亿元。
年报或将难产
事实上,原本*ST越博是计划在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报告,如今审计机构辞任,公司上述定期报告能否按时发出成为问题。值得关注的是,在年报披露关键期,除了年审机构生变外,*ST越博目前还面临着管理层大换血的局面。
2024年3月,*ST越博发布公告称,除朱锐铿、申瑞强外的5名公司董事提出辞职。4月1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李迅、徐建、左茜等5名新董事的议案。然而补选董事议案仅仅过了十天,新任董事便开始出走。
4月11日,*ST越博发布公告称新任董事中的独立董事徐建提出辞职,深交所于4月11日当晚火速下发关注函,要求徐建说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极短时间内就辞职的具体理由及相关考虑,任职前是否充分了解公司情况,担任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务后是否与公司相关方就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分歧,是否存在认为有必要提请上市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4月17日,*ST越博再次发布公告称,新任董事中的另一名独立董事左茜因个人健康原因提出辞职。
4月19日,*ST越博披露《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增加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函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称,股东南京越博进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议增加罢免朱锐铿、申瑞强非独立董事职务,补选卢从亮、李麟为非独立董事,补选曾真为独立董事的临时议案,并提交公司4月2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4月20日深交所再次向*ST越博下发关注函。关注函询问如*ST越博4月29日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罢免及补选议案,则*ST越博全部7名董事均为2024年4月后开始任职。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董事会成员2024年以来频繁变动的具体原因,公司能否在预约披露日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是否由新任董事签字,如是,新任董事是否充分了解公司情况,如何保证在极短时间内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涉情况进行充分研究,新任董事能否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是否存在过半数董事无法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风险。
同时,关注函要求被罢免的两名董事朱锐铿、申瑞强说明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及是否勤勉尽责等。此外,关注函还要求*ST越博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说明针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披露以及审计相关工作的履职情况,实际开展的重点工作,与公司及审计委员会就2023年年度报告事宜进行沟通的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履职受限情形或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进展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目前,公司尚未对交易所的问题进行回复,在年审机构辞任的情况下,公司或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ST越博面临重大退市风险。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