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记者 商灏 北京报道
通过分析三季度信贷、工业增加值和就业等重要经济数据,经济学界判断当前中国经济的最大风险是减速过快,而世界银行也于近日预计2014年中国经济增速将放慢至7.4%。如何看待这样的宏观形势的演变发展?长期关注和研究中国经济增长趋势的北京大学国民经济核算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在其新近发布的《2014年中国经济增长报告》中,从现阶段中国经济增长、国际收支、体制改革、城镇化进程、宏观经济政策与体制、能源和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七个方面,进行大量的统计数据分析,全面论述了中国经济深化改革与适度增长的问题,认为在中国经济发展的新阶段,也就是习近平所强调的“新常态”,面临新的机遇也有新的挑战,经济运行的失衡出现新特点,因此需要有新的应对之道,需要突破政策的局限,通过一系列改革,实现中国经济真正的均衡和可持续增长。
该报告研究团队的领军人物、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北京大学副校长刘伟教授对媒体表示,为了适应经济增长新常态和国际统计标准的变化,中国的统计制度方法也应该不断进行改革,随着一些重点统计领域的制度方法尤其是国民经济核算的改革,对于GDP、国民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总量及消费率、投资率、第三产业占比、居民可支配收入占比等重要比例关系以及国际比较将产生一定程度影响。刘伟还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着重分析和阐明了研究团队在上述重要改革中所做的研究。
修订体系适应国际新标准
《华夏时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颁布了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新的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SNA 2008)》至今,已有部分国家和地区开始实施或制定了相关计划,据说中国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也正在过渡到新的国际标准?
刘伟:中国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在1949年以后有三段发展历程:第一阶段是1952年-1984年,采用的是源自苏联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简称MPS),其核心指标是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和商业这五大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净产值,即国民收入。第二阶段是1985-1992年,采用了MPS与SNA混合体系,其核心指标既包括MPS体系的国民收入,也包括SNA体系的国内生产总值。该体系部分依据1968年SNA制定,突破了物质生产的界限,反映了非物质服务活动创造的增加值。第三阶段是1993年至今,单纯采用了SNA体系,依据1993年SNA制定,国内生产总值成为国民经济核算的核心指标。
从上述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主要随着经济体制和经济管理需求的变化以及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的变化而变化,使之适应新体制、新需求,也使核算原则、核算方法、核算指标、核算数据具有国际可比性。随着新的国际标准的推出以及中国的经济发展,中国正准备推出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标准(2014),2002年体系中的一系列基本概念、基本分类、基本指标和基本计算方法将会得到改革和修订。
引入国际通行
SNA六大概念
《华夏时报》:你认为哪些重要的基本概念需要改革和修订?
刘伟:根据我们课题组的研究,我们认为首先应该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和修订:
第一,引入知识产权产品概念,将研发支出计入GDP。中国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已按照1993年SNA的建议,将矿藏勘探与评估支出、计算机软件与大型数据库支出作为固定资本形成计入GDP,但还没将其他几类知识产权产品支出作为固定资本形成计入GDP。
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简称R&D)经费支出核算,也有了比较丰富的基础数据。同时,发达国家如美、加、澳等国在开展R&D支出核算方面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可供借鉴。因此,按照2008年SNA的建议,中国引入知识产权产品概念,将R&D支出作为固定资本形成计入GDP不仅存在必要性,也具备了可能性。国家统计局按照联合国2008年SNA的建议,分别从生产和需求两个方面开展了将R&D支出计入GDP的核算方法研究,已经得出了初步测算结果。这种改革应该是可行的。
关于计算机软件与大型数据库,娱乐、文学和艺术品原件,其他知识产权产品,中国目前还缺乏统计资料,需要在今后条件成熟时逐步作为固定资本形成计入GDP。
第二,引入经济所有权概念,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计入农民财产收入。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对相应的土地并不拥有法定所有权。如果按照法定所有权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不能作为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的财产收入处理,但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对相应的土地承担经济风险,享受经济利益,所以拥有相应土地的经济所有权。按照经济所有权原则,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成为土地的经济所有者,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或单位使用所获得的收入就形成了SNA定义的地租,从而构成农民财产收入的一部分。因此,中国国民经济核算引入联合国2008年SNA的经济所有权概念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入就应该成为中国农民收入组成部分。
第三,引入雇员股票期权概念,将其计入劳动者报酬。
2006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公布以后,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得到快速发展。据证监会统计,截至2013年4月30日,共有464家上市公司提交了股权激励计划,约占上市公司总数18.6%。其中308家上市公司的357个股权激励计划处于实施阶段。从股权激励的方式看,大部分的股权激励计划采取授予期权的方式。可见,雇员股票期权制度正被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接受和实施。因此,中国国民经济核算有必要按照2008年SNA的建议,引入雇员股票期权概念,进行正确估值,计入劳动者报酬。
第四,引入调整后已生索赔和调整后追加保费概念,修订非寿险服务产出的计算方法。
2008年联合国SNA对非寿险服务产出的计算方法做了改进,用调整后已生索赔代替实际赔付,其中调整后已生索赔可以利用统计技术对历史数据进行平滑调整后得到。2008年SNA还指出,从理论上讲也应对追加保费做类似调整,但由于追加保费的波动要小于赔付,实践中这样的调整可能并不需要。但追加保费来自保险公司的投资投入,在资本市场剧烈动荡的年度,投资收入的波动性会很大,因此也有进行调整的必要。许多国民经济核算专家已经认识到这一点,联合国和欧洲央行在即将共同出版的《SNA中的金融生产、流量与存量手册》中,将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在非寿险服务产出计算中,追加保费也像赔付那样根据历史数据做平滑调整。中国现行国民经济核算关于非寿险产出服务的计算采用的是1993年SNA的方法。国际组织关于非寿险服务产出计算方法的改进是合理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也应引入调整后已生索赔和调整后追加保费概念,修订非寿险服务产出的计算方法。
