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近期,有消息称三部委联合部署,加强对房地产交易全流程的反洗钱监管。
尽管多家媒体11月3日报道了“住建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加强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的消息,不过《华夏时报》记者多方求证后尚未获得三部门的官方文件。
据财新网消息,住建部联合央行、银监会于9月末下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对房地产开发商、中介、银行及交易环节均作出约束,要求加强房地产交易反洗钱工作的监督管理。
“可以肯定的是,房地产调控仍再继续加码。”北京住建委的一位专家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据悉,此次三部门联合对房地产开发商、中介、银行及交易环节作出约束,要求加强房地产交易反洗钱工作的监督管理,其内容主要涉及,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房地产场外配资;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
今年4月底,中国人民银行营管部和北京市住建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开发商和中介履行反洗钱义务。按照规定,开发商在售房、中介机构在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中,必须要求房屋交易当事人购房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且必须使用出卖人和买受人的银行账户,通过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资金支付。换言之,购房者必须刷本人的银行卡。
事实上,近年来大量不法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房地产领域,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警觉。最直观的影响就是应对可能出现的边炒房产边洗钱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此前有报道称,贪腐人员投资房产被认为有洗钱的嫌疑。无论是被称为“房姐”的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龚爱爱,还是被称为“房叔”的广东省广州市城管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都有将“黑钱”混入房地产交易资金中的情况。
上海房地产高级经济师顾海波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说,房地产是贪官藏匿非法所得赃款、洗钱的重要渠道。尤其在中国,房地产是比较优质的资产,在众多洗钱方式中,投资房地产排位比较靠前。
不过,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洗钱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例如通过本人或他人名义购房,如“房姐”龚爱爱和房叔蔡彬等;再就是以低于市场价购房变相受贿;还有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勾结签订虚假销售合同,将“黑钱”混入房地产交易资金中。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