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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严查土地囤积 重点城市“靶向治理”

杨仕省 2017-11-17 22:19:34

本报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卖地收入连续多月的高增幅,对于今年来说并不容易。

财政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10月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3722亿元,环比减少14%,同比增加132%。1-10月,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30365.4亿元,同比增加43%。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数据也显示:截至11月15日,全国50大城市卖地收入刷新历史同期纪录,累计50个城市卖地金额多达28541.8亿元,相较2016年同期的20080亿元上涨幅度达到了42%。

不过,热点城市因为调控的深入,开始出现土地流标。截至日前,2017年下半年一二线城市住宅土地流标已达到了44宗。

“各地的土地市场分化越来越严重。”11月16日,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出现土地流标的原因很复杂,包括土地配建复杂,非热门区域地块,导致房地产企业拿地意愿不强烈;也包括房企资金压力逐渐出现,对非优质地块的积极性降低;还有未来房地产市场走势出现分化等。整体看,2018年楼市将继续严格调控,大部分房企抢地积极性降低。“随着楼市持续降温,预计2018年土地流标可能会继续增加。”张大伟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华夏时报》记者从房地产有关部门获悉,这轮楼市调控还没有结束,对楼市违规违法现象的严查严打也没有松懈。按照国土部的说法,在土地方面,国土部近期对热点城市囤地进行大检查,严禁开发商“囤地”,进而推高房价上涨预期。

启动重点督察

国家土地督察局近日向所负责督察区域省级政府印发了《督察通知书》,各地正式启动三项重点工作督察。所谓三项重点工作,包括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移交、永久基本农田监管和省级国土规划编制。

据了解,各督察局在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间对上述三项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统筹开展督察,并结合年度各项督察重点组织实施,对“四种情形”经实地核查后,汇总形成问题清单,纳入2018年督察重点。

据悉,这四种情形一是对房屋登记资料移交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二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或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三是省级国土规划编制工作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四是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完成三项重点工作任务的。

《华夏时报》记者从国土部获悉,作为三项督察工作中的第一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近来取得重大进展。这项工作始于2014年国土部制定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4年规划,当时宣称要在2017年可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按照国土部此前的部署,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总体安排是,从2014年开始力争用1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2年左右时间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4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记者随后查到国土部官方信息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所有市县已接入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比计划提前实现接入全覆盖,共接收数据4000多万条,平均每天接收20多万条。主抓这项工作的国土部副部长王广华近日要求,加快完成存量数据整合汇交任务,年底前至少完成2200个市县的存量数据整合汇交。

就房屋存量登记数据整合问题,国土部、住建部9月联合发布《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年底前全面完成房屋登记资料移交。

房屋登记资料是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以及提供查询服务的依据。对此,上述通知要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已经形成的房屋登记纸质资料要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移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确实难以拆分移交的,应复制移交,复制移交的资料应与原件一致。

严查开发商囤地

国土部相关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说,国土部近期对热点城市囤地进行大检查,其中开发商常用的囤地将作为重点督察。就此,国土部官员表示,近期在热点城市开展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大检查,以期推动房地产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开工、竣工,尽快形成住房有效供应,缓解市场供需矛盾。

记者查阅,国土部有关负责人在最近的一次会上透露,按照此前部署,下半年国土部将继续坚持分类调控、精准施策,对重点城市“一城一策、靶向治理”,特别是对于热点城市的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开展大检查。

个别地方政府此前已有所行动。今年6月27日,北京住建委发布《关于办理商品住宅项目预售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全力推进“拿地未开工和开工未入市项目”尽早开工入市,并在通知后附上未开工项目名单。

事实上,这并非是国土部第一次进行类似大检查。

早在2009年,针对当年土地市场上频频出现的高价地块,国土部就曾启动对这些高价地块的开发进行全程监管,包括从合同签订到开工竣工期间的各个环节,“要从头查到尾,监管到底”。国土部、国家工商总局2008年联合下发通知,颁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要求自当年7月1日起土地出让必须签订规范的合同。

时隔数年,国土部门再次对住宅用地出让合同执行情况开展大检查。据了解,在签订新版土地出让合同时,各方需要明确填写土地上建设项目的开发投资总额、建筑容积率最高限制与最低限制、建筑限高、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受让人不得擅自改变。

与此前不同,对开发商冲击更大的变化是,以前的土地出让合同中只规定了开工期限,而新版合同还有竣工期的约定。

“要是到期仍然未完工,国土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原则上一个商品住宅项目的开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

“这些延迟开工竣工的地块,一旦开发商闲置数年,也就是开发商‘囤地不开发’,就会加剧市场中的供需矛盾,推高房价上涨预期。”上海房地产高级分析师顾海波对《华夏时报》记者说,就房地产市场而言,土地供应的多寡是影响未来房价预期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督促房地产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开工、竣工,尽快形成住房有效供应,缓解市场供需矛盾,才是此次政府监管的重点。”顾海波说。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