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兆寰
9月6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对外正式发布《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下称“《离职人员监管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下称“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的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早前,证监会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下称“《2号指引》”)基础上,制定了《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4月27日至5月1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各方对规则内容总体支持,提出的修改完善建议,证监会逐条研究,认真吸收采纳,并相应修改了规则。
《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吸纳了《2号指引》的主要内容,并新增三方面规定。一是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将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延长至10年;发行监管岗位或会管干部以外的离职人员,处级及以上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从3年延长至5年,处级以下离职人员从2年延长至4年。
二是扩大对离职人员从严监管的范围,将从严审核的范围从离职人员本人扩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第三,提出了更高核查要求。中介机构要对离职人员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价格公平性、清理真实性等做充分核查,证监会对有关工作核查复核。制度执行中,证券交易所向拟上市企业、中介机构等各方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等工作。
《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将于2024年10月8日起施行。
编辑:麻晓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