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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统筹推进“三医联动”改革

王晓慧 公培佳 2018-3-13 11:47:51

本报记者 王晓慧 公培佳 两会报道

3月13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根据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具体方案,中国将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显示,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对于此次调整,王勇表示,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病有所医。

方案显示,国家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的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陈岩鹏