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邱利
4月30日晚间,为了规范私募证券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下称《运作指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在基金存续规模方面,《运作指引》广泛吸纳市场意见,将最低存续规模降低至500万元,明确长期低于500万元规模的基金应当停止申购;停止申购后连续120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500万元的,应当进入清算程序。
从维护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运作指引》将申赎开放频率放宽为至多每周开放一次,并将6个月锁定期要求放宽至3个月,同时允许私募证券基金通过设置短期赎回费的方式替代强制锁定期安排,把选择权交还市场。
规范了程序化交易、DMA和雪球衍生品交易安排,《运作指引》明确要求私募证券基金参与DMA业务不得超过2倍杠杆;参与雪球结构衍生品的合约名义本金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雪球结构衍生品的执行口径拉齐,减少监管套利空间。
此外,为确保《运作指引》顺利发布实施,避免对市场造成影响,还大幅放松了过渡期安排。具体为,一是对不满足组合投资等条款的存量基金,将过渡期大幅延长至24个月,相关基金在过渡期内可正常开放申赎、正常投资运作;二是对过渡期后仍不符合相关条款的私募证券基金,可继续投资运作至合同到期,仅要求不得新增募集、不得展期,不强制要求调仓或者卖出,影响较小。
编辑:麻晓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