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冬颖 北京报道
中央电视台11月9日播发的一则报道引起了轩然大波。第二天的主流媒体均在醒目位置引述了这一报道内容:国家发改委正在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如果事实成立,这两家企业将分别被处以数亿到数十亿元的巨额罚款。
业界的第一反应是,这是《反垄断法》正式实施3年来,反垄断执法部门首次对央企展开的反垄断调查。
然而,仅事隔一天,一场原本颇吸引眼球的“反垄断”报道演变成了媒体之争。11月11日,工信部直属的《人民邮电报》以《混淆视听 误导公众》为题,“驳斥央视对电信联通涉嫌价格垄断的报道”。
两个媒体在报道方向上的对垒,使得公众越来越感觉这场所谓“反电信业垄断”的背景不一般。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院长助理刘刚教授分析认为,此次宽带反垄断实质上是广电和电信之争的延续,大前提是目前正在进行的三网融合。
向央企开刀
“昨天下午,国家发改委把我们两家电信运营商叫去开了个会,中国联通由副总经理李刚带队。”11月11日下午,关于电信联通涉嫌反垄断一事,中国联通综合部相关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央视在报道中援引了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的话称,“我们已经基本查明,在互联网接入这个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合在一起占有2/3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是利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对于跟自己有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它们给出高价,而对于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它们给出的价格就要优惠一些,这个在反垄断法上叫做价格歧视。”
央视报道一出,业内一片哗然。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王晓晔表示,电信和联通的遭遇,将对大型国企产生极大的震慑。
影响率先反映在了股市上,11月10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分别大跌3.73%和2.38%。不过随着市场对消息的进一步消化,11日收盘时,中国联通仅微跌,中国电信上涨一个多点。
由于是否涉及垄断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均有致命影响,两家公司都予以了明确否认,中国联通甚至用了“澄清公告”这样的字眼,称其开展互联网接入业务的依据是“工信部的经营许可证及有关授权”。中国联通同时称,正在应国家发改委要求,提供2010年度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出租带宽业务的价格、数量及营业额等相关信息。
刘刚分析认为,这种事情(反垄断调查)一般会不了了之。他指出,此次反垄断调查在程序上也有问题,按规定,事情还没有调查清楚之前,是不适合对外发布的。
而《人民邮电报》11日刊登在头版上的文章,从四大方面“驳斥”了央视的报道,认为报道“用想象代替采访,用推测代替事实,大量使用‘如果’、‘可能’句型,将结论硬拧向耸人听闻的方向”。
背后利益之争?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宽带领域是垄断吗?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一位专家介绍说,从宽带互联网接入资质及牌照方面来看,目前不存在垄断情况。
据悉,目前拥有宽带互联网接入运营牌照的企业除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外,还有中国移动旗下的铁通,以及长城宽带、蓝波通信等多家社会宽带经营商,广电系统的不少网络传输公司也经营家庭及商业楼宇宽带,例如北京的歌华有线和深圳的天威视讯也均实质性经营宽带。
既然在宽带运营牌照上是开放的,那为何电信和联通会被认为是垄断的呢?国家发改委的说法是,电信和联通利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在搞价格歧视。
刘刚教授表示:“发改委相关官员的这种说法一般公众弄不懂,实际上可能是网间结算问题。虽然大家都可以向公众提供宽带服务,由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拥有骨干光纤网资源,拥有所有的国际出入口,其它宽带服务商不去投资,不去建网,就从电信和联通那里接一段网络出来,这就犹如被电信和联通卡脖子,很难受的。”
他甚至指出,既然发改委要反垄断,那自然要有人去发改委那状告电信和联通,谁去告很重要。
而有媒体之前已报道,《反垄断法》草案立法小组成员、中国社科院规制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张昕竹透露,早在去年,就有一些比较弱势的运营商、SP服务供应商和IDC互联网数据中心因电信对“穿透流量”的管制导致其自身损失较大而联系张昕竹本人,寻找对策。
张昕竹也曾一再提到广电和电信之争的问题。今年2月,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发布《第五次电信分拆方案研究》,建议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分拆出来整体打包并入广电,但该报告遭到了电信和联通的强烈反对。
根据去年初国务院发布的“三网融合整体方案”,明确2010年到2012年为试点阶段,并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阶段性进入为重点,制定三网融合试点方案,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不断扩大试点广度和范围。而目前正处于三网融合第二批试点城市核准的最关键阶段。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宋俊德认为,主要的争议可能在于宽带出入口和网间结算,从长远来说,如果能够通过反垄断遏制中国电信和联通,那无疑给了其他主体发展宽带市场的机会。
下一个查谁
反垄断一旦向央企开刀,市场感兴趣的是,下一个是谁?
由于国企在一些领域一直居于主导地位,一些央企长时间引起公众反感。对于发改委对电信和联通的调查,不少人表示“支持”,一些专家也普遍认可“发改委首捧反垄断大旗”。网友们随即发起了“下一个查谁”的投票,“两桶油”(中石化和中石油)目前排名居前。
自2008年国家出台《反垄断法》以来迄今已3年,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透露,2008年商务部共审结案件17件,2009年80件,2011年前8月已收到申报142件、立案118件,全年有望达到200件。从审查结果看,无条件通过的占绝大多数,禁止的仅1件,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因此,中国的反垄断屡屡被批评为走过场,尤其是对微软这种外资企业,其在电脑操作系统中几乎百分之百的垄断,从来没有哪个部委去查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接受一家媒体采访时表示,《反垄断法》出台后,虽然在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中运用并产生很大影响,但央企在诸多经济领域的垄断状态,让其在实施过程中一直面临诸多挑战。
不过,刘刚认为,现在对电信、联通提起反垄断调查时机并不好。他认为,中国电信收入有1/3来自宽带,如果真的像央视报道那样被判定为垄断,其要么被罚款,要么被限定市场份额,那整个中国电信就会由赢利变成亏损;而中国联通日子就更加难过了,2010年就巨额亏损,假如遭遇反垄断,那要么是倒闭,要么是被重组。
不过也有声音表示,“怕企业亏损就不能反垄断”的观点本身就值得商榷。
刘刚认为,央企也分类型,要区分对待,通信业是我国市场化最早的行业,现在的运营商与过去的邮电局根本无法比,以前是用户到邮电局去找关系以便安装电话,现在是运营商请求用户配手机入网,相互间竞争非常激烈;而石油、电力等央企在市场具有绝对的支配地位,垄断地位是明显的。
国资委数据显示,2010年,102家央企去年全部净利润为8522.7亿元,其中,仅“三桶油”(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的净利润就达到了2705.3亿元,占到了总额的1/3以上。
刘刚说,即便认定电信和联通有垄断,但监管部门是普遍性执法还是选择性执法呢?如果普遍性执法,那“两桶油”和几大电网公司要先遭受垄断处罚;如果选择性执法,则根本执行不下去,谁也不服。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甚至提出这样一种观点:“电信和联通在宽带接入领域的定价是一种市场行为,因此受到《反垄断法》的约束;而中石油和中石化所涉及的定价是一种政府行为,无法依靠《反垄断法》去调整”。
这也意味着,在普遍叫好声中,反垄断工作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