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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底地方债 国务院督查组要来了

杨仕省 2017-6-30 22:34:31

本报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地方融资再遭严查。

就在银监会“三三四”监管临近尾声时,随着50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87号文(《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先后发布,地方融资的监管整顿风暴,再次强势来袭。

两项文件均剑指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确保实现地方举债开明渠、堵暗道。其中,87号文还要求于10月底前将排查整改结果报送财政部。

不仅如此,来自中国政府网的消息称,国务院第4次大督查将于2017年7月派出督查组,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实地督查,重点督查地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等。

除此之外,央行和银监会也有发文,且近期均重申了相关观点,也包括此前的国发43号文、新预算法等,对地方违规举债“偏门”进行全方位封堵。

不曾忘记的是,自2016年以来,商业银行资金投向言必提产业基金,但2017年却迎来收紧。从去年底开始,财政部、审计署及银监会对相关政府类基金进行抽查,今年批准的政府类产业基金数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接下来,政府类产业基金该如何创新突围呢?

封堵违规融资

地方债膨胀始于2008年。“近年来,基建投资增长十分迅猛。”6月17日,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陈洪宛在“2017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国际研讨会”上坦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要依赖财政资金投入,导致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为化解地方债,新的预算法将野蛮生长的地方债纳入预算管理,并明确地方举债唯一合法渠道是发债券。

财政部最近连续出台文件,对当前投融资进行规范和清理。“这属于正本清源,很有必要。”中财—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温来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从严肃问责到发文详列违规举债负面清单,力度罕见。

不过,据记者调查,很多地方至今仍存在变相举债,债务风险仍在累积。今年1月,财政部发函重庆、山东、内蒙古、河南、四川等省份,要求问责当地个别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除了问责常态化,更严厉的“50号文”和“87号文”的到来,封堵了地方非法融资新旧渠道。

根据50号文,全国各地在7月31日前要组织一次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融资担保行为摸底排查,全面改正地方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这轮监管在堵住灰色融资渠道后,让地方政府举债更加透明,借此倒逼地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成都市一位负责财政工作的副处长向记者表示,并同时抱怨说,目前,地方债额度远远满足不了地方融资需求。

“需要堵住地方违法违规‘举债后门’,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开大正门’,以满足地方发展经济的融资需求。”该副处长说。

遍地开花

最近两三年,地方政府通过设立各种融资平台,并以地方政府的某些项目作为抵押品或偿还担保,从商业银行大量借款,大有遍地开花之势。如铁路发展基金、新兴产业创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先进制造业产业基金等均属此列。

2014年财政部清理政府财政,存量资金收回统筹安排。为了保住资金,各地迅速设立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在2014年开始暴增。

2015年1月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设立总规模400亿元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再吸引大型金融机构及其他社会资本参与,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接踵而至的是,2016年多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指出,通过成立政府投资基金,放大财政资金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

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16年底,国内政府引导基金共设立1013只,总规模5.33万亿元,已到位资金1.91万亿元。

梳理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通报的地方违规融资案例发现,政府引导基金至少包括4大现象:仍有地方顶风踩越红线,违规提供显性或隐性担保;借产业基金变相融资、违规承诺回购;借道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扩大化、泛滥化,进行变相融资;借PPP项目变相融资,或明股实债变相融资。

在采访中,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不少政府投资基金,来源于部门专项资金,并分设不同基金,采取母基金股权投资方式,带动社会资本跟进投资,充分放大财政资金产业引导作用。“如果设立政府产业基金,运行得当,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蔡跃洲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投融资体制角度来看,采用政府产业基金的方式,相对于以往各级政府直接主导,或通过平台直接参与的方式,有很大的进步。

整肃中再转型

这轮整顿风暴,影响几何?据悉,本轮整肃定调高,多部委联合参与监管,涉及城投平台、产业基金、政府购买等举债融资,规模或超万亿元。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回应《华夏时报》记者称,银行理财是明股实债的重要投资主体,部分银行明股实债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因此明股实债遭遇禁止冲击力和风险都不可小觑。

至于地方政府债务问题,2017年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坦言,部分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较快,甚至违规举债。审计署报告显示,地方政府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余额,较2013年6月底增长了87%。

“50号文”、“87号文”,被看作是财政部对地方债连续高压之下的举措。“此次财政部对地方融资平台转型要动真格了。”中部一位地方官员向记者表示,相比“43号文”的不问责、不处罚,“50号文”和“87号文”对地方政府进行问责,威慑力更大。“融资平台转型从2014年就开始提起,但到现在算是有了真正的实质性动作,地方政府开始陆续撤销担保函,如广东、四川等多省发文规范政府融资功能。”

金融监管研究院研究员常淼称,随着一系列发文举措的实施,地方政府举债机制在途径规范、限额及预算管理、风险处置、日常监督等方面将逐渐完善。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