第五,引入实物社会转移概念,开展实际最终消费结算。在2008年联合国SNA中,有一类重要的转移,称为实物社会转移,指的是政府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免费或以没有显著经济意义的价格提供给住户的消费性货物和服务。这类货物和服务的支出由政府和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承担,被住户所消费。2008年SNA设置了最终消费支出和实际最终消费这两类最终消费指标,并阐述了它们之间的关系。
中国现行国民经济核算(2002)只设置了一类最终消费指标,即最终消费支出,包括居民消费支出和政府消费支出;没有设置实际最终消费,包括居民实际消费和政府实际消费。为了更全面反映中国居民实际消费水平和政府在改善民生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在新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标准中,应该引入实物社会转移概念,设置实际最终消费指标。
第六,引入市场租金法,修订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这里所说的居民自有住房是指居民自己拥有自己居住的住房,不包括自己拥有出租给其他用户的住房。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和房价迅速上涨,住房租金也不断上涨。同时,住房租赁市场已初步成熟,房租的代表性逐步增强。因此,在新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标准中,有必要引入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市场租金法测算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从而有利于客观反映居民消费支出和房地产业增加值,进而有利于客观反映居民消费率和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推进制度方法变革
五大措施
《华夏时报》:在GDP核算的改革方面,将会有哪些重点推进,并对宏观经济分析产生哪些影响?
刘伟:一是对居民自有住房服务核算方法进行改革。居民自有住房与租赁住房的比率,在不同国度之间,或同一国度不同时期之间,皆有不同。不对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价值进行虚拟计算,住房服务的生产和消费的国际比较和历史比较会失去意义。目前,关于城镇居民住房服务价值虚拟计算方法的改革正处于研究试算过程中。有两种改革思路,一种是继续采用成本法,但计算城镇居民自有住房固定资产折旧所依据的自有住房价值由住房造价改为住房市场价值;另一种是采用市场租金方法。无论采用哪种方法,自有住房服务价值都会有所增加,从而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居民消费支出相应地都会有所增加,进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和居民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也都会有所提高。
二是对研发支出核算方法进行改革。根据2008年联合国SNA的要求,借鉴发达国家的实施经验,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将研发支出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的研究和试算工作,试算方法和试算结果经过论证后将正式实施。之后,中国的GDP也将会有所增加,研发支出较多的行业增加值比重将会有所提高,资本形成总额支出占GDP的比重,即投资率也将有所提高。
《华夏时报》:统计制度方法上应该进行哪些改革?
刘伟:目前正在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进行改革。针对现行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应该在这一领域实现三个转变:实现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对象从投资项目向法人单位转变、实现固定资产投资计算方法从形象进度法向财务收支法转变、实现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收集方式从全面调查向联网直报、抽样调查和部门行政记录方式转变。
另一项正在进行的改革,是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它首先要解决城乡住户调查指标问题,包括解决城乡住户调查指标之间的统一性问题和住户调查指标与国民经济核算相应指标之间的一致性问题。其次要解决住户调查中长期在城镇工作和生活的农民工的城乡分类问题。第三要解决住户调查样本对于长期在城镇工作和生活的农民工的代表性问题。第四要解决抽样方法和调查方式的统一性问题。
服务业统计制度方法也在进行改革。2013年以来,统计部门加大了服务业统计改革力度,一是在上年建立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房地产业开发经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基础上,建立了重点服务业企业联网直报制度;二是扩大了小微服务业企业抽样调查范围;三是扩大了部门服务业统计范围,规范了部门财务状况统计类型。这三个方面的改革使得中国常规年度服务业统计形成了相对规范的三种数据收集方式,即联网直报方式、抽样调查方式和部门统计方式。
改善宏调将有
更好数据基础
《华夏时报》: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出台后,是否仍有需要修改完善之处?
刘伟:按照修订《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的初步计划和初步框架,统计部门将在2014年提出初稿,之后经论证和修改形成最终文本,即《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4)》。在此之后,将采用新的标准计算GDP等重要指标数据。而这些指标的历史数据,也要按照新的口径进行调整,从而保持动态数据的可比性。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所得到的数据,将为改善统计数据的可靠性以及调整历史数据提供帮助。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现在,中国的GDP核算已经进行了近30年。这一核算体系采取的主要方法是生产法,如在公布季度进度统计数据时,公布的是以三大产业增加值核算为基础的GDP及增长数据,缺乏按支出法计算的最终需求(投资、消费和进出口)的数据和增长率。因此,在短期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及调控时必须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和海关的进出口数据来替代支出法GDP中的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与服务的进出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这两个指标是由计划经济时代保留下来的传统指标,计算口径上与GDP指标及其构成分量之间没有可比性,相互之间也是不可比的,这影响着对中国消费与投资实际进展的客观判断及其由此做出的宏观决策。新的国民经济核算标准的推出,将有利于按照国际标准并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改进GDP进度统计尤其是支出法GDP核算,将为中国改善宏观调控提供更好的数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