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宏观 金融 证券 产业 公益财经 地产 能源 健康 汽车 评论 人道慈善
https://styles.chinatimes.net.cn/css/style2019/img/logo.png

张斌:别再延宕个税改革

商灏 2014-3-6 10:26:00

本报记者 商灏 北京报道

  两会召开之际,个税改革再受瞩目。尽管财政部长表态加快个税改革,个税征收有可能向富裕阶层倾斜,但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个税改革短期内难有动作,要走向综合征收,仍需许多配套政策。虽然不存在技术难题,但尚无明确的部门来负责推进这项工作。而舆论则批评现行个税实质已沦为“工薪税”。去年此时,曾有政协委员提出提高个税起征点、按家庭征个税,之后有关部门回应说该提案尚无实施之必要条件。那么,个税改革究竟何去何从?

  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时说,尽管改革总是有先有后,而且确实会有一个先易后难的统筹安排,但却不能以此为由,继续延后改革。以具体条件不具备为由、以困难为由延宕改革的历史不能重演。

  

  《华夏时报》:官方最近再次提及加快个人所得税改革,其意何在?

  张斌:谈论个税改革,要在税收改革的整体框架内来观察分析个税究竟应该扮演什么角色。中国主要的税收负担是间接税,个税反而能较好地发挥其调节作用。目前收入在3500元以下的人已无须缴纳个税,如果进一步提高起征点,其结果只能是让个税功能日益边沿化。

  在稳定税负的前提下,个税负担减少,就势必要增加间接税负担,这将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政策方向背道而驰。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稳定税负,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这意味着要降低间接税比重。这对于相对低收入人群来说,其所要承担的含在商品中的间接税降低,而低收入人群直接税本身交得很少,所以总体的税负水平会下降;对于中等收入人群来说,其所要负担的间接税下降,直接税可能会上升,但总体税负应该是均衡的,不会有太大变化;对于富人来说,伴随着消费税的改革,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其所要负担的间接税可能上升,同时其所要负担的直接税会大幅度上升,其税负会增加。

  个税改革并非提高起征点这样简单的问题,而是涉及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的问题。提高什么直接税?世界各国并未有将房产税作为主体税种的做法。中国的直接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间接税则主要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相比较而言,在全世界各国中中国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比重较高,而个税征收比重偏低。三中全会要求税制发挥促进社会公平、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收入分配调节的功能,而个税是直接税中占比最高的税种,或者说,它是直接税的主体。

  三中全会还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是非常明确的改革方向。

  《华夏时报》:既然提出要加快个税改革,却又认为条件尚不具备,尚无明确部门推动,为何如此矛盾?

  张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其实已经提出十多年了,然而就中国的现状而言,确实,马上就开始征收综合制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条件不具备。因为,最基础的数据都没有,过去一直都是分类征收,只认钱不认人。在全国统一的完整的个税综合数据库建立之前,无法综合征收个税。

  综合征收的核心是人。比如某个人一年中在全国甚至全世界收入多少,都应该为征收机构所知晓,才能综合征收。但现在,地税局分散征收,这只适合分类征收税制,无法适应综合征收税制的需要。因此,必须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完整的个税综合数据库,但我们现在甚至不知道有哪个机构在建设这个数据库,也不知道这个数据库的具体建设计划,不知道具体有哪个部门负责筹划该项建设。所以,可想而知,这类现实问题或前提条件限制了个税改革短期内能真正有所动作。

  《华夏时报》:现实阻碍如何突破?

  张斌:既然三中全会已经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那么,这项工作一定要推动,楼继伟部长最近也表态要加以推动。但问题是,就税制改革而言,三中全会提出的相关内容有很多,所以,在具体的落实安排上,可能会有次序先后。现在的核心工作,是正在推进中的“营改增”。“营改增”占据了很多资源,而推进改革的资源是有限的,导致个税改革推进速度受限。

  现有的营业税、增值税征税体系,税务机构很多年来有大量投入,比如金税工程一、二、三期,他们也比较熟悉这一体系。或者说现有税制框架,是按照向企业征税,尤其是以征收增值税、流转税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因此推“营改增”比较容易,成效也比较大,也是当前最迫切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但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除了刚才提到的数据库等硬件之外,可能还涉及到整个征管流程的改变。比如,必须要建立起一套自然人纳税的征管体系、办法。这些东西过去不是没有,但相对于比较完善的间接税征税系统,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征税体系需要更多投入,准备期需要更长时间。

  然而三中全会已经提出了“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尽管改革总是有先有后,而且确实会有一个先易后难的统筹安排,但我们却不能以此为由,继续延后改革。以具体条件不具备为由、以困难为由延宕改革的历史不能重演。应积极创造条件,而不能原地踏步,对此,需要给予高度关注。

  《华夏时报》:究竟应该以个人为单位还是以家庭为单位作为改革的突破口?

  张斌:目前还谈不上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因为并不掌握相关的科学的数据。我们连按人头为单位归集数据都做不到,如何能做到按家庭为单位归集数据?

  《华夏时报》:下一步我们可能看到落实个税改革的哪些举措?

  张斌:先要做好前期的基础技术准备,将征管数据流的平台搭起来,然后才能谈得上制度的设计、征管的措施、具体法律条文的修订,最后才是实施。这都需要一个过程。个税综合制并非中国首创,世界各国已推行很多年,那便是我们的学习对象,只不过要根据中国国情,探寻出一个适合中国现状的方案。但这决不是一个在技术上解决不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