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雅文 李贝贝 北京报道
美国对华出台更严厉的关税政策后,欧盟将如何行动引发了业界广泛关注。6月6日-9日,欧盟委员会也将在欧洲议会选举结束后,公布针对中国电动汽车关税的决定。
欧盟监管变化的影响正在落向实处。5年前,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提出了《欧洲绿色新政》这一政策,旨在加速能源转型,并维持在可持续发展能力上的领先位置。时至今日,欧盟绿政体系的实施要求变得更为明确,对于中国企业的影响也在趋于实际。
中国企业在锂电池产业上占据着绝对优势,面对地缘政治的变化,如何全面评判欧盟绿政的影响,维护产品在当地市场的顺利运营?在能源资源领域,安永拥有丰富的战略及投融资经验。近日安永大中华区能源资源行业业务合伙人鲁欣接受了《华夏时报》记者专访,针对欧盟绿政对于中企的影响进行探讨。
《华夏时报》:安永和代表着中国“新三样”出口的主要企业都保持着频繁交流。那么在面对诸如美国加增关税、欧盟绿政这样的变化时,中国企业一般更关注哪些方面?
鲁欣:这些企业对于欧美市场的变化高度敏感,可以说每一家都在进行内部分析。通常来说,企业往往倾向于从现有产品出发,直接聚焦于最适用的法规,比如电池厂商会集中关注《新电池法案》。
但实际上,企业在市场中受到的法规约束远不止于此。在欧盟绿政体系下除了《新电池法案》,还有最近刚刚通过的《净零工业法案》、《供应链尽职调查法案》、《关键原材料法案》以及循环经济等各项相关法规的多重要求。
目前,企业普遍缺乏一个全面的视角和体系来客观评估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法规和监管压力,从而做到心中有底。这是我们目前观察到的,企业在进行市场分析时存在的一些不足。
《华夏时报》:欧盟绿政影响的是哪些具体的产业,这一影响会在何时到来,存在窗口期吗?
鲁欣:从行业角度来看,欧盟的绿色新政影响非常广泛,不仅仅局限于公众关注的"新三样"。这些政策实际上覆盖了整个工业领域,包括上游的原材料获取、中游的加工制造以及下游的销售和回收利用等等。
欧洲在关键原材料方面存在明显的短板,尤其是在新能源和清洁技术领域所需的金属和非金属材料,如镍、钴、锂、石墨等,这些原材料大多依赖海外供应。此外,在原材料循环经济的推进过程中,欧洲在产能和基础配套设施方面也存在缺口。
欧盟正在通过其绿色新政系统不断补足这些短板并进一步加以完善,从而增强供应链韧性和提升循环经济的比重。以动力电池为例,欧洲的主要车企已经着手与上游关键原材料的开采和加工商合作锁定资源,在中游与包括中国主要动力电池厂商在内的供应商达成长期供货协议,以及向下游与废旧电池回收、拆解和材料再制等环节厂商结盟等等,这一过程还涉及到这些车企的售后服务和报废回收体系的变革。
因此,这些影响已经到来并在实质性地发挥作用,欧盟绿政体系实际上延续了过去二三十年以来政策导向,只是立法的进程不断提速,从自愿性的倡议向强制性监管方向发展,中国“新三样”企业受到的影响也愈发明显。虽然上述新政还存在不少需要进一步明晰的内容和具体实施的指引,但总体来说实施的过渡期有限,留给中企制定策略并实施的时间并不多。
《华夏时报》:中国企业会面临市场准入方面的问题吗?应该如何确保产品和运营符合欧盟绿政,从而避免客户及订单流失?
鲁欣:进入欧洲市场本身就是有挑战的。一方面,欧洲是体系成熟和高标准的市场,市场进入难度高,市场空间也相对有限。以循环产业为例,其本身具有较高的市场准入门槛,一些大型循环产业公司在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资源相对集中。监管机构要求行业参与者达到欧盟绿政新的和更高的合规标准,也推动这些企业迅速行动,形成更紧密的产业联盟。
另一方面,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资源、技术以及配套能力寻找合作伙伴。对于一个中国企业而言,单独构建完整的价值链是非常困难的。进入欧洲市场,中企必须通过商业联盟、合资合作等模式,与当地合作伙伴建立深度的联盟和利益捆绑,共同推进项目落地,才能实现快速进入相关领域,把握市场时机。
而每一部法案都涉及到很多不同的量化指标。以关键原材料法案为例,欧盟设定了明确的本地产能目标:到2030年,关键原材料的提取、加工和回收三个环节中,每年来自欧盟本土的供应量需不低于10%、40%和15%。中企需要主动且尽快地锁定欧盟合作伙伴,保护订单不受影响并维持客户的稳定。同时,法案对进口关键原材料也提出了限制:从任何单一第三方国家进口的战略原材料,不得超过欧盟市场总消耗量的65%。这一规定意味着,如果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原材料供应占比过高,欧盟运营商需要分散采购渠道,以避免对单一来源的过度依赖。中企作为这些运营商的供应链企业,也需要合理分散和布署自己的供应。
《华夏时报》:你在碳博会上提到的“欧洲本土运营”是中国企业可以选择的策略之一吗,何为“欧洲本土运营”?它与中国企业此前开拓及维护欧洲市场的方式相比,有什么不同?
