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凯旋
4月30日,据“天津发布”消息,日前,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文件显示,为了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具体来看,文件指出,满足京津冀协同发展住房需求,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人员在津购买住房的,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文件明确,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购买单套120平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验购房资格。同时,完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在非限购区购买住房的,核查其在相应区住房情况。对有60周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可凭户口簿等材料,在认定住房套数时核减一套。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方面表示,取消本市户籍居民购买120平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大户型限购,有利于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编辑:张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