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网综合报道】昨天,电监会发布《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共15条,表示支持和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不同所有制企业进入电力市场。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对民间资本投资的电力企业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依法颁发许可证。
电监会称,发布此意见是为了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根据该意见,电监会将加强市场准入监管,支持和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不同所有制企业进入电力市场。不断完善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及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许可准入条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对民间资本投资的电力企业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依法颁发许可证。
而且,会加强调度和交易监管,保障不同所有制发电企业的合法权益。督促电网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与民营发电企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切实履行合同义务,严格执行电力调度规章和规程,确保调度和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会加强新建机组并网监管,保障民间资本投资的发电机组公平、无歧视接入电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