鲁欣:这是我认为企业应该考虑的一个思路:企业应转变传统的产品销售加售后服务模式,特别是在海外市场。
目前,许多企业通过代理商和分销商建立的商业合同买卖关系正面临挑战。随着生产者责任延伸和监管法规的加强,企业需要更深入地参与产品售后的下游服务,包括回收和循环利用。对于中国企业来说,独立建立这一能力是困难且耗资巨大的。
因此,企业需要考虑与代理商或分销商建立更深层次的合作关系,如股权合作,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在市场上提供服务。这是符合欧盟绿政初衷的,如降低对海外供应链的依赖,保护本土产业和就业等等。欧盟虽然无法完全摆脱中国的供应,但中企应寻求利益共享,与欧盟本土企业深度绑定,稳定当地就业、提升技术和生产能力,才能更好地规避外部政策因素的扰动,稳健并长期发展。
中国企业在本土化运营过程中,无论是通过合资、合作还是并购,都应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包括资金、人才和客户服务体系,借助当地力量,扎根当地市场。这种模式需要企业建立起新的思路,不能仅依赖产品低成本、技术先进性和高性价比来获取贸易利润。中国企业过往在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反倾销调查和关税壁垒等问题上有丰富经验,但在本土运营方面仍有许多需要提升之处。
《华夏时报》:在应对欧盟绿政上,中国哪些企业做得比较好,能否分享一些案例?
鲁欣:目前,为了积极应对欧盟绿政,一些中国新能源产业链的领军企业已经成功进入欧盟市场,例如宁德时代、比亚迪和欣旺达,它们都选择在匈牙利投资建厂。这些企业在进行市场进入分析和投资决策时,得到了专业团队的大力协助,从而能够从欧盟层面以及成员国匈牙利的角度,分析比较政策的异同。在实施阶段,对包括选址在内的一系列流程进行了扎实的可行性分析和研究,识别出税收优惠和可以获得的激励政策等等,这些都是值得推荐的经验。
《华夏时报》:对于中国企业产品、技术出海或当地投资来讲,欧盟绿政有没有什么利好方面?
鲁欣:短期来讲,中企面临巨大的冲击,会造成企业在欧洲市场运营成本的提高,包括产品成本的上升和管理成本的增加。以《供应链尽职调查法案》为例,为了满足监管要求,企业不仅需要投入资源以确保合规,还需要提升管理手段并配备数字化管理系统,加强碳足迹的管理、核算以及披露工作。这不仅仅是按照客户要求填表报数,还要应对复杂的尽职调查和审计流程,这些都需要严格的管理和投入。
换个角度,我们也可以把这种短期冲击看作是一种激励,促使中企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合规的角度全面提升产品和管理水平,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企业不再仅从产品成本角度参与竞争,而是实现综合实力的全面提升。
长远来看,这种转变有助于推动中国企业的全面发展,即高质量发展。一旦企业在欧盟这样标准严格的市场取得成功,在其他市场,如东南亚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是那些受欧盟标准影响较大的市场,将有助于中企减少进入新市场的阻力,更容易获得成功。
《华夏时报》:如何看待欧盟绿政未来的发展趋势,会受到哪些因素影响?
鲁欣:过去这5年,欧盟政策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全球地缘政治的变化和保护欧盟自身利益的需求。整体而言,这些政策始终以欧盟自身利益为核心,摆脱传统化石能源依赖,推动能源转型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加速工业、交通、建筑等行业脱碳以及净零排放基础设施的普及等等。我认为这一方向将得到巩固并将持续下去。下一个5年直至2030年将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阶段,因为我国将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我们的排放在这个过程中可能进一步增加,而中国企业将同时从中欧两个市场方向承压。因此企业需要加速行动,主动转变和创新发展模式,加强行业规范和自律,不断提升竞争力。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进程中,中欧绑定的程度较深,和则两利,这就需要中国企业对前行途中的困难做好充足准备,全面提升竞争力,相信中国的“新三样”企业将继续创造奇迹。
责任编辑:李未来 主编:张豫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